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胤衡)打官司靠的是真憑實據,但有律師動起“高科技”歪腦筋。一名律師在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商事糾紛案中,提交多個案例支持自己的觀點。經法官甄別發現,這些案例竟是律師利用AI憑空編造的。這起案例近日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
在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法官鄭吉喆審理的一起商事糾紛案件中,原告代理人為了進一步佐證其觀點,庭后向法院提交的書面意見中,援引了上海一中院的(2022)滬01民終12345號案件。鄭吉喆進一步檢索核實時發現,該案件其實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與書面意見中描述的事實不符,和本案所涉及的事實亦毫無關聯。
在法官質詢下,原告代理人承認參考案例是由其提煉本案的事實情節,反復向某AI大模型軟件提問,由該軟件生成的參考案例。代理人未進一步核實,直接復制粘貼后提交法院。承辦法官依據法律規定,結合案件事實對原告代理人的該部分代理意見未予采納。
法官在判決書中對原告代理人的行為提出批評,要求原告代理人引以為戒,在向法院提交參考案例、法條時,應當進行檢查和核驗,確保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放任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或者編造虛假信息擾亂司法秩序。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2025年12月,這起案例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裁判要旨中寫明:訴訟參與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應當遵循誠信原則。訴訟參與人提交通過人工智能技術獲取且未經甄別核實的虛假案例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情節輕微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法官表示,法院將加大審查力度,運用技術手段和專業知識,對當事人及代理人提交的參考案例等資料進行嚴格甄別,確保司法過程中使用的信息真實可靠。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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