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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聽說繼承老爸的房子,車子,公司,股份的,但繼承老爹的銀行還是第一回聽說。
前幾天看到網上一個新聞,一個小男孩造句時稱——“長大后想當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行長”。
視頻顯示,一位男孩在造句談理想時稱,“我想當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行長,繼承我的爸爸。因為我的爺爺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行長,我的媽媽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所以我想繼承我們的家產。”
這段視頻很快就來了網友們的熱議,顯然男孩已經把銀行當成了“自己家的家產”,而這個男孩的家屬的任職,有沒有違反銀行的親屬回避原則?也備受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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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個我們都無法去驗證,不過這么小一個孩子,估計也不太懂得什么“繼承”。
而談到這個話題,大眾首先想到的就是房子,新規出來以后,父母的房子如何處理?做子女的以后又該如何繼承呢?今天咱們就來好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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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公證遺囑不再優先
很多人都深知遺囑的重要性,如果老人沒有立遺囑的話,即便是獨生子女,將來都有可能財產被其他人分割,所以遺囑是特別重要的。
按以前的規矩,不管老人立了多少份遺囑,最終都以公證遺囑效力優先。
而新規以后,最終遺囑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為準。
比如早年王大爺立下了公證遺囑,將房子留給大兒子,遺囑立完以后,兒子突然翻臉不認爹,不僅不照顧老人,而且還把老人趕出了家門,后來一直都是女兒接回去悉心照顧。
后來,老人經過深思熟慮,重新自書遺囑,將房子給到了女兒。
去年老人去世,大兒子拿著公證遺囑來主張權利,女兒拿出老人的自書遺囑,最后法院認定,女兒最后那份遺囑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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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增兩種遺囑形式
眾所周知,遺囑的方式有多種,比如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
其中,口頭遺囑 只有危急情況下才可立,而且還必須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如果危急情況消除,口頭遺囑就無效了。
所以,對于很多老人來說,立遺囑也是件比較困難的事,尤其是對于文化水平本身就比較低的老人來說,自書遺囑不現實,代書又擔心被騙,怎么辦?
別急,已經新增了兩種遺囑方式,對于老人來說更便利了:
1、打印遺囑
只要有兩個及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并且遺囑人和見證人在每一頁簽名并標注年月日,打印遺囑就具備法律效力。
比如,90歲的王奶奶自己沒辦法寫遺囑,在律師的見證下就采取了打印遺囑的方式,將自己唯一的方式留給一直陪伴自己的保姆。
后來王奶奶的子女懷疑遺囑的有效性,把保姆起訴到法院,經法院審查,最后認定這份打印遺囑是有效的,房子歸了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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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錄像遺囑
必須老人親自敘述遺囑內容,并在錄像過程中,老人和見證人都需要按照身份證或戶口簿登記的名字進行陳述,以確認身份。
而且錄像畫面必須清晰呈現上半身或全身影像,面部圖像必須清晰可見,這樣才具備法律效力。
比如杭州的劉爺爺,在做錄像遺囑時,不僅表達了自己對房產分配的意愿,還介紹了在場見證人的身份信息,錄像視頻清晰可見,讓子女也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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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引入“寬恕制度”
所謂的寬恕制度,說白了就是給犯過錯的繼承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如果繼承人之前有虐待老人、或偽造遺囑等,導致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事后能夠改過自新,得到了老人的原諒,那么繼承人就可以重新獲得繼承權。
比如江西王阿姨的兒子,長期虐待老人,被取消繼承權以后,改過自新,開始對老人悉心照顧,最終王阿姨原諒了他,并恢復了他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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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擴大了繼承人的范圍
第一:父母的東西自己說了算
《民法典》新規定,父母可以自主決定房產歸屬,不再受制于法定繼承順序。而且新規還明確:
特殊情況下,侄女,侄子,外甥女,外甥都有機會繼承房產。
這也就意味著,父母的房子財產不一定只能給到自己的子女,只要父母愿意,給誰都由他們自己說了算!
比如蘇州的劉阿姨,自己的兒女長期在國外生活,幾年才回來一趟,而王阿姨退休以后一直都是由侄女兒細心照顧,后來劉阿姨去世,子女按照新規順利繼承了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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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沒有遺囑,按法定順序繼承,子女不能完全繼承全部房產。
民法典規定,如果老人沒有立遺囑,按法定繼承,第一繼承人包括:配偶(現任合法夫妻)、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養子女)、父母(生父母/養父母)
有律師朋友解釋:如果一方去世沒有遺囑,那么:
①配偶必分:無論是否有子女父母,配偶至少先分50%
②子女均分:前妻的孩子也有同等繼承權!
③父母份額:父母跟子女占同等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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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簡單的例子:老王去世,名下有一套200萬的房子,其直系親屬有:配偶、兒子、父母。
那么,這200萬的房子分配:配偶50% (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另外50%由配偶、子兒子、父母平分,
最后:配偶得62.5%(其中50%是作為夫妻共有的一半,12.5%繼承丈夫的),兒子12.5%,父親和母親共25;
如果老王只有配偶和兒子,父母早他之前已經去世,那么這200萬的房子分配:配偶75% 、兒子25%;
如果老王只有配偶和父親,沒有子女,母親早年去世,那么這200萬的房子分配:配偶75% 、 父親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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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普通人如何應對?
有人說,這樣的新規可能導致子女無法100%繼承父母的遺產,這種情況,該如何應對?
1、提前規劃,盡早立遺囑
早立遺囑,可以避免繼承糾紛。但選擇哪種遺囑形式,可根據自身情況定。
身體好、識字可以選自書遺囑;
不方便則可選打印或錄像遺囑,但一定要有見證人。
2、家人之間多溝通
老人在世時,多聊聊繼承的安排,避免日后誤會和爭執。
另外,做子女的一定要明確,孝順要趁早,親情比房子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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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了解這些規定,提前做好安排,既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傳承財產,也能減少家庭糾紛,讓家人之間更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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