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被金龍顯拖延了三天,但尹錫悅終究還是避無可避,針對戒嚴事件的結案終審已經落幕,與之前預料的一樣,韓國檢方依舊請求判處這位前總統死刑。
令人意外的是,這兩個字并沒有嚇到尹錫悅,相反,在庭審現場,他滿臉笑容地與身旁的辯護律師交談,整個人看起來極為放松,難不成已經想到了應對之法?
然而,真輪到辯護律師出場之后,尹錫悅一方拖延了將近八個小時,期間引用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理論,為尹錫悅的戒嚴行為辯護,甚至將其比作“受迫害的伽利略”,想辦法東拉西扯。
當然,如果覺得這是在“胡言亂語”,那可是大錯特錯了,因為尹錫悅的一線生機,壓根就不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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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笑著與律師低語
縱觀整場庭審,尹錫悅一方完全沒有爭論戒嚴事件,到底是對是錯的意思,而是強調發動戒嚴是總統的“應有的權利”,尹錫悅之所以坐在庭上,是遭到了如今執政黨派的“政治迫害”。
這四個字才是尹錫悅,想要傳達給外界的消息,如果李在明鐵了心要判他死刑,尹錫悅的支持者們無疑會拿這一結果,作為攻擊李在明的說辭,把尹錫悅從發動內亂的罪犯,變成受到迫害的“悲情政客”。
那么,尹錫悅有可能通過這種辦法,逃過死刑的量刑裁定嗎?客觀而言,這種可能性不僅存在,而且還很大。
最為關鍵的一點在于,當初的戒嚴狀態是尹錫悅自行叫停的,這種終止行為淡化了局勢的嚴重程度,也就是所謂的“罪不至死”,所以,哪怕特檢組求刑,法院也不一定會接受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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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法院尚未做出最終裁定
再加上,韓國已經很多年沒有執行過死刑了,已經被視為在事實上,廢除了死刑的國家,有沒有必要為了尹錫悅再開這個先河,無疑是需要爭論的重點。
所以,在李在明競選期間,他就曾表示“哪怕判不了尹錫悅死刑,也必須是終身監禁”,也就是說,在判尹錫悅死刑這件事上,其實連他自己都沒有底。
而且,老實說,判不了尹錫悅死刑,對李在明和特檢組而言,恐怕也一件好事,因為不只是李在明,被其任命為特別檢察官,專門負責內亂案調查的趙垠奭,也跟尹錫悅有舊怨。
在尹錫悅出任韓國檢察總長時,趙垠奭就是他的競爭對手,并且在失敗之后立刻辭職離開了檢察機關,不難看出兩個人的矛盾不小,如果尹錫悅最后被判死刑,他難保不會被人認定是公報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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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
這不僅會讓韓國民眾,對司法的公正性產生質疑,更會讓下臺的國民力量黨找到“帶節奏”的機會,反倒不利于李在明的執政。
不過,正如李在明所說,哪怕死罪可免,也是活罪難逃,數十年的監禁肯定是少不了的,而且除了內亂罪之外,尹錫悅還涉嫌“引誘朝鮮進攻”,這也是一項重罪。
當然,對尹錫悅來說,判二十年與判四十年沒什么區別,只要不是死刑,等到親近自己的黨派重新上臺,他就有可能像李明博、樸槿惠一樣得到特赦,提前走出牢門。
現在就要看,李在明給不給這個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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