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是勞動者連續工作滿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職務和工資的一定期限連續休息的假期。
網友咨詢:
我們難免會因為各種個人事務需要向單位請假,請了事假到底會不會影響年休假?
李爽律師解答:
請事假是否會影響年休假,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分情況來看。
一般情況下,如果職工請事假累計不超過 20 天,并且單位按照規定正常扣發了事假期間的工資,那么通常是不會影響其年休假的。這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職工請事假的行為并沒有過度影響到工作秩序以及單位對其勞動付出的考量,所以年休假權益依舊應當得到保障。
如果職工請事假累計達到 20 天以上,并且單位按照規定對這 20 天以上的事假沒有扣工資,那么該職工當年就不再享受年休假。當職工因個人事務長時間離崗且不扣工資時,對單位的工作安排和經濟效益會產生較大影響,此時適當調整年休假安排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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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爽律師補充:
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是勞動法律賦予員工的一項休息休假權利,其立法目的是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帶薪年休假的天數與勞動者工齡長短有關,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李爽律師
廣東潮庭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8年,擅長婚姻家事、勞動爭議、債權債務、刑事辯護以及企業法律顧問等訴訟與非訴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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