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語
當泰國一部“狠辣”的反電信詐騙法律在國內網絡刷屏時,無數被騷擾電話折磨得不勝其煩的國人,心中都涌起同一個尖銳的追問:泰國能做到,我們為什么做不到?難道是沒想到這一招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在電信技術、風控能力早已躋身世界前列的今天,治理騷擾電話與電信詐騙,技術上已不存在任何障礙。真正讓人無奈又失望的是,我們缺失的從來不是技術,而是直面問題的勇氣、厘清責任的邏輯,以及讓強勢方擔責的決心。
前段時間,美國對我國騷擾電話問題發出最后通牒,我們看似“躲過一劫”,但騷擾電話依舊如附骨之疽,從貸款推銷、房產中介到詐騙陷阱,無孔不入地侵占著每個人的生活空間。
泰國的立法行動像一面照妖鏡,照出了我們在治理此類問題上的思維惰性與責任錯位,更照出了普通民眾在系統性漏洞面前的無助與卑微。
這場治理困局的背后,是一場長期上演的、對弱者苛責、對強者縱容的邏輯鬧劇,而短期內,這場鬧劇似乎看不到收場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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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泰國“狠法”的核心:把責任還給該承擔的人
泰國這次出臺的反電信詐騙法律,之所以能引發國內輿論的強烈共鳴,不在于條文的嚴苛程度,而在于它第一次把一個長期被回避、被模糊的核心問題,堂而皇之地擺上了臺面——
電信詐騙從來不是受害者單方面的“愚蠢事故”,而是相關機構失職失責導致的系統性失守。
按照這部新法律的核心精神,只要民眾遭遇電信詐騙,不僅可以追究騙子的刑事責任,更有權向提供通信服務的電信運營商、提供資金流轉通道的銀行提出索賠。
這一規定看似“簡單粗暴”,卻精準地戳中了電信詐騙治理的要害:詐騙行為的實施,離不開通信通道的支撐、個人信息的泄露以及資金流轉的便利,而這些關鍵環節,恰恰掌握在運營商、銀行等擁有強大技術、資源和話語權的機構手中。
泰國法律用明確的責任界定傳遞出一個清晰的信號:誰掌握著關鍵資源,誰就該承擔相應的義務;誰為詐騙行為提供了便利,誰就該為損失買單。
反觀我們身邊的情況,這樣的邏輯卻顯得格格不入。每當有電信詐騙案件曝光,網絡評論區的畫風幾乎從未讓人“失望”:“這么低級的騙局也能信,活該!”“貪小便宜吃大虧,怪誰呢?”“驗證碼是你自己給的,怨不得別人!”“反詐APP你怎么不下載?”
受害者剛剛經歷財產損失的痛苦,緊接著就要承受來自全網的“二次審判”。
我們的社會似乎早已習慣了一種簡單粗暴的道德清算:把所有責任精準地壓在最弱勢的個體身上,用一句“你自己不小心”就輕松完成了對問題的“閉環處理”,然后心安理得地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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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只要稍微動用一點邏輯思維就會發現,在電信詐騙的鏈條中,有三個更關鍵、更核心的問題,始終被集體忽略、集體回避:
其一,騙子手中那些精準到令人恐怖的個人信息——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消費記錄甚至出行信息,到底是誰泄露的?是電商平臺、快遞公司,還是銀行、運營商,抑或是某些手握公共數據的機構?
其二,那些顯示為“未知號碼”“境外號碼”的高風險虛擬號碼,為何能長期、穩定、批量地通過運營商的基站撥出,暢通無阻地騷擾億萬用戶?運營商作為通信服務的提供者,難道真的無法識別、無法攔截?
其三,那些被詐騙的資金,往往能在秒級內被拆分、轉移,最終流向境外,而銀行號稱“全球領先”的風控系統,為何一次次形同虛設,連基本的資金流向追蹤都做不到?
這些問題,從來沒有出現在那些義憤填膺的罵聲中。運營商和銀行在這套敘事體系里,被巧妙地塑造成了“無辜的旁觀者”——
就像一個賣刀的人,一邊把刀磨得锃亮,批量銷售賺取豐厚利潤,一邊眼睜睜看著兇手持刀傷人,事后卻理直氣壯地辯解:“殺人是兇手的事,跟我賣刀的沒關系。”
更荒誕的是,我們的社會居然普遍接受了這種強盜邏輯。
我們不去要求掌握數據、通道、技術和規則的強勢機構承擔應有的責任,反而逼著每一個普通民眾練出一雙“火眼金睛”,去對抗一個由信息泄露、技術優勢和制度漏洞共同構成的龐大詐騙系統。這哪里是反詐,分明是赤裸裸的甩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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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邏輯缺失的代價:苛責弱者,縱容強者
泰國的立法之所以能引發我們的集體羨慕,本質上是因為它遵循了現代法治社會最基本的責任分配原則:
在一個理性的社會里,掌握更大能力、更多資源、更強技術的一方,理應承擔更高的義務。這不是情緒化的判斷,而是基于邏輯和公平的必然要求。
強者之所以能成為強者,不僅因為其自身的能力,更因為其占據了更多的社會資源和公共話語權,相應地,其對社會公共利益的責任也理應更大。
可為什么這樣的邏輯在我們的社會中卻如此稀缺?答案或許早已寫進了我們的成長路徑和社會文化里。
從小到大,我們接受的教育,更擅長訓練記憶,而不是訓練思考;人文學科靠標準答案定優劣,理科強調結果正確與否,卻很少有人教我們如何清晰地定義問題、梳理因果鏈條、劃分責任邊界。
我們的日常語言中,充滿了模糊、曖昧、可進可退的話術,那些試圖追問邏輯、厘清邊界的人,往往會被貼上“鉆牛角尖”“太較真”“不懂變通”的標簽;相反,那些擅長模糊概念、偷換因果、繞開問題本質的人,卻常常被夸“會說話”“情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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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我們的社會形成了一種病態的共識:較真是有成本的,聽話是最安全的。
于是,邏輯思維成了一種被系統性冷落的能力,甚至成了一種“不合時宜”的特質。
當邏輯缺席,我們就看不清詐騙背后的結構性責任,只能把怒火發泄在最弱勢的受害者身上;
當邏輯缺席,我們就拆不穿那些看似有理、實則荒謬的話術陷阱,只能被動接受那些“聽起來很有道理”的解釋;
當邏輯缺席,我們甚至意識不到責任分配的錯位,反而覺得“受害者活該”的論調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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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邏輯缺失,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隨處可見。“為了你的安全,所以外面很危險”,這句話聽起來關懷備至,可一旦用邏輯推演就會瞬間崩塌——
安全的核心是風險管理,而不是封閉自我、限制自由;“出口受阻,所以要拉動內需”,看似因果自洽,卻刻意回避了“內需如何真正被激活”的關鍵前提——普通民眾沒有穩定的收入預期、沒有完善的社會保障,如何敢放心消費?
這些話術之所以能反復奏效,之所以能成為某些機構推卸責任的借口,本質上就是因為邏輯在很多人的思維里早已成了擺設。
更危險的是,當邏輯缺席,“辯證思維”就被濫用成了不講道理的擋箭牌。
成功了,就是“戰略正確”;失敗了,就是“前進中的曲折”;無論結果如何,總能找到合理的解釋,而責任卻永遠模糊不清。
你跟他要證據,他跟你談態度;你跟他談規則,他跟你講大局;你跟他談邏輯,他跟你講立場。
在這樣的語境下,沒有真相,只有立場;沒有標準,只有話語權。強勢方永遠可以用“大局”“態度”“立場”等模糊的概念,回避自己應盡的責任,而弱勢方只能在話術的裹挾下,默默承受損失。
而形式邏輯,恰恰是這種語言游戲的天然克星。它不允許偷換概念,不接受模糊因果,不承認因人而異,它是現代科學、法律和制度運行的底層骨架。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早就將邏輯學列為僅次于數學的第二重要基礎學科,因為它直接決定了一個社會整體的認知質量。
有人說過一句極為精辟的話:“如果知識是房間里的寶藏,那么邏輯就是打開這扇門的鑰匙。沒有鑰匙,知識只是堆積;有了鑰匙,思考才真正開始。”
遺憾的是,在我們的教育體系和社會文化中,這把“鑰匙”被長期遺忘了。大多數人并沒有系統地學習過邏輯學,也不具備基本的邏輯思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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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面對電信詐騙,我們只能罵受害者“愚蠢”;面對機構的失職,我們只能接受“已加強監管”的空洞承諾;面對責任的錯位,我們甚至意識不到哪里出了問題。
這不是個人的愚鈍,而是整個社會長期忽視邏輯教育、漠視邏輯思維的必然代價。正如邏輯學家殷海光所說:“唯有大力發展邏輯學,國人的認知水平才能得到根本性提升。”
而認知水平的缺失,恰恰是我們治理騷擾電話、電信詐騙等社會頑疾的最大障礙。
03、無奈的妥協:短期無解的治理困局
回到最初的追問:泰國能做到,我們為什么做不到?
其實答案早已清晰: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想做,或者說,是不愿意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和責任分配模式。
運營商靠短信、電話推送廣告獲取巨額利潤,靠虛擬號碼服務賺取額外收益;
銀行靠資金流轉業務盈利,風控系統的升級改造需要投入大量成本;
某些手握公共數據的機構,對數據泄露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存在內部人員與詐騙分子勾結的可能。
在這樣的利益格局下,要求這些機構主動承擔責任、切斷詐騙鏈條,無異于與虎謀皮。
我們并非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電信條例》《個人信息保護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一系列法律條文早已出臺,可為什么騷擾電話和電信詐騙依然猖獗?關鍵就在于執法力度不足、責任追究不到位。
對于運營商和銀行的失職行為,往往只是象征性地罰款了事,罰款金額與它們的違法收益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
更重要的是,這些法律法規并沒有像泰國的法律那樣,明確賦予受害者向運營商、銀行索賠的權利,也沒有建立起便捷、高效的索賠機制。
受害者想要維權,往往要面對漫長的訴訟流程、高昂的維權成本,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前段時間,美國對我國騷擾電話問題發出最后通牒,威脅要對相關運營商實施制裁,我們的相關部門迅速采取了一系列“緊急措施”,騷擾電話的數量一度有所下降,看似“躲過一劫”。
但這種“被動應對”的治理模式,注定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旦外部壓力消失,騷擾電話就會卷土重來,因為產生騷擾電話的土壤依然存在——利益驅動沒有消除,責任機制沒有建立,邏輯缺失沒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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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普通民眾,我們能做什么?下載反詐APP、拒絕陌生來電、不輕易泄露個人信息、提高警惕……這些都是我們被反復告知的“自保措施”。
可即便我們做到了這一切,依然無法完全避免騷擾電話的侵擾,依然無法保證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被泄露。
當一個社會把治理社會頑疾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每個個體的“自保能力”上,這本身就是一種悲哀。
我們不得不無奈地承認:短期內,騷擾電話問題根本無法杜絕。因為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需要重建責任分配邏輯,需要加強邏輯教育提升全民認知水平,而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
我們可以羨慕泰國的“狠法”,可以批判國內的責任甩鍋,但最終,或許只能在一次次的騷擾電話鈴聲中,無奈地按下拒接鍵,繼續在“自保”的道路上艱難前行。
這種妥協,不是因為我們愿意,而是因為我們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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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妙手物語:邏輯回歸,才是治理的根本之道
泰國的立法行動,給我們的最大啟發,不是要制定多么嚴苛的法律條文,而是要重建一種基于邏輯和公平的責任分配機制,讓責任回到該承擔的人身上。
騷擾電話和電信詐騙的治理,從來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一個邏輯問題、一個責任問題、一個制度問題。
如果我們不能打破“苛責弱者、縱容強者”的病態邏輯,如果我們不能讓運營商、銀行等強勢機構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如果我們不能用法律的武器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我們依然忽視邏輯教育、任由模糊話術橫行,那么再多的“反詐宣傳”、再嚴的“緊急措施”,都只能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
騷擾電話依然會猖獗,電信詐騙依然會頻發,普通民眾依然會在系統性的風險面前無助又無奈。
邏輯學家殷海光曾說:“邏輯是人類理性的基石,是區分文明與野蠻的標尺。”
一個社會的進步,不僅體現在經濟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上,更體現在認知水平的提升和邏輯思維的普及上。
當我們的社會能夠清晰地定義問題、厘清因果、劃分責任,當我們的法律能夠讓強者擔責、讓弱者免責,當我們的民眾能夠用邏輯識破話術、用理性維護權益,那么騷擾電話這樣的社會頑疾,自然會迎刃而解。
可惜的是,這一天的到來,還很遙遠。
在那之前,我們或許只能繼續在騷擾電話的鈴聲中,忍受著無奈、失望與妥協,一邊羨慕著泰國的“狠法”,一邊追問著那個無解的問題:泰國能做到,我們為什么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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