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河南省洛陽市瀍河區人民法院通過審前調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水管爆裂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官團隊創新調解思路,以“變廢為寶”的方式促成和解,既為當事人節約了成本,又高效解決了矛盾,獲得雙方一致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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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謝某與妻子何某在關林經營紡織品生意,長期租用瀍河區南新安街房東時某的房屋存放貨物。2025年7月,某水務公司在巡護過程中引發水管爆裂,自來水涌入倉庫,導致部分紡織物被浸泡受損。事后,謝某夫婦與某水務公司、房東時某協商賠償未果,遂將二者訴至瀍河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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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審前調解階段后,綜合審判庭法官助理黃艷及時聯系各方,并與員額法官冀翠紅一同前往現場勘查,發現倉庫內貨物數量多、受損面廣,謝某夫婦一度要求對受損貨品進行司法鑒定。然而,經咨詢了解,紡織品損失鑒定費用高昂、程序繁瑣,將大幅增加雙方訴訟成本。
考慮到受損紡織品已無法正常銷售,且水務公司冬季恰需材料為水管設備防凍保暖,黃艷提出創新方案:由某水務公司支付相應賠償,并將浸泡過的紡織品拉回,用于設備保暖。這一“變廢為寶”的思路,既彌補了謝某夫婦的損失,又實現了資源的再利用,還幫助水務公司節約了采購成本。方案獲雙方同意。
1月16日上午,雙方現場簽訂調解協議,在法官團隊的見證下,某水務公司及時向謝某夫婦支付賠償款,并將水淹布料運回,至此案件在審前調解階段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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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不僅有效緩和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情緒,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大大縮短了糾紛處理時間,減輕了法院審理壓力,同時避免了司法鑒定等復雜流程帶來的高額成本,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下一步,瀍河區法院將繼續探索審前調解的新方式、新方法,不斷拓寬矛盾化解思路,提升司法服務質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持續提高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趙曉曼 周祥鋒)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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