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合川“按豬”熱潮引發廣泛關注,網友們響應女孩呆呆的號召紛紛參與這一充滿年俗氣息的活動,卻少有人留意背后潛藏的安全風險。2026年1月1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多起相關糾紛案例,恰恰為這份熱鬧敲響了警鐘,其中四川鹽亭一起因按豬引發的責任糾紛,更讓網友們展開了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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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一次常規的殺年豬作業。陳某的父親曾見過李某某在鄰村從事殺豬工作,便邀請其為自家處理年豬。作業當天,陳某與父母、陳某章一同參與按豬,而李某某作為殺豬匠人負責屠宰環節。原本看似熟悉的年俗流程,卻在關鍵節點出現意外:李某某下刀后,按豬的陳某在未得到任何指示的情況下自行放手,尚未斷氣的年豬突然掙扎,徑直撞到李某某導致其摔倒受傷,最終造成李某某傷殘的后果。
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責任劃分產生巨大分歧。陳某一方申請再審時提出,李某某作為專業殺豬匠,現場缺乏有效指揮,明知按豬人員不足且多為年老體弱者仍繼續作業,同時未明確告知按豬時長和力度,下刀后未作停留絞動便抽出刀具,導致眾人誤判豬已死亡才放手,且將殺豬刀放在血盆中存在安全隱患,因此認為李某某應承擔主要責任,請求法院改判自己承擔次要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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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某某則辯稱,殺豬的地點、時間及按豬人員均由陳某指定,自己并非作業主導;事故核心原因是按豬人員不專業、提前放手,且陳某在其受傷后僅支付500元醫藥費,并未積極履行賠償義務。作為以殺豬為生計的從業者,右手受傷對其后續生活造成重大影響,一審中自己已放棄鑒定費和精神損失費主張,已適當減輕陳某責任,因此請求駁回再審申請。
2025年4月29日,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作出最終裁定。法院認為,陳某在未收到殺豬匠李某某任何指示的情況下擅自放手,是導致豬掙扎傷人的直接原因,存在重大過錯,因此維持一審法院判定陳某承擔70%責任的判決,駁回其再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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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糾紛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熱議,各類理性觀點不斷涌現。有網友從專業分工角度提出:“殺豬是專業性較強的工作,整個過程理應以殺豬匠為主導,其他人需聽從統一指揮,所以個人認為殺豬人應承擔主要責任。”也有網友分享本地作業方式:“我們這里殺年豬都會把豬綁在架子上,先敲暈再宰殺,不用人直接按住,人為參與的環節少了,失誤的概率自然降低。”還有網友調侃道:“待宰的年豬,發了狂的驢,生氣的媳婦,釣上岸的魚,這些都是不能掉以輕心的存在。”
針對責任劃分的爭議,部分網友表達了獨特看法:“按常理說,豬才是‘始作俑者’,算不算正當防衛?”“本來該是豬‘全責’,沒想到它不按套路出牌,沒斷氣就反抗了。”也有網友關注到作業規范問題,提出:“殺豬屬于危險作業,應該制定專門的安全方案和應急措施,參與人員也得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才穩妥。”還有網友質疑屠宰資質:“不是不允許自行殺豬嗎?相關人員有屠宰證嗎?擅自屠宰是不是屬于違法行為?”
在作業方式的討論上,不少網友給出改進建議:“為什么不采用電擊讓豬瞬間昏厥再下刀?既減少豬的痛苦,也能降低掙扎傷人的風險。”“殺年豬前把四個蹄子都綁好是基本操作,怎么會有人不做這個準備?”還有網友分享類似經歷:“我之前也見過殺完豬松開繩子后,豬跑掉的情況,好在沒傷人;我們那邊還發生過豬掙脫后踢掉殺豬刀,導致刀飛出來捅傷殺豬匠的事。”
另有網友從后果角度感慨:“這起事件里,殺豬匠丟了健康,雇主沒了朋友還得賠錢,真是兩敗俱傷的結局。”也有網友從人道主義角度表示:“這樣的屠宰方式對豬來說太可怕了,應該采用更人道的處理方式。”還有網友關聯合川按豬熱潮評論:“呆呆號召大家按豬確實熱鬧,但這起事故提醒我們,年俗背后的風險不能忽視,好心幫忙也得先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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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起事件中不難看出,傳統年俗活動雖承載著人們對生活的美好期許,但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絕不能缺位。殺年豬這類具有危險性的作業,無論是主導的殺豬匠還是參與的幫工,都應明確自身責任,遵守安全操作規范,提前做好防護措施。責任的劃分有法律依據,但更重要的是通過這類案例警醒眾人,在參與各類民俗活動或危險作業時,既要尊重傳統,更要敬畏安全,只有把風險防控做到位,才能讓年俗真正傳遞歡樂與祥和,避免好心辦壞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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