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16 日消息,為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全鏈條監督管理,構建規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 1 月 16 日宣布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產銷量持續攀升。2025 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為 1662.6 萬輛、1649 萬輛,同比分別增長 29% 和 28.2%。
隨著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步入退役期,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不斷增長,未來我國將迎來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據有關研究機構測算,2030 年當年的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將超過 100 萬噸。做好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關系生態環境保護,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也關系到我國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2025 年 2 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要求加快制定相關法規規章,用法治化手段規范回收利用。
《管理辦法》是落實《行動方案》的重要舉措,堅持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IT之家附主要內容如下:
- 一是全渠道抓好電池生產、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各類廢舊動力電池產生源頭的規范管理,重點設計“車電一體報廢”等制度,防止出現廢舊動力電池流向難以掌握的情況
- 二是全鏈條明確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更換、拆解、回收、綜合利用各環節各類主體責任義務。
- 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明確動力電池編碼、信息報送等要求,運用數字化技術加強動力電池流向監測。
- 四是強化監管措施,對未按要求交售廢舊動力電池、不履行回收責任、違反編碼和信息報送要求等行為,設定了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并明確了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
《管理辦法》為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將有效規范各環節參與主體行為。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做好《管理辦法》宣貫和實施工作,營造行業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加快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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