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據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公開信息顯示,鹽城市響水縣雙語實驗學校因偷稅漏稅行為,被該局第三稽查局處以罰款12.018609萬元,處罰決定書文號為“鹽稅三稽罰〔2025〕38號”,處罰日期為2025年12月26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等規定,該學校存在在檢查中拒絕配合稅務人員開展工作的情形,后主動補繳稅款、主動消除偷稅違法行為危害后果,被予以處罰。
本次處罰信息已由國家稅務總局響水縣稅務局依法公示。
來源:信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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