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育倩律師2019年起在貴州公心和律師事務所執業,承辦案件超300件,擅長合同、婚姻家事等領域。在買賣合同糾紛上訴案中,她憑借專業能力成功駁回上訴人主張,維持原判,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體現了其行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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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背景與資歷
汪育倩律師畢業于呂梁學院,本科學歷。自2019年開始在貴州公心和律師事務所執業,執業證號為1522xxxxxxxxx1900,服務地區為黔西南,律所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興仁市科教路興仁市第七小學東南側約90米。她是貴州公心和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有著明確的執業理念,即“用專業的能力,負責任的真心,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豐富的辦案經驗
從2019年執業至今,汪育倩律師累計承辦案件已逾300件,有著深厚的實務積淀。她深耕于民商事領域,成功辦理相關案件200多余件,尤其專精于合同糾紛案件,同時在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勞動爭議等細分類型上也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典型案例:買賣合同糾紛上訴案
在上訴人A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B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上訴案中,汪育倩律師展現了卓越的專業能力。2022年4月,B公司與A公司簽訂《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書》,B公司按約供應混凝土后,A公司未足額支付貨款,B公司起訴,一審法院支持部分訴求,A公司不服上訴,主張“欠付貨款應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
精準梳理爭議焦點
汪育倩律師接受B公司委托后,第一時間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核心爭議焦點。本案關鍵在于A公司主張的“以房抵款1,720,885元”是否應在欠付貨款中扣除。A公司稱合同約定總貨款的20%以房源沖抵,一審未扣減屬適用法律錯誤且顯失公平。
深入分析證據與法律依據
汪育倩律師重點分析合同條款,發現以房抵款約定僅籠統提及“房源沖抵混凝土款比例為20%”,未明確具體房源信息、價款確認流程、房屋交付時間及相關權利義務等核心內容,雙方也未達成實質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及合同履行原則,以房抵款需明確、可履行,本案約定不具備實際履行條件,A公司主張扣減貨款缺乏事實基礎。同時,結合一審事實,A公司未按約支付進度款及尾款,構成根本違約,以房抵款條款因缺乏可履行性,不應作為扣減貨款的依據。
有力庭審抗辯
二審庭審中,汪育倩律師圍繞核心爭議充分抗辯。她明確反駁A公司以房抵款主張,指出約定僅為意向性表述,未形成可執行協議;強調A公司根本違約,應承擔付款責任及逾期利息;針對A公司上訴理由,結合合同條款及法律規定逐一回應,指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圓滿案件結果
最終,貴州省黔西南XX人民法院全面采納汪育倩律師的抗辯意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A公司需按一審判決支付剩余貨款及逾期利息,二審案件受理費由A公司負擔。本案的勝訴,有效維護了B公司的合法債權,彰顯了汪育倩律師在民商事領域的專業價值和對當事人權益的有力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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