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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的一天,山東省沂水縣人民法院法官宋文萍翻開一本新的卷宗,發現了一張助理留下的便簽:“女兒十一個月大,無名,無出生證明,無戶口。”辦案多年,家事糾紛見過不少,但一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孩子,她還是第一次遇到。
宋文萍立即聯系被告方某。電話那頭,方某一聽是妻子張某起訴,只冷冷拋下一句“我讓律師聯系你”,電話掛斷后,再也無法接通。所幸,方某確實委托了律師,案件得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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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山東省沂水縣人民法院法官宋文萍(中)在調解前與當事人女兒互動。劉青 攝
第一次調解,張某抱著女兒到庭,方某卻未現身,只有律師到庭。張某見狀,瞬間紅了眼眶,抱起孩子便要離開。宋文萍連忙上前,輕輕接過那個可愛的小生命。在宋文萍耐心安撫下,張某終于坐下,哽咽著訴說起兩人的過往與積怨。
通過與方某律師的溝通,宋文萍也了解了男方的態度。離開前,經張某同意,宋文萍請律師為孩子拍了張照片。“請務必轉交孩子父親。”她叮囑道,并約定了下次調解的時間。
第二次調解,方某竟然到庭了,但現場氣氛緊張。“今天我們主要討論孩子的撫養權和姓氏問題。”宋文萍聲音平和,試圖緩和局面。
“孩子隨父姓天經地義,必須姓方。”方某的態度毫無轉圜余地。“懷胎十月、分娩時九死一生的人是我!孩子的名字我有權做主,必須姓張。”張某的淚水在眼眶里打轉。兩人從陳年舊怨吵到生活瑣碎,言辭激烈。
“你們準備吵到什么時候?”宋文萍控制著情緒,“孩子沒有出生證明,就無法享受醫保、入園、上學,你們可以耗,孩子的人生能等嗎?”這話像一盆冷水,澆滅了兩人的怒火,也澆出了沉默的愧疚。
宋文萍翻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一字一行地指著告訴他們,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每個孩子,都應當被溫柔以待,應當擁有屬于自己的、滿載祝福的名字。可你們的孩子是不是連名字都沒有?”
兩人再次沉默,僵持的氣氛里卻似有冰層松動。
此后幾日,宋文萍分別與雙方深入交談,了解他們各自堅持孩子隨自己姓的真實原因。張某擦著眼淚表示:“我不只是氣方某不聞不問,更怕孩子一旦隨他姓,將來他就有理由把孩子搶走。”方某則沉默良久后說:“我年齡不小,有個孩子不容易。我就是想讓孩子知道,她有爸爸。我不是不管她,是女方父母在阻撓。”原來,尖銳對立的背后,藏著對孩子同樣的牽掛。
第三次調解,張某又把孩子抱來了。小家伙大概是認生,癟著嘴想哭,方某下意識伸手去抱,張某猶豫了一下,還是將孩子遞了過去。
宋文萍抓住時機提議:“不管隨誰姓,名字由雙方共同取,都融入你們的心意。”這個提議,得到了雙方的默認。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宋文萍見證了這場調解中最溫情的部分。他們沒有爭吵,而是認真討論起孩子的名字。方某說,希望女兒以后能平安順遂,帶一個“安”字。張某說,希望女兒能溫柔善良,帶一個“寧”字。最終,兩人達成協議:女兒隨父姓方,取名方安寧。
名字落定,撫養權難題也隨之解決。張某獲得直接撫養權,方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每周可探視兩次。當天,他們便一起去醫院為孩子辦理了出生證明。出生十一個月的方安寧,終于有了人生的第一個身份標識。
后來,宋文萍收到了方某發來的照片,照片里的方安寧會走了,小臉紅撲撲的,笑得格外燦爛。照片背面寫著:“法官,謝謝您給了她一個名字!”
(本文當事人均為化名)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記者 : 閆繼勇 丨通訊員: 龐燕
責任編輯:屠少萌|聯系電話:(010)| 67550734 電子信箱:pinglun@rmfyb.cn
新媒體編輯: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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