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涉內亂首案一審只被判5年,李在明最后關頭網開一面?韓國檢方此前請求判決尹錫悅10年,為何最終打了對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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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新聞報道,1月16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前總統尹錫悅做出一審判決。法官當庭宣布,尹錫悅因動用總統警衛處阻止調查機關執行抓捕、偽造并銷毀緊急戒嚴相關公文等三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消息一出,很多人都感到出乎意料,甚至懷疑李在明政府是否對尹錫悅“網開一面”。但人們很快就明白,此次宣判,只是法院對尹錫悅阻止調查機關執行抓捕等罪行的宣判。
不過,檢方此前要求對此三項罪名合并判處十年,法院的判決完全是打了“對折”。這也意味著,韓國檢方此前要求按照“內亂罪”判處尹錫悅死刑,但法院最終的量刑標準,恐怕要遠低于韓國檢方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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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自己清楚地知道,這五年刑期絕非終點,本次宣判相當于一塊探路石,為后續即將到來的、真正關乎案件核心的罪行定下了關鍵基調。
從整體上看,李在明政府是希望重判尹錫悅的,但李在明也有自己的顧慮。
李在明對尹錫悅政府的怨氣不是一兩句話可以完全說清的,人們只知道,在尹錫悅當總統后,李在明身負至少5項重罪指控,幾次瀕臨落入監獄,差點被剝奪競選總統的資格。
為了躲避政治災難,李在明甚至一度絕食23天,靠著這樣極端的方法活下去。在這之后,李在明又遭遇了刺殺,被刺客在人群中刺中了脖子,險些喪命。傷勢才好,李在明又經常收到謀殺威脅,他在尹錫悅當政期間可謂活得非常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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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尹錫悅倒臺以來,李在明的政治運勢可謂一路走高。他的法律負擔在2025年3月得到顯著減輕,首爾高等法院推翻了此前關于他違反選舉法的一審判決,最終宣告其無罪。
這一關鍵勝利,為李在明掃清了角逐下屆總統的主要法律障礙,鞏固了其黨內頭號競選人的地位。
同年4月,韓國憲法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裁定尹錫悅的戒嚴令違憲違法,支持國會彈劾決定,尹錫悅正式被彈劾下臺。
如今,手握執政大權的李在明,面對淪為階下囚的政治對手尹錫悅,其核心訴求恐怕不止限于單純的“懲罰”,而是清算尹錫悅勢力,重塑韓國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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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首案就祭出過于嚴苛的判罰,可能激起保守派陣營的劇烈反彈,甚至被貼上“政治迫害”的標簽。一個“中等偏上”的五年刑期,既不妨礙之后對尹錫悅的審判,又預留了緩沖空間。
共同民主黨并未滿足于已啟動的三項特別檢察調查。就在尹錫悅首案宣判前夕的1月15日,共同民主黨力推了旨在啟動“第二次綜合特檢”的法案,宣稱要“徹底查明內亂真相”。
此舉遭到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黨的激烈反對,批評其為“政治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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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明,共同民主黨意圖將針對尹錫悅的司法審判,變成一個延續數月甚至數年的、持續性的政治議題,以此牢牢掌握輿論主導權,壓縮保守派陣營的空間。
由此一來,到了韓國下屆大選,共同民主黨還能保持對保守派陣營的優勢,這恐怕才是李在明政府的真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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