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40畝魚塘被大量垃圾填埋,承包人未獲任何補償引發爭議;而圍繞填埋行為本身,多輪環保核查雖否定了“危險廢物”指控,卻發現地下水污染風險。1月14日,承包天津市武清區大王古莊鎮利尚屯村魚塘的河北籍村民田兵建告訴共鳴新聞記者:“把我承包的魚塘填埋了,不僅我上百萬元損失血本無歸,還造成地下水污染,我將持續向鎮、區及市級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維護合法權益。”
![]()
魚塘承包協議至2021年 受訪者供圖
魚塘承包人稱承包被提前終止卻未獲任何補償
1月14日,田兵建出示了一份2017年4月,他與利尚屯村的老支部書記商某廣簽署魚塘承包協議,承包村集體魚塘,期限至2021年10月。協議約定,魚塘面積約70米×40米,租金每年2萬元,并明確“遇國家占地索賠,池內養魚賠償歸田兵建所有,魚池所賠歸商某廣”。
田兵建稱,簽約后其持續對魚塘進行投入數百萬元,用于養殖生產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承包之后,由商某廣指定的施工隊施工,包括1000多顆楊樹苗,對接人都是商某廣。因為他兒子是時任的村支書、現任的村委會主任商某某。”
![]()
當年購買魚苗投入近30萬元 受訪者供圖
然而,在承包協議存續期間的2019年3月,商某廣要求解除協議,次月利尚屯村委會開始向涉事魚塘傾倒大量垃圾,持續數月,承包關系事實上提前終止。隨后,村委會向老支書商某廣支付5萬元“補償”, 商某廣卻未給承包人田兵建任何賠償。
田兵建向共鳴新聞記者出示了其于2026年1月7日收到的國家生態環境部最新答復。答復披露,“涉事魚塘位于利尚屯村村北原村辦磚廠西側,占地4.2畝。2005年5月,利尚屯村委會曾與商德海簽訂魚塘承包協議,期限16年。2007年至2014年期間,因修建鄉村公路墊設路基以及村辦磚廠取土燒磚,坑塘南側多次被取土;至2014年村辦磚廠拆除,原魚塘與取土坑塘連為一體,占地面積由4.2畝擴大至40余畝。答復稱,2014年8月原承包協議廢除,涉事魚塘實際已成為廢棄坑塘。”
答復同時提到,因廢棄坑塘存在偷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問題,2019年4月,利尚屯村委會與他人簽訂坑塘填埋協議,使用建筑垃圾和純土進行回填,填埋費用約230萬元。
田兵建認為,其前期投入和經營損失達上百萬元,且在未就解除合同、補償標準等關鍵事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直接實施填埋,已構成對其合法承包經營權的侵害。
對此,商某廣在接受共鳴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魚塘處置“有合規流程”,并稱田兵建“未按時按照協議約定繳納魚塘租金”,屬于違約在先;魚塘填埋系村委會集體決策,與其個人無關。
在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此前的書面回復中,則多次將該糾紛定性為“合同爭議”,并建議田兵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相關經濟損失問題。
因違規傾倒垃圾,村委會被罰款1萬元
除承包合同被提前終止外,填埋行為本身的合法性及其環境影響也成為爭議的另一焦點。隨著田兵建持續向有關部門投訴,問題的關注點逐步從“如何補償”,延伸至“填埋了什么?”“是否存在環境污染?”。
在長達六年的時間里,當事人田兵建一直在轄區各級部門反映問題。2022年5月大王古鎮綜合執法大隊對利尚屯村委會以違規傾倒垃圾為由罰款1萬元。田兵建說,2022年8月27日,天津武清區大王古鎮政府在他在場情況下,委托第三方第一次針對涉事場地檢測,打孔取樣,于地下12米取樣,樣本發現醫療針管等醫療垃圾。 然而,生態環境部門后續多次檢測和聯合挖掘均未發現醫療垃圾或危險廢物。
2025年3月10日,天津市武清區生態環境局向其出具投訴(舉報)處理情況告知書回應稱,現場未發現醫療垃圾或化工廢料,填埋物主要為水泥塊、磚石、泡沫、木板等建筑垃圾,相關土壤檢測結果未超出風險篩選值。
否認填埋“危險廢物”,卻暴露地下水污染
上述國家生態環境部門給田兵建的最新答復進一步顯示,2022年至2024年間,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單位多次組織現場檢查、第三方檢測和聯合挖掘。2024年6月,在投訴人指認下開展的現場挖掘中,未發現危險廢物。
不過,在否定危險廢物填埋的同時,最新答復也披露出地下水受到污染的環境風險。2025年7月第三方檢測報告顯示,涉事窯坑內地下水污染程度明顯高于坑外區域,并受地下水遷移影響,存在向下游擴散的趨勢。針對上述情況,大王古莊鎮政府將實施相關臨時管控措施。
![]()
國家生態環境部的答復(部分) 受訪者供圖
盡管多輪核查披露了地下水受到污染的環境風險,但截至目前,圍繞魚塘提前填埋所引發的損失爭議仍未解決。
田兵建告訴記者:“魚塘所在地位于京津冀交界,垃圾填埋的位置距離北京永定河一級支流鳳河距離很近。40畝魚塘,平均深度也得十幾米,填埋的垃圾體量可能達數十萬立方米!如此大規模的垃圾填埋造成污染地下水的后果究竟該誰承擔責任?我將繼續向相關部門反映相關情況。”
文/《商界》記者 陳俊伶
編輯/孫鋒
校對/趙春雨
《商界》共鳴新聞——觀商海浮沉,與時代共鳴。記錄正在發生的真實案例,呈現企業及企業家在時代浪潮中的探索、沖突、與啟示。
【編輯部聯絡郵箱:gmxw001@163.com】共鳴新聞法律顧問 彭蕓(資深律師,全國執業,接受各類咨詢 15111886373)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