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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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冬候鳥在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飛翔。 新華社記者 朱 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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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法官開展黃河流域文物保護工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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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市沾化區人民法院法官實地查看供熱設備存續狀況。 資料圖片
九曲黃河,奔騰萬里,在山東入海。
山東省作為黃河流域唯一河海交匯區,是下游生態保護的主戰場。司法如何護航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近年來,山東省法院系統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搭建巡回審判、生態修復、府院聯動等多項機制,構建起全方位司法保護體系,為黃河重大國家戰略落地見效提供有力服務和保障。
“審理一案、教育一片”,讓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長出“牙齒”
“被告人李某虎、李某安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采礦罪。判處李某虎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判處李某安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在泰安市東平縣人民法院,隨著法槌敲響,兩被告人因非法采砂受到了法律嚴懲。
原來,兩人為了牟利,便打起了在黃河河道內非法采砂的主意。兩人分工明確:李某虎雇用他人使用采砂船在黃河河道內實施采砂作業,李某安聯系晾砂場地事宜。案發后,經勘測認定,兩人非法開采河砂共計1.5萬多立方米,總價值31萬多元。
“黃河河砂是河床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河砂分布可以緩沖水流對河岸的沖刷,防止河岸崩塌和河道變形,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對維持河床形態和穩定起著關鍵作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崔勇表示,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讓破壞環境資源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讓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成為長出“牙齒”的嚴規鐵律。
在德州市齊河縣人民法院黃河生態城法庭,一起環境污染案件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李某、高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多家汽修廠非法購進廢機油后運輸至黃河岸邊某村一民居內,待存放到一定數量后對外加價銷售。由于收集廢機油的車輛為自行加裝擋板改裝,未做任何防護措施,在運輸過程中具有溢出、滲漏并造成環境污染的危險,且存放廢機油的民居內部未做任何防滲措施,廢機油在抽倒中灑落地面,造成地面污染。經鑒定,廢機油屬于具有毒性物質含量特征的危險廢物,對存放處8個地塊土壤造成嚴重污染。
在依法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合議庭綜合考量涉案人員認罪悔罪表現等情況公開宣判,對高某等被告人以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更好保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齊河縣人民法院專門成立黃河生態城法庭,對縣域內生態環資類案件等進行集中管轄。同時,通過公開庭審、巡回審判等形式,進一步擴大環境資源司法覆蓋面和影響力,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用好補植復綠、勞務代償等特色司法執行方式
定期到黃河岸邊的灘地回訪,了解土地修復進展情況,這是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宋學民當下的一項重要工作。
幾年前,在黃河入海口濕地區域,劉某先后以個人及農業合作社名義租賃某公司1005.6畝土地從事農業生產。其間,劉某在肖某幫助下擅自租賃機械將平整的灘地挖成數米深的坑塘,用于漁業養殖與蓮藕種植,還建設了建筑物和構筑物,并售賣部分土方。
劉某的違法行為導致大片濕地土壤結構被破壞,蓄水保土功能嚴重受損。法院審理后,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罪名對劉某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兩萬元。
懲治犯罪后,受損的土地該如何修復?
“經專業評估,土地的生態損害已超出自然修復能力,如不及時干預,將會影響黃河入海口濕地生態鏈。”時任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李敏介紹,檢察機關對劉某及肖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劉某承擔生態環境損害各項費用2400余萬元,肖某在1400余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然而,兩人均為個體經營者,難以一次性支付巨額賠償。難題如何破解?
“深入剖析案情,在綜合考量環境公共利益受損事實、涉案土地使用權人某公司作為租賃方對土地用途改變負有監管義務等因素后,依職權追加該公司為案件第三人。”李敏介紹,經過溝通,該公司主動履行了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主要修復義務,使遭破壞的灘地重現平整地貌。
在此基礎上,法院又多次組織土地修復現場勘驗及召開協調會,促使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被告達成調解協議:兩被告通過繳納賠償金和勞務代償兩種方式承擔生態環境侵權民事責任。
為了讓協議更好落地,東營中院組織專家反復論證,制定出更為細化的執行方案:劉某在刑滿釋放后,分10年繳清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每年13.47萬元;肖某對黃河生態廊道約100畝土地上1.2萬余株公益林進行為期2年的養護,并參與黃河灘區垃圾清理等志愿服務不少于500小時。
“在辦理污染環境、濫伐林木、非法捕撈等犯罪案件中,適用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修復性判決方式,以司法推動受損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東營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進一步樹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持續用好補植復綠、勞務代償等特色司法執行方式,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機制,用心用力用情守護良好生態環境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依法妥善審理涉新質生產力、產業和能源結構等類型案件
山東作為全國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司法審判如何為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推進華能集團旗下企業綠色轉型就是很好一例。
位于山東濱州的華能集團旗下沾化電廠曾是當地的主力發電廠。但隨著能源行業的變革和調整,電廠在綠色發展的浪潮中逐步陷入僵局,并進入破產程序。
“要破產,先解決土地復耕復墾問題!”除了職工和家屬,電廠面臨破產的消息,還牽動著50戶農民的心。
此前,電廠曾租賃某村296.69畝土地用作儲灰場。由于長期儲灰,土地肥力下降,未來的復墾怎么辦?同時,電廠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破產時,尚有8.9萬噸碳排放配額清繳義務未能履行,怎么解決?
環境保護成為辦案法官關注的重要方面。經過專業團隊評估,土地復耕和碳排放費用約為2000萬元。如果將這些費用作為普通債權,清償比例不到10%,農民權益無從保障,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也無從談起。
“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沾化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吳遵忠介紹,經過反復研判,最終法院認定兩筆費用是為了維護土壤、大氣等人類環境公共利益而發生的費用,債權人會議最終確認該兩筆債務作為共益債務,在破產財產中先行、全額支付。
此后,碳排放費用欠款得以支付;煤灰地復墾所需費用被全額提存,專款專用,確保土壤肥力、道路建設、植被覆蓋符合國家標準。
隨著款項到位,企業的環境責任得到有效履行,50戶村民也卸下了心頭重擔。
丟掉“高耗能包袱”,擁抱全新綠色產能。華能集團引入新的投資,建成風光同場電站,邁向綠色低碳發展的新道路。
從辦好一個案件到破解一類問題,法院也在類似案件中摸索提煉工作經驗: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制定《辦理破產與環資審判銜接機制運行細則》,為同類案件辦理提供指引。
據了解,近年來,山東省法院系統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司法審判服務保障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對涉碳排放、碳交易等新類型案件,積極適用技改抵扣、產能置換、碳匯認購等責任承擔方式;依法妥善審理涉新質生產力、產業和能源結構等類型案件,助力產業結構綠色優化升級;常態化開展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活動,護航企業綠色發展。
法治護航,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堅持把保護黃河流域生態作為謀劃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基準線,為新質生產力發展注入司法動能。”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呂濤說,下一步,山東省法院系統將著力打造“齊魯青未了”環境資源司法品牌,以嚴格公正司法,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 人民日報 》( 2026年01月22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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