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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坊、九派新聞、大河報、羊城晚報、中國青年報、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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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相關話題登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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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短劇演員邢昀
1月17日發文表示
劇組夜里拍雨戲
一直讓一個嬰兒淋人造的“瓢潑大雨”
“孩子被淋了好久
哭得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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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
劇組為節約時間
在拍攝主角鏡頭時
也沒有把嬰兒換成假孩子
并表示
“短劇好多情節折磨女人和孩子”
“接受不了一個嬰兒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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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
該場戲嬰兒的片酬僅800元
部分家長因經濟壓力接受此類拍攝
1月20日
記者搜索發現
目前該短劇已全平臺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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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視頻一經曝光
頓時引發評論區眾怒
許多網友表示心疼寶寶
“父母怎么舍得!”
“孩子才這么大,得了肺炎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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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認為
家長可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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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網友呼吁
抵制無良短劇
并且全行業都要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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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也有短劇劇組
選用了年僅11歲的女童
飾演“替嫁新娘”
劇情還包含7歲被迫嫁人
15歲生子等嚴重違背倫理的設定
劇中存在多處男女主摟抱
牽手的肢體接觸鏡頭
同樣引發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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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次劇組
“讓嬰兒夜間淋雨”的情況
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
張建律師分析稱
該劇組讓嬰兒長時間淋雨拍攝,可能涉及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責任。此事也暴露了短劇行業在兒童演員保護方面存在監管盲區,劇組雇用兒童演員時需采取多項風險防范措施。
浙江五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齊表示,作為1歲以下嬰兒的法定監護人,家長對孩子健康負有首要責任。其擁有是否讓孩子參演的選擇權,應優先從孩子健康角度出發做決定。若因參演導致孩子身體受損,輕微情況需承擔道德譴責;若造成嚴重創傷,可能需承擔故意傷害、虐待兒童等相關責任。
律師強調,目前短劇行業或存在一定的監管盲區,“工具化”傾向嚴重,部分劇組在流量和利益等方面的驅動下,將兒童演員視為可以隨意使用的“道具”,忽視其權益保護。嬰兒拍戲絕非兒戲,稍有不慎就涉嫌違法甚至犯罪。要杜絕此類事件,需要行業建立細致且具有強制性的操作規范,更需要監護人保持清醒,堅守保護孩子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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