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預算尚未付委審查,“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率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張惇涵、各部會官員在記者會示警,若不審理會造成2992億不得動支,臺北市議員游淑慧今指出,民進黨不小心說了大實話,這不到總預算的10%,仍可以動支的預算則高達2.7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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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慧指出,民進黨昨天發的新聞稿,罵了一堆,但其中一段不小心說了大實話,“115年度總預算未審議通過,不得動支總額高達2992億元……”這句話代表什么?原來因未審議而不能動支的預算,不到總預算的10%,而仍可以動支的預算則高達2兆7千多億。
游淑慧表示,因為115年度總預算為3兆0350億,扣除這民進黨所說的不得動支額后,還有高達2兆7千億的預算,政府其實是可以執行的,“只挑10%來說,2兆多不夠花嗎?”
游淑慧表示,根據預算法第54條,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第51條期限完成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依下列規定為之,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核實收入。
至于支出部,一、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劃,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后始得動支。但依第88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前目以外計劃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劃或上年度執行數,核實動支;三、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收支;四、因應前三款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舉借,核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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