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月1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桂杰)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多項舉措優化企業年金制度,擴大覆蓋范圍,提升保障效能。
《意見》要求簡化建立程序。各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可以按照規定建立企業年金。用人單位已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企業年金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企業年金方案可以經全體職工討論、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過。
《意見》提出靈活選擇繳費比例。用人單位繳費每年不超過本單位參加企業年金職工工資總額的8%、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合計每年不超過本單位參加企業年金職工工資總額的12%。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可以在繳費限額內靈活選擇繳費比例或額度。鼓勵經濟負擔能力較強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較高比例或額度繳納企業年金。經濟負擔能力有限的,可以先從低繳費比例或額度起步,再逐步提高。用人單位持續繳費能力不足時,可以降低繳費標準或者中止繳費。因中止繳費需要補繳的,可以按相關規定補繳。
《意見》提出探索開展創新試點。選擇部分具備條件的園區(工業園、產業園、改革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業園等)開展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試點,重點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組織機制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意見》要求,加快建設全國企業年金信息平臺和數據庫,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基于社會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為職工信息查詢、轉移接續、待遇申請和用人單位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提供便捷服務。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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