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
是指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公路
行人禁止進入高速公路
但依然有不少行人
為了圖方便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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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12月23日07時37分
遵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速五大隊
在開展視頻巡邏時
發現在渝筑高速125Km+70m
(新站互通)路段
有一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十分危險
民警立即驅車前往現場尋找該男子

民警到達現場后
看見一名老人抱著一捆草準備橫穿高速公路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
并將老人帶至安全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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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警詢問得知
該老人是新站鎮附近村民
看高速公路邊坡草木茂盛
便想割草喂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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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對老人進行安全警示教育
對其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的違法行為
處以10元罰款
并及時把老人安全送下了高速
行人上高速,違法!
相關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行人上高速的危害
1.危害個人生命安全
高速路上車輛的車速都比較快,駕駛人只要有絲毫的放松就會很難注意到周圍靜止不動的、相對較小的事物。所以行人在高速路上只要稍不留意就很有可能被車輛刮碰,在車速較高的情況下極有可能導致死亡的嚴重后果。
2.危害高速公路行車安全
為躲避高速公路行人而發生的事故不勝枚舉。在車速較快的情況下,有可能造成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也有可能會導致車輛因躲避不及而連續發生二次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積擁堵和嚴重的經濟損失。
3.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有些人為了圖方便、圖省事,翻越隔離護欄違法上高速候車。這不僅危害到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為交通事故埋下了隱患。
·遵義公安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車速較快,行人目標較小,駕駛人很難發現,一旦車輛躲避不及,發生事故,行人往往是受傷害最嚴重的一方,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行人請勿進入高速公路。
來源/遵義公安高速交警五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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