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無業男子吉某,在征婚網站上謊稱物業經理、名下有兩套房,哄騙相親女子王某讓其進入出租屋,隨后不顧拒絕強行發生關系,期間還毆打王某、拍攝視頻,王某反抗后第一時間報警。近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以強奸罪判處吉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明明施暴還拍視頻,為啥刑期看著不重?里面藏著大家該懂的法律知識點,更給所有相親的朋友提了個醒!
來源:大河報
一、 征婚遇“優質男”?竟是無業男的騙局+暴行
誰能想到,奔著找良緣去的征婚見面,能變成一場驚魂噩夢!
陜西37歲的吉某,沒工作還想裝“優質男”,在征婚網站上聯系上了女子王某,當天就約著見面。為了讓王某放下戒心,吉某張口就來:說自己是物業經理,手里還有兩套房子,只要兩人能結婚,就留一套給王某的孩子。
這話直接戳中了王某對安穩生活的期待,當天晚上8點多,王某就同意吉某去自己的出租屋坐坐,想著再深入了解下。可剛進屋,吉某就徹底撕下了偽裝,當場提出要發生關系,被王某明確拒絕后,他直接動了手!
吉某不顧王某的拼命反抗和呼救,強行和她發生了關系,更過分的是,施暴的時候還拿手機拍視頻,期間還對王某拳打腳踢,簡直囂張又惡劣。萬幸的是,王某沒有被嚇傻,事后第一時間就報了警,警方迅速介入,把吉某抓了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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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拆解:強奸罪判2年半,不是輕判是有依據
這事一曝光,好多人都納悶:強奸罪不是起步3年嗎?吉某又打人又拍視頻,怎么才判2年6個月?是不是判輕了?其實這里面的法律門道,咱們得掰扯清楚,普通人也得懂!
首先先明確核心:吉某的行為百分百構成強奸罪!我國《刑法》第236條寫得明明白白,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發生性關系,就是強奸罪,基礎量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有情節惡劣、致人重傷等情況,還得判10年以上,甚至無期、死刑。
那為啥吉某的刑期低于3年?關鍵在從輕處罰的法定情節:
1. 吉某到案后沒狡辯,如實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屬于“坦白”,這是法律明確規定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2. 法院審理后認定,吉某雖然有毆打、拍視頻的行為,但沒造成王某重傷、死亡等嚴重后果,也不屬于“情節惡劣”的加重范疇,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程度,和那些極端惡性強奸案有區別;
3. 我國司法講究“罪責刑相適應”,不是一刀切判罰,得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做到罰當其罪,既要懲罰犯罪,也兼顧教育改造的目的。
這里還要重點提醒大家:吉某拍視頻的行為特別危險!要是他把視頻傳播出去,或者用視頻威脅王某二次侵害,那不僅要加重強奸罪的量刑,還可能額外觸犯傳播淫穢物品罪、敲詐勒索罪,罪加一等!
三、 給所有人的3個警示,相親交友別踩坑
這起案件不只是一個犯罪案例,更給咱們普通人,尤其是通過網絡征婚、交友的朋友,敲了3記警鐘,全是保命保安全的干貨!
第一:網絡相親,身份信息一定要核實
不管對方吹得多天花亂墜,說自己有房有車有好工作,都別輕易信!可以委婉核實,比如問清工作單位、小區名稱,必要時簡單求證,別被甜言蜜語沖昏頭,把陌生人隨便往家里帶。
第二:第一次見面,選對場景很重要
像王某這樣直接把對方帶回出租屋,風險特別大!初次見面一定要選公共場所,比如人多的餐廳、咖啡館,別去偏僻地方,更別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住址,保護好個人隱私和人身安全。
第三:遭遇侵害,第一時間這么做
真要是遇到危險,優先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別硬拼;侵害發生后,千萬不要洗澡、換衣服,保留好所有證據(比如施暴者的痕跡、現場物品),第一時間報警,同時可以找家人、朋友陪同,必要時尋求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導,法律一定會為受害者撐腰!
結論:熱議來了!你覺得這起案件判得合理嗎?
吉某無業裝精英,騙信任、施暴行,最終獲刑2年6個月,有人覺得結合坦白情節,判罰合理;也有人覺得,打人+拍視頻的行為太惡劣,判得還是偏輕,不足以震懾這類犯罪。
那么問題來了:你認為這起相親強奸案的判罰合理嗎?對于網絡征婚的安全問題,你還有哪些好建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咱們一起把安全意識提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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