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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會上,想要上廁所怎么辦?去還是不去?
這個問題,我們后邊來回答,先來說說明朝的朝會。
1、明代的朝會制度
三更時分,北京城的街巷還沉在墨色之中,各門各戶卻已窸窸窣窣亮起燈火。穿戴齊整的官員們魚貫而出,哈著白氣,在星月未退的時辰向皇城挪動腳步。這不是趕集,不是夜游,而是大明王朝每日雷打不動的早朝——一場持續了276年的政治儀式,一場從開國時的雷霆萬鈞逐漸淪為疲憊形式的漫長戲劇。
這一切都始于明太祖朱元璋的執念。這位出身微末的帝王,見到元朝因君臣隔絕、權臣蒙蔽而崩塌的結局。元代的朝會極其簡略,每日宰執入寢宮延春閣延春閣或者其他別殿奏事,能面見皇帝的只有中書省、御史臺等兩三位大臣以及禁軍、近侍數人而已——這種方式嚴格意義上并不能稱之為朝會。朱元璋將這種“接見過窄”的體制,視作元政失敗的重要教訓,決心創立一套截然不同的規矩:皇帝必須日日面見群臣,事無巨細皆需公之于朝堂。
朱元璋設計的早朝制度可追溯到明朝建立以前,其在金陵稱吳王不久便開始舉行朝會,這標志著他從依附龍鳳政權走向獨立自主的實質一步。明初的上朝禮儀,由禮官儒士雜考前代遺制而成,逐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朝會制度。
洪武年間的清晨,奉天門外便出現了這樣的奇觀——上千名官員按品級肅立,從邊疆軍報到民間瑣事,須在御前逐一陳奏。朱元璋親坐朝堂,時而詢問經史,時而裁決刑獄,甚至當場提拔或斥責官員,甚至連民間農具采買等事務也要一一過問。更有甚者,守衛皇城官軍搜檢出被盜內府財物,也要引到朝門由皇帝親自發落。這種無論大小、公私之事皆在朝堂陳奏、處理的做法,在中國歷史上可謂空前絕后。
朱元璋的這些做法確實符合他的一貫風格與治國理念。一方面,出于對遭受蒙蔽的強烈警惕,他建立通政司以確保奏章暢通無阻,直達御前;廢除丞相制度的導火索,也正是因占城使者來朝而自己竟然不知——這類事件進一步強化了他對信息透明的執著。另一方面,貧苦的出身使他始終深切關注基層民生與民間疾苦。例如,他明確要求各地屯田官員必須按時呈報農情:五月報禾苗長勢,七月報糧食結實情況,十月則上報實際收成。這種一年三報的制度,正是為了切實掌握糧食生產與儲備的真實狀況,將他對民間細節的重視轉化為制度性的督察。
如果朝堂僅僅是處理政務的場所,也算合理,但朱元璋的獨特之處在于,他還將朝會同時視為推行教化、宣示治國理念的平臺。他特意安排民間有德之士入朝觀政,使百姓親見朝廷運作;對于那些襲爵后難以稱職的功臣子弟,朱元璋也要求他們參加朝會,既學習禮儀規范,也親身領會他的執政思路與治國要求。
而朱元璋本人對于朝會也是極為重視。根據記載,他“雞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百官。”也就是是說他凌晨1點到3點之間起床,在天還沒有亮時就已經在朝堂上舉行朝會了。
皇帝如此勤政早朝,官員們自然不敢有絲毫懈怠。為便于參加朝會,他們多在皇城南側擇屋而居,以致東西長安街一帶成為朝官聚居之地。如同皇帝一樣,官員們也在東方未明之時便趕至皇城,但此時尚不能直接入殿,需先在宮城內的朝房中靜候——這一等候上朝的過程,被稱為“待漏”。在漫長的待漏時光中,甚至衍生出了獨特的“待漏文化”,包括待漏文學與待漏繪畫等相關創作。待漏文學中最負盛名的,當屬宋代王禹偁的《待漏院記》。而待漏圖則是肖像畫中一種特殊題材,描繪官員等候上朝時的情景,旨在捕捉像主躊躇滿志的精神面貌,成為官員或其后人借畫像進行政治彰顯、炫耀的方式,曾在官場廣泛流行。
宮門的開啟自有章法。按照天順元年的規定,午門上先會打鼓,第三通鼓響,先開二門放官軍和旗校入內,百官則赴掖門前排隊,等候鐘鳴之時開門。然后文武官員分兩班入朝,文臣由左掖門,武將由右掖門,每個上朝的官員都會看到一個大木牌,上面用朱漆寫著“官員人等說謊者斬”。入內后,先于金水橋南依品級站立,候鳴鞭,各依次過橋,抵達奉天門前,文為左班,武為右班,在御道兩側相向等候。官員們入內的過程中,會見到有六頭大象分列左右——這還只是常朝時期,如果遇到大朝會,所用大象更多。
待到皇帝安座后,左右兩班齊進御道,皇帝和大臣們終于見面了。
洪武十年,北平按察使劉崧任職滿三年,南下進京接受考核。他寫下了《朝會紀事》一文,詳細記載了當時的朝會情況:中書丞相胡惟庸、大都督府官員毛某、御史臺左大夫汪廣洋、右大夫陳寧皆先行入內,文武百官跟隨其后。隨后儀禮司正引導官員們列隊,沿宮門右側西側門進入奉天門,又從門內右側小門進至奉天殿下,在丹墀西側依次排列等候。不久,宦官催促召見,方知皇上已升殿。司正與序班引導眾人從大殿右側經西臺階轉向東行,遠遠望見金線刺繡的團鳳扇夾護御座,皇上正南面北而坐。官員沿殿廷西南方向前行,最終在正南方向列隊,面北而立。站在最前的是廉使一人,其次是副使四人,廣西僉事顏繼先、陜西僉事韓宜可等數人與經歷等四十四人,分多排站立,其余人依次在后。奉天殿當時新建而成,土木結構簡樸,尚未精細裝飾。皇上頭戴通天冠,身穿白袍,背靠山字形金漆素木屏風,端坐金椅,椅下鋪著葦席。
關于朝會時官員們的站位,萬歷年間擔任禮部尚書的于慎行有著詳細記載。
上朝時官員分東西兩班站立:西邊是勛貴和皇親,面向東,不和百官排在一起。左班面向西站立,一品、二品在第一排,三品在第二排,四品、五品的京堂官在第三排,太子屬官五品、六品在第四排,翰林六品、七品在第五排,內閣兩房的中書舍人在第六排,這算一段。接下來,六科給事中排第一,吏部官員第二,中書舍人第三,這又算一段。再往后,御史排第一,其他五部官員依次排后。從這里開始,品級和官職就亂得記不清了。右班面向東站立,錦衣衛官員站在最前面,五軍都督府其次,后面是七十二衛的指揮等官——這些人不但站次混亂,連衣帽也常破舊不堪。
叩頭行禮結束后,左班的內閣大學士和右班的錦衣衛長官,可以走上玉陛,站在金臺左右;六科給事中站到甬道左右,面向東西;御史站在甬道左右,面向北。而面向北行禮時的班次是:公、侯、駙馬、伯這些超品勛貴單獨列三排在前,離文武官員的隊伍稍遠。他們后面,文武官員一同上御道,分左右站立:一品、二品為第一排,三品第二排,四品、五品京堂官至翰林史官、庶吉士第三排,科道官和中書舍人第四排。
再往后,六部的郎官順序也很混亂。以前曾按衙門順序排:吏部第一,禮部第二,之后才是戶部、兵部等,所以曾出現過主事站在郎中前頭的情況。后來戶部主事賀邦泰因禮部排前面而上書爭論,朝廷下詔規定:六部郎中并列,員外郎次之,主事再次之,按官品來。但大家習慣了,各衙門官員還是不敢搶在吏部前面站。時間一長,順序又漸漸亂了。
同班站立時還有一些特殊規矩:七品翰林可以站在六品小九卿前面,六品太子屬官可以站在五品小九卿前面,五品太子屬官可以站在五品大九卿前面,講、讀學士可以站在四品大九卿前面,只低于僉都御史、少詹事等。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這些官員雖然品級稍微低一些,但其官職的地位更顯赫。
右班的武臣,本該以都督為首。但從嘉靖朝以來,錦衣衛權勢日重,加上陸炳、朱希孝等人都兼有三公這樣的崇高頭銜,官位在都督之上,所以他們就站在了武班最前面,幾乎與內閣大學士平起平坐。都督們雖品級高,但因錦衣衛受寵,也不敢與之抗衡。萬歷六年,太傅朱希孝去世后,掌管錦衣衛的都只是都指揮等同級官員,卻仍按舊例站前列。后來就引發爭議。禮部因錦衣衛地位尊貴,也難以裁定,最后折中處理:站立時,錦衣衛稍靠前但位置略低,都督稍靠后但位置略高;等鳴鞭行禮結束,錦衣衛長官升站到金臺上,都督這才成為武官行列的實際領頭人。
最后,或許會問:為何朝會的站位規則如此繁復多變?因為在那座殿陛之間,每一寸位置、每一個朝向、每一次順序的調整,從來都不只是禮儀的形式——它是權力結構的體現,是政治秩序的縮影。站位的高下,不僅標志著品級的尊卑,更暗藏著職事的輕重、皇權的偏向以及官場中隱而不顯的博弈。朝會如戲臺,站班如臺詞,無聲之中,已道盡了一個王朝的統治理法與官場生態。
2、朝堂規矩
說完站位,然后進入早朝的核心——奏事。鴻臚寺官唱奏事,各衙門以次進奏。參加朝會的官員如此眾多,又如何排定順序誰先講,誰后講呢?官員們在奏事前,都要預先咳一聲,以表示自己要出來自己要出來上奏了,有時候,因為咳的人多,以至于聲大如雷。
官員在奏事時需使用官方通行的語言,因朝臣來自各地,若用方言土語,恐難互通理解。若真有官員因口音或語言習慣不便直接陳奏,亦不必擔心——通政司與鴻臚寺的官員,可代為宣讀奏疏內容。這樣既保證了朝廷議事不受語言隔閡所阻,也維系了朝會秩序的莊重與效率。
眾多官員在一起,萬一遇到某官員想要拉肚子怎么辦呢?
其實,要上廁所自己去就行了,也并無太大問題,畢竟如果在朝堂之上便溺,就太不雅觀了——這樣的行為會遭受嚴厲的處罰。
在明英宗時期,就有一個真實的案例:刑科給事中曾瑄因為在早朝時在殿前小便失禁,被貶職為福建連江縣主簿。需明白這樣的處罰不是不準上廁所,而是在便溺在朝堂之上。
不要說便溺,就算是有人生病咳嗽,也會影響到朝會的正常進行。試想,官員正在奏事,旁邊一陣咳嗽,朝會頓時就被打斷。所以,如果想要咳嗽者,或者生病者,允許退出班列。如果突發疾病,不能繼續參加朝會,則允許同列官員將他扶出去。
奏對之際,若班列中有官員禮節失當,御史與禮部官員皆可當場舉劾。失禮之舉包括但不限于:如曾瑄此前所為、在朝堂上指點顧盼、交頭接耳、東張西望,以及隨意橫穿御道等——依制,官員奏事時須自班列末尾依序進退,不得僭越穿行。
有一個真實的案例。
給事中張維新是弘治十二年(1499年)進士,京師人。在他任滿受封時,因父親未曾出仕為官,便向朝廷請求讓父親穿戴冠服,一同上朝謝恩。為了慶賀,張維新還特地約了親朋好友,準備好鼓樂,在東長安門外迎接父子倆退朝。
不料他父親在上朝前夜太過興奮,根本睡不著,只在廊下閉目養神。忽聽得朝鐘響起,便慌忙趕入班列,叩頭行禮完畢,又匆匆忙忙向西穿過御道;接著想起還有儀式未完成,竟又轉身向東橫穿御道返回。這一行為被當值的序班發現,立即上前糾察并當庭參奏。弘治帝當即下旨將其拿下,侍衛就在丹墀之下將其拘執,并押至午門外跪候發落,身上的冠服也被當場剝去,散落在地。
而對于這種失儀的行為的舉劾要求當庭指出,不得過后再講。原因很簡單,失禮這類事,如無當場指認,過后則很難復原事情發生的過程。天順三年十一月,監察御史劉璧、鄭佑、莊歙、戚寧在冬至這天于奉天殿糾察朝儀時,發現中書舍人楊仕俊在侍班結束后不慎失足跌倒。到了當天晚些時候,劉璧等人便上疏彈劾此事。英宗得知后問道:“昨日失儀,為何直到今日才奏報?”隨即下令錦衣衛將涉事人員逮捕審問。
若無失儀之事,鴻臚寺官唱奏事畢,待皇帝歸,百官亦退,各回衙門處理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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