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與汪小菲于2010年相識并閃電結婚,汪小菲曾于自傳《生于1981》中描述,兩人僅見了5次面便結為連理”。不過,這段婚姻走了11年仍到盡頭,雙方于2021年11月上法院調解離婚。
根據雙方離婚協議指出,汪小菲須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每3個月給付大S“家人”撫養費300萬元,相當于每月撫養費100萬元,總金額換算破億元。此外,協議中另有教育、才藝、重大醫療及保姆等額外費用,亦于協議中逐項羅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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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大S個人,汪小菲則另須按月給付她100萬元,并負責清償其住所的房貸、水電費、裝潢費及卡費等。
豈料,大S因于隔年(2022年)震撼再婚舊情人、韓國藝人具俊曄,并分別在同年2月、3月于韓、臺兩地登記,讓她和汪小菲之間徹底撕破臉。
對此,汪拒絕支付撫養費,自同年3月1日起停止給付。同年11月間,大S以家事調解筆錄為依據追債,控訴汪小菲未依約給付撫養費750萬元,向法院申請對汪強制執行。另一方面,汪也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反制,主張他陸續有匯款生活費1752萬余元,并無積欠相關費用,請求在本案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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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臺北地院審理,法院認定汪小菲所支付的費用,應屬協議中“實報實銷”如教育、交通、娛樂等額外花用,不能與3月一期給付的撫養費混為一談,且兩款項無論在性質、支付費用及方式上均有不同,判定汪確實未按期給付撫養費,一審判汪敗訴。事后,汪不服判決上訴至二審。
首役戰勝后,大S趁勝追擊再向汪小菲追討撫養費200萬、250萬元及違約金、夫妻財產500萬元,并已獲法院強制執行727萬6721元、191萬8027元,合計約919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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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二度提起債務人之訴并聲請停止執行,經法院扣除已償還的金額后仍剩530萬余元,裁定汪若給付擔保金160萬元后,得停止執行。然而,隨著2案先后進入高院、北院審理期間,大S卻因旅日時染上流感,不幸于去(2025)年2月2日病逝,導致與汪小菲相關的民事訴訟均停擺,迄今已超過1年均無開庭審理。不過,后案就在今年初出現新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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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在大S辭世后,對“家人”教育親力親為,不僅與新婚妻馬筱梅協力照護,同時也與徐家訂于本月14日召開家事庭調解。據掌握,雙方透過開庭調解持續磋商,距達成共識目標已在“半山腰”;而若順利與徐家談成,未來汪也將向北院呈報合意書,并撤回后案告訴。
至于目前已上訴至二審的前案,據了解,汪小菲和徐家也正協商討論中,一切看似都在往好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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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馬筱梅也即將生產,汪小菲的生活也會迎來更多的幸福。祝福他們兩家人可以退一步海闊天空,越來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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