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4年,山海關的硝煙散盡。
李自成的農民軍倉皇西逃,清軍的鐵蹄踏入關內,直抵北京。
對華夏大地而言,這不是簡單的政權更迭,而是一場長達數十年的苦難開端。
彼時,順治帝年僅六歲,朝政大權盡落攝政王多爾袞手中。
這位努爾哈赤的第十四子,早年隨父征戰,戰功赫赫,卻也深諳高壓統治的權謀。
為了快速鞏固滿清在中原的統治,他接連推出四項高壓政策。
這四項政策,如同四把利刃,精準刺向普通民眾的生存根基,留下了綿延百年的傷痛。
四百年后的今天,我們回望這段歷史,不是為了延續仇恨,而是要看清權力更迭背后,普通人的無助與掙扎。
要讀懂這些苦難,首先要讀懂政策的推行者——多爾袞。
多爾袞生于1612年,是后金政權的核心宗室。
他十歲時,父親努爾哈赤去世,母親阿巴亥被逼殉葬,年幼的他便在權力夾縫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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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過人的軍事天賦,他十七歲便隨皇太極出征,平定察哈爾、擊敗朝鮮,逐漸成為八旗軍的核心將領。
1643年,皇太極猝死,多爾袞在皇位爭奪中妥協,擁立皇太極第九子福臨即位,自己則成為攝政王,掌控實權。
史載其“攻城必克,野戰必勝”,順治帝也曾評價他“助成大業,體國忠貞”。
但這份“忠貞”,是對滿清政權而言。對中原百姓,他展現的卻是毫不留情的統治鐵腕。
清軍入關之初,為安撫民心,曾一度宣稱“剃發與否,悉聽其便”。
但僅僅一年后,多爾袞便撕毀承諾,以“天下一家,豈有別理”為由,下達了臭名昭著的剃發令。
“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短短八個字,成為懸在千萬漢人頭頂的利劍。
在華夏傳統文化中,“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刻在骨子里的信仰。
頭發不僅是生理器官,更是民族身份、文化傳承的象征。
滿清要求的“金錢鼠尾”發型,將頭頂頭發剃光,僅在后腦留一撮細發編辮,在漢人看來,這無疑是奇恥大辱。
剃發令的推行,瞬間點燃了中原大地的抵抗怒火。
最慘烈的莫過于江陰八十一日。
1645年,江陰百姓在典史閻應元的帶領下,拒絕剃發,堅守城池八十一天。
清軍先后投入二十四萬大軍,損失三位王爺、十八位將領,才最終攻破城池。
城破后,多爾袞下令屠城,“滿城殺盡,然后封刀”。
據史料記載,江陰城原有二十七萬人,屠城后僅存五十三人,且多為躲在寺廟中的僧人。
類似的慘劇,在嘉定上演了三次。
嘉定百姓因反抗剃發,先后遭到清軍三次血腥屠殺,城內尸體堆積如山,河水被鮮血染紅,史稱“嘉定三屠”。
除了江陰、嘉定,山東、河北、河南等地的反剃發民變多達上百起。
清軍的鎮壓手段極為殘酷,屠村、焚城成為常態,無數家庭在這場文化與生存的抗爭中破碎。
多爾袞曾因抵抗激烈一度暫緩剃發令,但隨著清軍南下勢頭漸猛,最終還是在全國范圍內強制推行。
他或許以為,剃發就能磨滅漢人的民族意識,卻不知這道命令,早已在漢人與滿清之間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剃發令的風波尚未平息,圈地令的推行,又將無數農民推向了絕境。
清軍入關后,數十萬八旗兵丁及滿族貴族隨之遷入中原。
這些長期生活在東北貧瘠之地的旗人,見到中原肥沃的土地,貪婪之心瞬間膨脹。
1645年,多爾袞下令“凡近京各州縣民人無主荒田,及明國皇親、駙馬、公、侯、伯、太監等,死于寇亂者,無主地甚多,爾等可概行清查。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子弟存者,量口給與,其余田地,盡行分給東來諸王、勛臣、兵丁人等”。
這道命令,名義上是清查無主荒地,實則為大規模圈地提供了借口。
旗人圈地的方式簡單粗暴:騎馬拉繩,繩子所圈之地,無論有主無主,皆歸旗人所有。
許多農民前一天還在地里耕種,第二天就發現自己的田地被圈,莊稼被踩踏,農具被毀壞。
更殘酷的是,旗人只想要土地,不想要土地上的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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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人要么被強行驅逐,凈身出戶;要么只能留下來成為旗人的佃農,繳納高額地租,承受沉重剝削。
據《清實錄》記載,僅在北京周邊,圈地范圍就覆蓋了順天、保定、永平、河間四府,涉及土地數百萬畝。
河南、山西、江蘇等地也未能幸免,圈地引發的民眾沖突此起彼伏。
失去土地的農民,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民。
在那個交通閉塞、災荒頻發的年代,逃荒之路布滿荊棘。
他們帶著老人和孩子,一路乞討,餓殍遍野是常態。
有史料記載,當時河北一帶的逃荒人群中,“賣兒鬻女者十之七八,餓死道旁者不計其數”。
圈地令讓滿族貴族迅速暴富,卻讓中原農業經濟遭受重創,無數農民陷入生存絕境。
圈地令造就了大量流民,多爾袞卻沒有想著安撫,反而推出了更具壓迫性的投充制度。
他宣稱,允許流民“投靠”旗人,由旗人提供土地和生活保障,實則是將流民變為變相的奴隸。
這一制度推出后,旗人開始大規模強征流民。
在山西、陜西、山東等地,旗人甚至雇用地痞流氓,在逃荒人群中直接抓人。
被抓來的流民,被強行帶到旗人土地上勞作,不僅要承擔繁重的農活,還要遭受旗人的打罵虐待。
更可怕的是,他們失去了人身自由。
《大清律例》明確規定,投充之人“即屬家奴,身隨旗籍”,不得隨意離開,否則將被視為逃人。
這些投充者的地位極其低下,旗人可以隨意買賣、饋贈他們,甚至可以隨意處死。
有史料記載,某旗人貴族因小事不滿,就將三名投充者活活打死,卻未受到任何懲罰。
投充制度看似是“救助”流民,實則是將他們推向了萬劫不復的奴隸深淵。
為了防止投充者逃跑,多爾袞又推出了堪稱“史上最嚴苛”的逃人法。
1646年,多爾袞頒布的逃人法規定:逃人被抓回后,輕則鞭打一百,重則流放寧古塔為奴;若二次逃跑,直接處死。
更狠的是,逃人法還牽連無辜。
凡是窩藏逃人者,無論官民,一律處死,家產充公;鄰居若不舉報,也要受到牽連,輕則鞭打,重則流放。
為了推行逃人法,清軍在全國范圍內設置了密探和巡邏隊,專門抓捕逃人。
一些地方還設立了“招逃局”,懸賞抓捕逃人,舉報者可獲得豐厚的獎金。
在這樣的高壓政策下,投充者陷入了“逃無可逃,藏無可藏”的絕境。
有一位名叫李二的投充者,因不堪忍受旗人虐待逃跑,被抓回后鞭打致殘,其收留他的親戚一家五口全部被處死。
逃人法的推行,讓整個社會陷入了恐慌。
鄰里之間相互猜忌,無人敢收留陌生人,哪怕是走投無路的乞丐,也無人敢施舍一口飯。
這一法律,徹底撕裂了傳統社會的人情紐帶,讓華夏大地陷入了人人自危的境地。
多爾袞推行的這四項政策,看似是為了鞏固滿清統治,實則是對華夏民眾的殘酷掠奪與壓迫。
據不完全統計,僅在順治初年,因這四項政策死亡的百姓就多達數百萬。
中原地區的人口銳減,經濟蕭條,無數繁華的城池淪為廢墟。
多爾袞的這些舉措,也讓他成為了歷史上爭議極大的人物。
支持他的人認為,他作為清朝開國元勛,率軍入關,定鼎北京,為清朝的統一奠定了基礎。
順治帝曾評價他“各處征伐,皆叔父倡謀出奇。攻城必克,野戰必勝”,史學家孟森也認為“清入關創業,為多爾袞一手所為”。
但反對他的人則痛斥他的殘暴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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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親王之一的濟爾哈朗評價他“獨擅威權,背誓肆行,妄自尊大”,《清史稿》也記載他“攝政有年,威福自專”。
后世史學家更是普遍認為,多爾袞的高壓政策,給華夏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延緩了社會的發展進程。
直到康熙即位后,這四項政策才逐漸被廢除。
康熙二十四年,康熙帝下令禁止圈地,并整頓旗人土地管理方式;投充制度也在康熙朝逐步廢除;逃人法被多次修改,懲罰力度大幅減輕。
但歷史的傷害,早已無法挽回。
數百萬家庭破碎,無數百姓失去生命,華夏文化遭受重創,這些傷痛,永遠刻在了歷史的記憶中。
四百年后的今天,我們回望這段歷史,不是為了批判某個民族,也不是為了延續仇恨。
而是要明白,政權更替的代價,最終往往由最普通的百姓承擔。
多爾袞或許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但他卻用最粗暴的方式,將無數百姓推向了苦難的深淵。
他的政策,看似鞏固了滿清的統治,卻也讓滿清政權在中原大地失去了民心。
歷史是一面鏡子,映照出權力的殘酷,也映照出百姓的無助。
四百年過去了,那段黑暗的歲月早已遠去,但我們永遠不能忘記,那些在苦難中掙扎的生命。
他們用鮮血和生命,為我們換來了對和平與平等的深刻認知。
今天的我們,生活在穩定和平的社會中,有法可依,有權利可享。
但我們更應該銘記歷史,珍惜當下,不讓類似的苦難再次上演。
回望多爾袞給華夏民眾帶來的四大苦難,我們唯有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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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息權力的無情,嘆息百姓的不幸,更嘆息那段黑暗歲月中,人性的泯滅與文明的沉淪。
歷史不會重演,但歷史的教訓永遠值得我們銘記。
唯有銘記歷史,才能更好地前行;唯有尊重生命,才能讓文明永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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