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柞水中學高一女生小宋因在宿舍私藏手機被停課一個月,這一事件猶如一顆投入輿論湖中的石子,激起層層波瀾,引發公眾對學校懲戒權邊界的深度思考:停課一個月,究竟是否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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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7 日,宿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小宋的手機夾在筆記本中。盡管手機處于關機狀態,小宋也解釋本想將手機交給老師保管卻遭拒絕,但學校依舊依據校規,對她作出 “強制休學一月” 的處罰決定。小宋的父親宋先生心急如焚,多次向學校懇求減輕處罰,甚至主動提出 “寫萬字檢討”“全校道歉” 等替代方案,然而均被無情拒絕。令人咋舌的是,該校因類似問題被停課的學生多達 40 余人,涉及多個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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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縣教育局對此回應稱:“既然違規就要受罰,為了統一管理,這肯定有一定合理性。” 但這一說法并未得到公眾認可,反而引發更多質疑。教育專家明確指出,學校確實有權對學生手機使用進行管理,然而,懲戒措施必須嚴格遵循《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絕不能侵犯學生的受教育權。停課一個月,極有可能導致學生學業出現斷層,對學生心理也會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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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其他學校的處理方式,西安多所中學雖明令禁止學生攜帶手機,但同時也提供了 “家長申請代管” 的靈活方案,既規范了手機管理,又充分考慮了學生和家長的實際需求。云南紅河某校教師因逼學生摔手機被停課調查,杭州師范大學教師因言行不當被停課一月,這些案例都表明,教育懲戒的 “合理性” 需要兼顧程序正義與人文關懷。而柞水中學此次的處理方式,顯然在這方面有所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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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正處于高一關鍵的打基礎階段,停課一個月,大量新課內容錯過,尤其是數理化等連貫性強的學科,原本成績處于上升期的她,學習節奏很可能就此被打斷。而且學校開具的 “請假條”,被質疑是在變相規避 “變相開除” 的法律風險,家長們的焦慮并非毫無道理。
好在事件經媒體介入后出現轉機。1 月 19 日晚,校方突然通知被停課學生返校備考,要求提交反思材料。但這一 “臨時改口” 卻暴露出校規執行中的隨意性:如果停課確實必要,為何因輿論壓力就倉促撤銷?如果原本可以彈性處理,那為何最初對家長的訴求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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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本質是育人,絕非單純的懲人。學校管理固然需要剛性,但也絕不能缺失溫度。正如專家所說,懲戒應以批評教育、勞動服務等不影響學業的方式為主,同時要建立良好的家校溝通機制。在此事件中,校方既未充分考慮學生的實際需求,也未與家長進行有效協商,最終讓冷冰冰的 “規定” 違背了教育的初心。
這場爭議,應當成為我們深刻反思的契機。當校規與學生的成長權發生沖突時,我們都應該多問一句:“這樣的處罰,真的有利于孩子嗎?” 希望類似的事件不再發生,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健康、合理的教育環境中茁壯成長。大家對于學校的懲戒措施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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