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庭上,常常能聽到這樣的疑問:“他微信上明明說欠我錢會還的,怎么到了法院就不認了?”“我把聊天記錄截圖打印出來了,為什么法官說證據(jù)不夠?”許多當事人由于不了解證據(jù)固定和采信規(guī)則,即便“有”也可能“說不清”。那么,微信聊天記錄應當如何固定?作為證據(jù)的微信聊天記錄怎樣才能被采信呢?
![]()
鄭州市資深律師,執(zhí)業(yè)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解答:
首先,微信聊天記錄作為電子數(shù)據(jù)容易被刪除、篡改,這是其最大的“弱點”。要讓聊天記錄成為有力的證據(jù),關鍵在于其固定完整、來源清晰、無法篡改。結合司法實踐,以下三種方式最為可靠。
一、保留原始載體,這是“第一手證據(jù)”。
法院認定證據(jù)時,最看重“原始性”。很多人習慣只截取聊天截圖,卻刪除了手機里的原始記錄,這是大忌。開庭時,法官會根據(jù)案件需要,要求當事人當庭出示保存聊天記錄的原始手機或終端,現(xiàn)場展示完整記錄,包括雙方頭像、昵稱、微信號,以及文字、語音、圖片的完整內容。這里存在一個誤區(qū),有人覺得“刪除不利或者無關內容,只留對自己有用的更省事”,實則聰明反被聰明誤。這種行為不僅不能達到目的,還可能因證據(jù)不完整、不真實而承擔不利后果。
二、截圖、錄屏、刻光盤,多重備份更保險。
1.截圖打印:重點記錄要清晰顯示聊天日期、雙方身份信息,文字要清楚,語音要轉成文字附在旁邊,轉賬記錄要單獨打印并標注用途。建議按時間順序編頁碼,摘出關鍵頁,方便法官快速定位。
2.完整錄屏:錄屏前先驗證手機時間、檢查設備型號和微信版本,證明取證環(huán)境安全。錄屏時要勻速滑動聊天頁面,打開所有圖片、播放完整語音,確保內容無遺漏。
三、專業(yè)存證更靠譜,公證來助力。
如果擔心手機丟失或記錄被篡改,最穩(wěn)妥的方式是通過公證機關固定證據(jù)。公證機關具有專業(yè)的技術和嚴格的程序,能夠確保證據(j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
其次,提交了證據(jù)并不代表一定被采信,法官會從“真實性、關聯(lián)性、合法性”三個維度嚴格審查,這也是證據(jù)采信的核心標準。所以,作為證據(jù)的微信聊天記錄要想被法院采信,需過“三重關”。
第一關:真實性——確定“人對、內容真”。
這是最容易出問題的環(huán)節(jié),重點要證明“聊天的人就是案件當事人”。常見的有效方式有:通過微信頭像、昵稱、微信號初步核實,若對方微信號綁定了手機號,可通過手機號搜索確認身份。利用微信轉賬憑證佐證,申請電子憑證,會顯示對方實名認證信息。
第二關:關聯(lián)性——瞄準“事相關、能證明”。
聊天記錄必須與案件爭議的事實直接相關,不能是無關的日常閑聊。比如借貸糾紛,聊天記錄里需要明確體現(xiàn)“誰借誰、借多少、什么時候還”等關鍵信息;勞務糾紛則要包含“工作內容、報酬標準、完成情況”等內容。交易過程中要實時確認關鍵信息,比如“今日收購玉米1000斤,單價1.2元,合計1200元”,讓對方明確回復確認,避免后續(xù)爭議。
![]()
第三關:合法性——取證“不侵權、守規(guī)矩”。
取證方式不能違反法律規(guī)定,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比如偷偷登錄對方微信獲取的聊天記錄、通過非法軟件恢復的已刪除記錄,都可能因取證違法被排除。需要注意的是,正常聊天過程中保存的記錄、經對方同意錄制的內容,都符合合法性要求;但私自錄制他人與第三方的聊天記錄,可能侵犯隱私,無法作為證據(jù)使用。
因此,微信聊天記錄雖能成為維權利器,但“存之有方、取之有道”才能發(fā)揮作用。無論是日常借貸還是商業(yè)交易,大家都要養(yǎng)成規(guī)范保存聊天記錄的習慣,關鍵時刻讓電子證據(jù)“說話算數(shù)”,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鄭州市推薦律師:要永輝律師,鄭州市資深律師,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zhí)業(yè)十五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尤其擅長刑事辯護、合同糾紛、房地產糾紛、離婚繼承糾紛、債權債務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糾紛、再審申訴、公司法務等各類法律事務,以誠實信用的服務理念辦理所代理的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以及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業(yè)、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yè)、務實,突出的業(yè)績、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