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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王不收人,有人自來送。
就在今年元旦假期,2號凌晨,秦嶺深處,一支5人小隊趁著夜色,翻過鐵絲網,躲開管護站,神不知鬼不覺地摸進了鰲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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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以為是小時候翻墻進網吧,只可惜,翻進的是地府。
他們是來「挑戰自我」的。挑戰的結果是:3人原地升天,最年輕的遇難者剛滿1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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鰲太線這地方,江湖人送外號「死亡之路」!偏偏越「死亡」,越有人趕著「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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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鰲太穿越事故調查報告》,2012年到2017年,有記錄的失蹤和死亡驢友就有46人。搜救費用呢?2017到2021年砸進去超過230萬,全是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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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圈流行一句話:凡是山頂沒有賣烤腸的山,一律不能爬,新手包死。啥意思呢?有烤腸賣的山,意味著有穩定的物資補給、有手機信號、有房屋可供休整。鰲太線呢?別說烤腸了,連個鬼影子都沒有。這地方海拔三千多米,冬天零下二十多度,你就是把烤腸帶上去,先凍成冰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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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以為這些作死的已經夠逆天了?還有更逆天的呢。
2025年4月23日,4名驢友違規穿越「光鹿跑兵冰」路線,2人永遠留在了山里。
然后您猜怎么著?遇難者家屬把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人的民間公益救援隊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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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該案結束一審,正在等待判決。
這事烏鴉不吐不快。
先給各位捋一捋整個過程:
2025年4月21日深夜11點左右,4名通過戶外群認識的驢友,從陜西營盤溝附近出發,準備穿越「光鹿跑兵冰」路線。
這條路線被稱為僅次于鰲太線的「秦嶺第二龍脊」,此前已被明令禁止穿越,但這幫人覺得禁令是給別人定的,自己牛逼,穿就完事了。
25年4月21日上午10點左右,山區天氣說翻臉就翻臉,七八級狂風夾著雨雪,直接把沖鋒衣打透了。4人逐漸分散成兩股,最終2人成功逃出,另外2人永遠留在了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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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晚,秦嶺牛馬救援隊的核心成員楊某接到了失聯驢友同伴的求助電話。家屬承諾會為參與救援的老師傅每人支付1000元報酬。楊某組織救援力量,凌晨抵達山腳,早晨5點開始上山搜救,11點找到了遇難者遺體。
然后,炸裂的來了。
事后,一名遇難者家屬把參與救援的秦嶺牛馬救援隊、商業救援力量、同行驢友、甚至事發地生態保護部門統統告上法庭。理由是什么?說救援隊「阻止她報警,耽誤了最佳救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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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張博亞在接受采訪時明確表示:「這是國內第一次將救援隊告上法庭的案件。」史無前例,開創先河,但這個先河開得讓人血壓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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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個去,這真就是有棗沒棗打兩桿子再說,有錢沒錢先訛一下試試唄!
怎么,你的親人無視禁令、違規穿越、在暴風雪里把自己玩死了,這鍋要甩給零下二十度爬山找人的志愿者?這對嗎?
而被告的救援隊成員楊某是咋回應的呢?他說自己從未阻攔家屬報警,恰恰相反,救援隊介入搜救的時間比家屬正式報警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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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還沒確定失聯者到底是迷路了、受傷了還是咋了,「一條40公里的徒步路線,路口幾十個」,不先排查方向盲目報警,官方資源往哪兒派?你總不能讓直升機漫山遍野瞎轉悠吧?
而且,失聯者遭遇的是極端天氣和失溫,就算更早報警,也沒法斷定一定能改變結果。
對于訴訟結果,楊某表示:「我們做事情憑良心,輸贏也都不太重要。」這話聽著心酸,好人就得讓人拿槍指著,自個兒還得佛系泰然處之。
案件在2025年9月17日公開審理,12月17日完成第三次庭審,目前在等一審判決。但它產生的「寒蟬效應」已經讓整個民間救援圈開始雪崩——涉案的秦嶺牛馬救援隊,2025年6月宣布解散。聲明說隊伍不再以主動救援為主,也不參加公益救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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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在秦嶺山區救了無數人的隊伍,就這么沒了。救人的牛馬還要被牛馬為難,那還不如去當普通牛馬了。
有網友用「農夫與蛇」來比喻這事兒,還有人說:「我好心去救人,你還把我起訴了,你家屬死亡和救援隊有什么直接關系嗎?那是非法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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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糙,理不糙。
此外,這事兒往深了想還挺值得玩味的。
大家可能知道有個「達爾文獎」,專門用來「獎勵」把自己「蠢死」的人;還有句話叫「放下助人情結,尊重他人命運」。非要送死的人你偏要去救,那不是在對抗進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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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烏鴉想起了自己表弟小時候一件趣聞,那天他瘋玩一下午沒回家,家里找到他時候責問:「你要丟了咋整?」表弟不以為意:「沒事,買保險了!」
此雖幼童之語,可現在看來,有些冒險者年齡上已是「大人」,那心理跟小孩沒差:有人給他「托底」讓他感覺出事了也有來救命的,是不是更助長了他作死的底氣?
就這支牛馬救援隊,被人告了,好心被當了驢肝肺,可主要成員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還沒有放棄救人情結,在「解散」后改換名稱,仍然在秦嶺從事救援工作。不那么「正確」地說,他們也是值得一句溫柔的「活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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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起訴訟案本身,庭審主要圍繞幾個爭議焦點展開:
救援方案和技術是否存在失誤?不報警是否導致延誤最佳救援時間?報警是否就能確保失聯者生命安全?驢友違規進入禁區是否應自擔風險?
救援隊援引《民法典》關于自甘風險原則的規定,認為驢友明知「光鹿跑兵冰」是禁止穿越路線仍執意進入,應該自行承擔違規行為的后果。《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也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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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在于,救援行為是否構成「緊急救助」、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都需要具體認定。法律條文是死的,案件是活的,這中間的灰色地帶夠法學家們吵上三天三夜。
更要命的是因果關系的證明。家屬方需要證明:如果楊某等人更早報警,失聯者就可能獲救。但這個因果鏈條存在太多不確定性。即便更早報警,官方救援力量能否比熟悉地形的民間救援隊更早到達現場?即便更早出動,在極端天氣條件下能否成功救援?失聯者遇到意外的具體時間都無法準確判定,怎么評估更早的救援行動能否改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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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將直接影響中國民間救援事業的未來走向。
一旦公益救援隊退出之后怎么辦呢?答案是:讓商業救援隊來,收重金才干活。別覺得這話冷血,這恰恰是最符合邏輯的解決方案。沒有什么問題是一張賬單解決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兩張。
你看現在違規穿越的成本有多低——最高罰款5000塊,2025年2月那個18歲的孫某違規穿越鰲太線被救回來,罰款5000,這不是明擺著告訴大家「放心沖吧,出了事有人救,罰款也就幾千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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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救援隊明碼標價呢?直升機救援一次幾十萬,地面搜救一次十萬起步。想必這些巨嬰及他們同樣三觀的家屬們一看報價單,DNA都不動了,直接原地清醒,想不給錢賴賬是吧,先給丫關起來的。
說實話,在這一點上,我們還真得應該「與國際接軌」。
比如大洋彼岸的老美其實早就有了應付之策了。
美國新罕布什爾州2008年就通過了一項法律,正式名《搜救響應費用追償》(RSA 206:26-bb),人送外號「愚蠢徒步者法案」,為什么法律條文還有「外號」呢?因為這「外號」起得精準到讓人想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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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愚蠢行為?
明知道有暴風雪警報還非要上山、不帶基本裝備就往里沖、做出明顯違反常識的決定,都算。根據CBS新聞報道,有一次搜救行動支出了59426美元,折合人民幣四十多萬。夠在美國三線城市房子首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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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人家還有「好撒瑪利亞人法」保護善意救援者,所有50個州都有這類法律。只要不是故意傷害或重大過失就可以免責。救人的有法律保護,作死的得掏錢,這才是正常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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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小日子其實也有個「山岳保險」,搜救費用保額最高數百萬日元。沒買保險就去爬山?天價賬單直接甩你臉上。不買保險就別想上山,想上山先把錢交了。近年來日本還在討論富士山救援收費的可行性,連自詡「人命優先」的霓虹金都開始琢磨怎么治這幫作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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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更絕,直接把「誰闖禍誰掏錢」寫進制度了。根據瑞士空中救援組織Rega的官方數據,常規直升機救援平均費用大約4500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幣三萬五左右,復雜任務能飆到幾萬瑞郎。所以在瑞士玩戶外不買保險就是在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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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的思路很清楚:公共服務可以有,但不能讓人無限薅羊毛。
中國其實也在探索。黃山風景區2018年7月啟動有償救援制度,2019年6月開出首張賬單3206元。效果立竿見影,違規探險的驢友數量從每年幾十批200多人次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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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炸裂的是江西廬山。2025年9月,11名驢友違規探險四峰澗,1人墜崖身亡,當地出動120多人救援。事后組織者行政拘留10日,10名被困驢友追償7.4萬元救援費用。拘留加追償,「雙懲」模式,江西省首創。
這波操作烏鴉只能說:效果拔群,建議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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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前面說的「烤腸定律」嗎?
有人腦洞大開:那我反其道而行之,讓鰲太線上也賣烤腸不就得了。沿途設置補給站,雇幾個大爺大媽賣礦泉水方便面,順便幫你打卡發朋友圈。「來來來小伙子,這是鰲太線第三個補給站,拍照十塊,加特效二十,幫你P成專業登山照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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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烤腸瓜子礦泉水,實際是化解鰲太線的「價值」,想發發朋友圈炫耀「我征服了死亡禁區」?背景里一堆小零食攤位,那些「犟驢」還愿意來嗎?
裝逼
這叫「用烤腸拯救生命」,可謂「腸」治久安!
當然商業化只是開個腦洞,這地球上太多地方就是不適合人待。
正經解決辦法還得從制度來。公益救援和違法穿越救援必須分開,正常遇險的游客該救就救這是公共服務,但那些明知違法還要闖的請先看報價單。違規成本得大幅提高,5000塊罰款有啥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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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他們敢違法,就應該和他們個人征信掛鉤,違規穿越被抓了接下來三年不能坐飛機不能住五星酒店。最重要的是保護善意救援者,不然救援隊都轉行賣烤腸去了。
人民日報發過一篇評論《教訓慘痛!擅自穿越鰲太線絕不是強者認證》,點名批評那些把鰲太線當流量密碼的所謂戶外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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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的腦回路是:死亡率高→挑戰難度大→完成挑戰很牛→我要去挑戰→我也很牛。但他們忘了關鍵一環:我要去挑戰→我死了→我什么都不是了→賬號都沒人繼承。這不叫「強者認證」,這叫「遺照認證」。
邏輯徹底是閉環了!
說到底,這是個關于「責任」的問題。每個成年人都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你選擇違規穿越就得承擔后果,你選擇關掉手機信號就得承擔失聯風險,你選擇輕裝速穿不帶保溫裝備就得承擔失溫代價。成年人了,不能既要又要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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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出了事就找人背鍋的人,那些獲救后還把救命恩人告上法庭的人,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這種邏輯繼續蔓延,下次出事可能真沒人來救了。恭喜你,成功把救你命的人逼走了,贏麻了屬于是。
烏鴉希望秦嶺這案子的判決能給社會一個信號:違法穿越者必須為自己買單,善意救援者必須得到保護。我們需要建立一套制度,讓勇敢的人得到保護,讓魯莽的人付出代價。
尾聲
那個案子里的遇難者,本來可以不死的。如果他們遵守禁令,如果他們不去穿越那條被禁止的路線。但他們做出了那些選擇,付出了生命代價。

希望這是最后一個教訓。
但烏鴉知道,這肯定不會是最后一個。因為總有人覺得自己是天選之人,總有人覺得悲劇不會降臨自己頭上。
那就只能讓市場來教育他們了。這會兒還是「資本主義鐵拳」力度更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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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人民日報:《 教訓慘痛!擅自穿越"鰲太線"絕不是"強者認證"》
新華報業網 :《5人違規穿越"鰲太線",3人遇難!搜救經過還原》
三聯生活周刊 -:《生死"龍脊":鰲太穿越20年》
中國探險協會 :《鰲太線,一半天堂一半地獄》
虎嗅網 :《穿越鰲太線,怎么就成了戶外人的致命誘惑?》
鳳凰網 :《秦嶺救援案社會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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