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1月17日,長征三號乙和谷神星二號火箭發射失敗,暴露中國航天瓶頸:發射規模小、可回收技術落后、成本高、民營經驗不足。與SpaceX差距10-20年。實際能力決定申請20萬顆衛星也難占位。箭星概念股靠小作文爆炒,真正進步需腳踏實地攻克技術難關,縮小與星鏈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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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中國的火箭和衛星概念股在前幾天一飛沖天,但股價的幾個漲停板只要有幾篇小作文和放個可能遙不可及的小目標即可。但中國航空航天事業的真正進步,還得靠一步一個腳印的努力,攻克一個又一個的技術難關。
1月17日周六,對于中國航天事業來說,絕對算得上是至暗時刻。對于投資箭星行業股票的股民而言,也是一場生動的技術普及與投資風險教育課。因為就在這一天,我們的火箭發射事業迎來了兩次失敗。
周六,新華社報道稱,當天有分別屬于國有和民營企業的兩枚火箭發射失利,分別是長征三號乙運載火箭發射實踐三十二號衛星,以及谷神星二號民營商業運載火箭。
首先是周六00:55在西昌衛星發射中心,承載發射任務已經30年的火箭老將長征3號乙運載火箭發射了實踐32號衛星,在發射升空過程中,三級飛行出現異常,最終導致任務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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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火箭型號非常成熟,已多次成功執行過航天發射任務,應屬是我國航天發射中的老將了。這次搭載的衛星也非比尋常,實踐系列的衛星本身就是屬于探索新技術、新項目的航天體。所以我們在發射這款衛星的時候選用了比較成熟的火箭型號。恰好今年也是該款火箭飛行30年的一個時間節點,在這樣的一個節骨眼上栽了這么大的一個跟頭,確實比較令人震驚、意外和可惜。
其次是周六中午12:08,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民營星河動力發射的谷神星2號遙一在發射升空之后,一級滑行段就出現了嚴重的故障,火箭飛行異常,偏離軌道直接砸向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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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民間航空公司的谷神星2號火箭本身就命運多舛,去年9月份就想發射,但因技術問題被擱置。12月份再次計劃發射,最終又因種種原因取消。好不容易等到今年1月份,沒想到升空之后直接出現了這樣嚴重的事故!從周六的發射失誤來看,可以推斷這款火箭至少從去年9月份開始就一直存在未公開的問題。
雖然航天發射這項事業并不是100%的成功,甚至可以說是充滿了巨大的風險,但在同一天的時間里,國家隊和民間隊發射火箭雙雙失利,還是挺令人失望的。與投資者的期望相比,自然還存在較大的鴻溝。
一、一天兩火箭發射失利的具體原因雖在排查,但必須承認,我們的運載火箭在規模與可回收技術上與美國存在核心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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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長征三號乙運載火箭的長征三號甲系列火箭,承擔著中國大部分的高軌道航天器發射任務,是發射次數多、成功率高的“勞模”。
而在去年12月,處于上市籌備階段的藍箭航天旗下朱雀三號可回收運載火箭首飛成功,但子級火箭回收失敗;中國第二款可重復使用火箭長征十二號甲首飛成功,但其第一節火箭回收任務也失敗了。而馬斯克的星鏈公司在10年前已經成功實現了可重復使用的火箭回收業務。
由此可見,在當前航天板塊中,火箭發射環節依然是明顯的瓶頸和關鍵制約因素。具體困境可能包括:
第一,可用火箭總供給量較低;
第二,單箭的運力不足;
第三,由于缺乏可回收火箭的成熟技術,衛星發射的運力成本較高。第四,民營火箭企業發射經驗依舊不足,發射成功率和長征系列仍有較大差距。
第五,即使長征系列火箭,也可能存在設計過時、制造設備老化和發射穩定性不足等問題,與星鏈對比依然存在明顯的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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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發射規模看,2025年美國約193次,其中SpaceX約165次;我國約92次,其中民營23次。美國火箭商業發射載荷占比超80%,我國不到10%;美國運載能力約為我國的10倍以上。
從可回收技術看,SpaceX獵鷹9號回收成功率超91%,一級可復用超15次,最高32次;我們的朱雀三號等處于試驗階段,尚未實現穩定的入軌回收。
從發射成本看,獵鷹9號回收發射成本約每公斤0.87萬元;我國主流成本為每公斤2.8-10萬元,差距3-12倍。
二、向國際電信聯盟申請發射衛星的數量,與人家能夠批準的數量和我們能夠實現的入軌數量,毫無關系。
不過,中國的箭星技術,最大的差距其實還不是火箭制造、火箭發射與火箭回收環節。雖然我們一口氣申請了20萬顆大型非地球同步衛星網絡,不少人寫小作文將之荒唐地解讀為占地盤,甚至以此得出我們將在衛星網絡上遙遙領先的結論。但實際上,申請多少顆衛星,其實與我們的星座規模與在軌衛星運營沒有一毛錢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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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我們已向國際電信聯盟(ITU)提交了兩份關于大型非地球同步衛星網絡的申請。根據聯盟“收到的”數據庫中發布的文件,這些文件于2025年12月底提交給ITU,編號為CTC—1和CTC-2,分別涵蓋3660個軌道平面上的96714顆衛星。
雖然這兩項數據共同構成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星座申報之一,凸顯了圍繞軌道和頻譜資源日益激烈的競爭。但小作文和我們的新聞報道都僅強調了申請20萬顆衛星,全都忽略了誰都可以申請,但申請不等于審批這一客觀事實。
根據ITU的規則,CTC-1和CTC-2是擬議NGSO衛星網絡的早期ITU監管文件,提供優先日期,但不構成衛星部署授權。因此這些申請尚未被ITU審查,目前也無監管資格。這些申請僅能表明我國有意在國家授權前提下,獲得兩個星座的頻譜和軌道優先權。但能否實現這個目的,接下來還將由ITU的無線通信局進行技術審查,并可能收到其他管理機構的異議或協調請求。
而截至1月15日,三郎從ITU查詢到的信息,我們進一步提交的可供ITU審查的資料,是中國衛星通信計劃將24顆衛星送入中地球軌道,作為更廣泛的架構與近地軌道星座項目相關聯,同時中國移動將發射兩顆星座,各144顆衛星和2520顆衛星。商業公司銀河空間也提交了91顆衛星星座的計劃。這意味著,我們雖然提交了20萬顆衛星的占位申請,但僅提交了其中2779顆衛星的下一步審查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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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SpaceX最初提交的文件申請中,Starlink最多包含約12000顆衛星,后來在申請中擴展至約42000顆,這42000顆衛星,SpaceX都提交了繼續審查的資料,因此才獲得了審批。
為什么我們申報了20萬顆但只提供了其中2779顆的審批資料呢?因為按照ITU的規則,申請下來后必須7年內發射首顆衛星、9年內完成10%、12年內完成一半、14年內全部發完。20萬顆14年發射完畢,每年要發射14285顆。而去年我國發射了92次衛星合計300顆,創下歷史紀錄。按此計算,我們每年的發射能力要提高48倍。很顯然至少10年內我們可能都無法達到。
能不能將20萬顆衛星申請數量作為衡量我們箭星的技術能力呢?顯然不能。因為非洲國家盧旺達在2021年底也向ITU申報了33.7萬顆衛星計劃,比我們的20萬顆多了50%。總不能因此說盧旺達的箭星技術遙遙領先吧?
反過來,星鏈的申請數量雖然只有42000顆,但人家2025年發射了170次火箭,送入3190顆衛星。這個能力14年可送44660顆衛星入軌,人家不來虛的,有多大能力就實打實地申請多少。
三、在衛星與應用技術上,在箭星產業鏈與應用生態上,我們存在極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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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星鏈在低軌星座部署了近9500顆衛星,星網處于成熟的商業運用階段;我國“吉林一號”僅144顆、星網處于起步狀態;美國激光通信終端過萬且商用,中國尚處量產初期 。
在規模能力方面,美國衛星批量制造與成本控制領先;我國銀河航天、長光衛星等提升顯著,但在芯片、相控陣等核心器件仍存明顯瓶頸。
在星網應用生態方面,美國在寬帶接入、遙感、導航等商業化十分成熟;我國依托“星網”與大市場,僅在天基測控等細分領域有所運用。
在箭星供應鏈方面,在SpaceX的垂直整合下,美國形成高度協同的商業航天供應鏈;我國“國家隊+民營”并行,民營在核心元器件、發動機推重比等方面仍有短板 。最關鍵的是,國家隊和民營隊,難以整合。
在政策與試錯方面,美國NASA與軍方訂單牽引、擁有成熟的試錯與包容文化;我國政策支持雖然加強,但民營企業試錯空間有限。
在市場需求方面,我們存在先天不足。這是一個箭星產業發展最關鍵的變量,但至今很少有人意識到這個問題。目前在國內,我們的地面移動網絡進村入戶,這是地面無線網絡的優勢,卻是星網的劣勢。在國外,市場基本被星鏈壟斷,我們很難切入。
總體而言,我們需要承認,我們的箭星行業,差距客觀存在。中美商業航天差距集中在發射規模、可回收與成本、衛星組網、供應鏈與資本生態,整體約10-20年。雖然并非不可逾越,但追趕過程不依靠口號,也不依靠自嗨,更不靠畫大餅。主要依靠腳踏實地。唯有如此,才能不斷追趕,縮小差距。
【作者:徐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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