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財經網 周穎/文
近日,劍南春官方微博賬號發布產品宣傳文,其中再提了“中國名酒 銷售前三”的廣告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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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產品宣傳圖中,除了“中國名酒 銷量前三”這樣顯眼的標語外,還用小字標注了“劍南春指劍南春單品,銷售指劍南春銷售額收入,前三指中國名酒前三,中國名酒來源:1-5屆全國評酒會獲得中國名酒稱號的企業共17家,數據來源:中國食品工業協會2023年度統計數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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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若不注意小字標注,很容易理解為劍南春為茅臺、五糧液之外的中國白酒第三品牌,而實際上這則廣告指的是劍南春單品水晶劍的銷售收入排名。
劍南春用小字標注如此多的定語,顯然也清楚這則廣告的擦邊行為,事實上,早在2022年這則廣告就被寧波市奉化區市場監管局給予“3倍罰款,罰款共計4221.66元,并被責令停止發布廣告”等處罰,理由是該廣告被認為含有虛假內容,涉嫌欺瞞消費者。但被處罰后,劍南春也并未停止使用這一廣告。
劍南春也曾是貨真價實的白酒前三,與茅臺、五糧液并稱為“茅五劍”,而如今卻被它們拉開差距。2024年,茅臺、五糧液營業收入分別為1741億元、892億元,而據2025年11月發布的“2025四川民營企業100強”榜單,劍南春集團以163.61億元的營收位列榜單第23位,不僅與茅臺、五糧液相差甚遠,還被山西汾酒、瀘州老窖、洋河等反超,“茅五劍”其實早已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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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飛天茅臺、五糧液普五外,瀘州老窖的單品國窖1573營收也突破了200億元營收,劍南春還是不是單品的“銷售前三”也已經不好說了。
運營商財經網總編康釗認為,在白酒行業進入深度調整期的當下,劍南春能取得如此成績已經非常不錯了,沒有必要執著于“前三”的名頭。
(責任編輯:周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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