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廈門晚報”報道,一男子創業失敗,向想到了冒充律師,以邀請他人合伙開辦律師事務所為幌子,騙取他人錢財的辦法,居然還真的騙到錢了。不過,隨著受害人的報案,男子涉嫌詐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根據報道,2025年9月林先生在網絡上認識了所謂的某律師事務所“胡律師”胡某。眼見胡某談吐專業,對律師行業非常了解,林先生對其信以為真。認識了一段時間后,“胡律師”提出想開一家律師事務所,希望林先生與他合伙創業。為此林先生還特意飛來廈門,與“胡律師”見面,并陸續投資了95000元。
投錢后三個月過去了,律所始終沒有進展,林先生2025年12月29日專門飛回廈門報案,警方迅速查明了胡某的身份,并將其抓獲。
![]()
以下是民警跟胡某的對話
民警:你是做什么呢?
胡某:我現在沒有工作,之前是做知識產權的,偶爾會有一些法律類的業務。
民警:你有沒有相關的資質啊,
胡某:證件啊?沒有,沒有律師證啥的,就是有業務來就轉交給別人。
令民警吃驚的是,面對“合伙投資”的邀請,一定要深入了解,謹慎投資。“不能認識幾天,就草草做些決定,才會容易被騙。”(以上內容來源:特區新聞廣場、翔安公安)
![]()
現實中,憑著對法律知識和律師行業的了解,很多人冒充律師
這個案例中,林先生之所以受騙,只因其見胡某“談吐專業(法律知識),對律師行業非常了解”,其實胡某了解法律和律師行業,是因為,“之前是做知識產權的,偶爾會有一些法律類的業務。”
很多人認為律師行業從業門檻很高,法律工作一般人從事不了,實則不然。社會上,很多沒有律師執業資格的,甚至是沒有學過法律專業知識的,都在從事法律相關行業。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社會上各種法律法務、債務優化處理、專利商標維權、打假、人身損害處理等公司或組織,他們通常幫助或代理別人處理各類糾紛。
在糾紛處理中,他們也會研究和熟悉相關行業的法律知識。因為業務代理的限制,必要時也會找律師進行業務指導,或是委托律師處理訴訟事務。必要時,業務做大了,他們真的會找別人投資或是合辦律師事務所,盡管是違規的,但卻是現實中確實存在的。
據此,他們也便具有了,“談吐專業(法律知識),對律師行業非常了解”的特點,不排除自己以“律師”進行自稱,實則并不是律師。
想要驗證他們的“律師”身份,只要上網簡單搜索一下,查詢全國統一公開的“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很容易就能識別。奈何很多人連這基本的社會生活技能都不知道,真的應了那句話,騙子發起騙局也是先識別對象的,只有具有被騙的潛質,才會招來騙子的設局。
![]()
現實中,很多人將開律所視為很賺錢的行業,一些非律師人員自認投資開律所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律師行業內部,近些年很多律師紛紛哀嘆日子越來越難過,行業外的很多人卻是將律師行業視為穩賺不賠的生意,紛紛躍躍欲試的想要投資開辦律所,借助資本的力量,利用律師業務賺錢。
上面案例中的林先生,連如何識別律師身份的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在自稱“律師”的胡某聊天忽悠下,居然相信了可以投資開辦律所賺錢。
導致具有如此認識的原因是,在很多人看來,從事律師業務,是一個成本很低,只要能“忽悠”來案源,找幾個律師承辦業務,就可以穩賺不賠。至于開辦律所按規定需要的律師資質,只要有人具有資質即可,投資人完全可以隱身投資。
在網上輸入“律所轉讓”的詞條,立馬就會搜到一大堆,甚至是專門平臺提供的律師事務所轉讓、受讓廣告,只要投資10萬、20萬等等,就可以投資開辦律所。有的直接標明:“無需滿足合伙所3名以上律師”等硬性條件,“直接獲得成熟資質”。
![]()
也許正是有了這樣的公開交易“市場”,也便讓法律行業外的人真的相信,不具備律師身份,也可以投資開辦律所。事實上,各地律協及律師行政管理部門,一直在公開的三令五申的規定,禁止非律師人員以各種形式投資律所,一經查處就要給給予處罰。
盡管規定是禁止的,但案例顯示,真的有很多人相信,不具備律師資質的,也可以投資開辦律所,而且還能賺錢。也正是基于此認識,胡某自信可以找人合辦律所,林先生也相信胡某可以帶其投資律師。
真的令人難以想象,當有人將開律所視為了一門生意,該律所代理的案件,會被如何對待。
注:本文系微信公號“語人集法”同步原創文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