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黃山潤恒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等相關規定,本院決定以競爭方式公開選任管理人,現公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黃山潤恒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成立,注冊地址安徽省黃山市歙縣經濟技術開發區,核準登記機關為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范圍為:加工、銷售:PVC壓延薄膜、紙制品、塑料制品、汽車配件、助劑(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機構已列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一級管理人名冊;
2.申報機構及團隊人員無《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得或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3.不接受管理人聯合申報;
4.申報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近三年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5.與本案無其他利害關系。
三.申報方式
1.申報時間: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17:00。
2.申報管理人的機構應于報名期限內提交申報資料電子版至郵箱122160740@qq.com。
3.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
4.法院聯系人:
案件事宜:金玲,電話:17330760781
選任事宜:汪艷,電話:18055965626
四.選任方式
1.本院審核申報材料后,于2026年1月21日17:00前通知申報機構告知初審結果。
2.本院定于2026年1月23日9:00召開選任工作評審會,請通過初審的機構派員按時參加,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競爭資格。
3.本次選任采取競爭方式。根據評審得分取前三名,第一名為管理人,第二、三名依次為輪候備選管理人。
4.如申報機構為一家,不存在不能擔任管理人情形,直接指定為管理人。如無申報機構,則本院在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一級管理人名冊中所屬地區在黃山市的管理人中直接指定,所指定的管理人受本次公告內容約束;經本院指定的管理人不按規定履職的,則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院破產管理人選任。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3日
(掃描二維碼查看申報材料清單及要求)
內容來源:歙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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