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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方剛,山東泰安人,北京積水潭醫院醫生,活躍在微博和公眾號,擁有粉絲超過百萬,屬于有影響力的高收入網紅。
寧方剛在網絡上的爭議很大,曾經約戰中醫診脈大師,讓他備受社會關注。
近年來有點不順,有三件事讓他成為焦點話題,當然也可能是流量需要的故意為之。
第一件事發生在2023年的8月,寧方剛在醫院毆打患者家屬,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二百元。
第二件事發生在2023年的10月,寧方剛因為長期在網絡上網暴他人,被王玉青告上法庭,法院認定寧方剛侵權事實成立,除了賠錢,還判定公開賠禮道歉五天。
第三件事發生在2025年12月。寧方剛長期貶損武漢的艾芬醫生,艾芬醫生絕地反擊,舉報寧方剛涉險偷稅漏稅,最終稅務部門出具結果文書,顯示寧方剛補交稅款和滯納金共84萬。
寧方剛對此回應,聲稱自己并沒有偷稅漏稅,是自己主動申報交納的,當然這種說法很難成立,畢竟稅務部門的文書措辭還是偏向于追繳的。
這里就涉及到一個法律問題,讀者打賞給作者的收入到底需要還是不需要交稅呢。
贊賞收入可以定性為贈與。這里關鍵要看贈與主體之間的關系,還要看贈與的標的物。
個人所得稅總共包含綜合所得、經營所得、財產資本所得、偶然所得四個方面,這里我們就關鍵判斷贈與是否屬于偶然所得。
同樣是贈與行為,如果公司贈與員工一輛汽車,這就是偶然所得,個人是需要繳納20%的偶然所得稅的。
個人和個人之間的現金贈與,是不屬于偶然所得的征收范圍的,贊賞收入屬于個人之間的現金贈與行為,也就不需要交稅了。
現實和法律是兩碼事。贊賞收入畢竟不同于現實之間發紅包的個人贈與行為,而是經過了網絡平臺,需要通過網絡平臺統一支付,這里就容易涉及法律爭論了。
關于贊賞收入是否需要交稅的問題,目前還是處于爭議話題,但是可以確認的是目前稅務部門還沒有把手伸到這一塊。
交上去的這84萬元,對于任何個人來說都是心頭肉,寧方剛倒也很大方,聲稱自己愿意為國家做貢獻。
人比人,羞死人。我寫文章也不少年了,贊賞收入只有可憐巴巴的幾個,如果我也到了夠交稅的層次,一定天天晚上喝酒吃肉。
臧啟玉律師:法學學士,實力派業務型律師,教師、建造師、物業師。執業于上海,辦理全國各地案件,擅長分析案情,精于風險預判和證據分析,有償法律咨詢微信40800018,案件委托電話1312233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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