河南洛陽一名60歲女子怎么也沒想到補辦戶口本會撕開35年婚姻最不堪的一幕——自己名下憑空多了個13歲的“兒子”,后來一查竟然是丈夫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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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和丈夫結婚35年,育有1子2女三個孩子,最小的現在都31歲了。
因為一個女兒出嫁,張女士就拿著戶口本去戶口管理處補辦,突然發現名下多出一個2012年出生的“兒子”,如今已經13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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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戶口本一直都由丈夫保管,她從來也不看,所以突然看到里面有個憑空冒出來的兒子時,張女士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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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來到了這個孩子所出生的醫院調取病歷。看到病歷后,直接嚇出一身冷汗!
“產婦的名字就是我的名字,身份證號也是我的身份證號,聯系人是我老公的信息,一切都是俺家的信息。”而且這個“兒子”是剖腹產。所有信息都顯示,這個孩子就是她的。
可張女士早在1995年就已經做了絕育手術,不可能再在2012年生孩子。而且她腹部毫無剖腹產疤痕,自己的三個孩子都是順產的,這孩子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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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疑點讓她心慌,多方查詢后,最終確定孩子是丈夫情人所生。
張女士一直懷疑丈夫外邊有情人,但未想過他如此大膽,竟把私生子戶口放在她名下。
面對鐵證,丈夫終于坦白:這是他和情人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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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多年前他拿著張女士的身份信息,在新安縣第二人民醫院成功辦理了出生證明,直接把孩子落戶到妻子名下。
當張女士追問孩子生母時,丈夫只冷漠地甩下一句“你都知情,孩子現在跟著我上學呢,我倆離婚了就行。”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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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丈夫還說,自己多年前認識了一位買保險的女士,時間長了就發生了男女關系,孩子確實為該女子所生,但這個孩子是否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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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確定孩子是自己的,為何還把孩子上到自家戶口本上?
張女士丈夫輕描淡寫:“在戶口本上很正常。不就是多個娃子!不就這回事嘛!”
新安縣第二人民醫院也承認,當初確實辦了錯事。據院方解釋,當時,產婦和張女士丈夫拿著張女士的身份信息前來辦理出生證明,工作人員未能嚴格核實身份。這張虛假的出生證明,隨后被用于孩子戶口登記,使得這個私生子在法律文件上名正言順地成為了張女士的兒子。醫院負責人表示,已經基本確認是醫院工作失誤,并承諾將對此事追究責任。
當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則解釋說,當初為孩子辦理入戶手續時,所有文件齊全且看似真實,符合戶籍管理規定。派出所表示,一旦出生證明被正式作廢,相應的戶口也將被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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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醫院、戶籍部門和張女士的丈夫,各自應該承擔著怎樣的責任呢?
法律專家指出,偽造身份信息辦理出生證明可能涉及多重違法,包括偽造證件、盜用身份等。
面對丈夫的背叛和機構的失誤,更因為私生子依法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繼承權,若丈夫未立遺囑,張女士的房產、財產可能面臨分割,因此她沒有選擇沉默,已經正式起訴丈夫涉嫌重婚罪,決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中國刑法,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張女士丈夫與第三者生育子女并長期保持關系,可能構成事實上的重婚。但法律認定需證明丈夫“與情人以夫妻名義同居”,這方面難度極大,幾乎不可能。
若有長期同居證據方可定罪,否則僅屬道德問題。張女士丈夫所說“不確定是否我的孩子”將增加司法調查復雜性。
不過,法律專家認為,張女士如果以重婚罪指控之路走不通,還可以以丈夫行為侵犯自己的姓名權、人格權等民事權利進行控訴。而醫院和相關部門的工作失誤,也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乃至法律責任。
張女士的訴訟不僅是為自己討回公道,也為面臨類似情況的女性樹立了一個維權樣本。成功與否,意義重大,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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