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佳珺)公司春節放假35天,按時離崗返崗員工獎勵5000元——近日,浙江溫州一家制造企業發布的春節放假通知引發廣泛關注。通知顯示,該公司將于2月1日起正式放假,3月8日復工復產,假期35天。全體員工若按時離崗放假并按期返崗,將獲得每人5000元專項福利獎勵,獎金于3月底統一發放。
“讓員工踏踏實實返鄉過年、陪伴家人,是企業的責任。”該公司負責人張先生表示,公司扎根制造業10余年,外來務工人員占比超七成。為了讓員工返鄉過年,這樣的放假模式已堅持多年,5000元獎勵并非簡單的福利激勵,而是企業在能力范圍內為員工提供的休假權益保障。“員工們辛苦工作了一年,希望春節期間他們可以返鄉過年,好好陪陪家人。”張先生說。
除5000元返崗獎勵外,針對家中有學齡兒童的員工,該公司還允許其在送孩子開學后2日內返崗,提前登記即可正常享受獎勵;老員工成功介紹新員工入職滿3個月,可獲1000元/人的招工激勵。同時,企業明確2月5日前完成所有對賬付款,不拖欠員工及供應商款項,讓各方安心過年。關于工作銜接,僅要求銷售部人員24小時保持手機暢通、客服人員上班時間在線值班,確保核心業務需求得到響應。
該企業的這一舉措,引發了了諸多網友的羨慕。許多網友表示,也想在這樣的“神仙公司”工作。
“企業經營既要算經濟賬,更要算人心賬。”張先生表示,春節期間雖會有訂單邀約,但公司選擇不接單,堅持讓員工安心休假。5000元獎勵實際是假期基本工資保障,目的是讓員工無后顧之憂享受假期,來年以更飽滿的狀態投入工作,提升團隊凝聚力與積極性。
據了解,除該企業外,各地已有多家工廠推出20天至30天不等的春節假期,并配套1200元至2000元的返崗補貼。網友紛紛為這一舉措點贊,認為企業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彰顯了新時代民營企業的責任與擔當。
北京京渝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科律師認為,企業的35天春節假期及配套獎勵政策,是企業的一種人性化管理創新,并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企業的做法既體現了企業對員工的關懷,也通過清晰的規則保障了假期前后的生產與客戶服務銜接,是企業管理需求與員工個人訴求的良性平衡。”朱科說。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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