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月22日)了解到,國家標準委發布新版《農藥中文通用名稱》國家標準,將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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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標準是涉及農藥監管與使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適用于農藥管理、科研、生產、商貿、農藥使用等多個領域農藥名稱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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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家標準《農藥中文通用名稱》主要起草人侯春青表示,隨著農藥品種數量的快速增長,行業中逐漸出現了同名不同藥、異名同藥的現象,部分企業濫用商品名,弱化通用名,導致農戶誤用,給市場監管帶來困難。
修訂后的標準嚴格遵循活性成分與名稱一一對應的原則,減少企業濫用商品名行為,降低農戶誤購誤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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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標準采用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命名規則,統一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的英文通用名進行對照,為我國農藥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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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春青表示,我國目前正在推進修訂農藥名稱ISO標準,中文通用名稱與國際標準同步修訂,也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我國農藥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
清理500余項不符合現行要求農藥品種
農藥作為防治病蟲草害的重要工具,是保障糧食安全的戰略物資,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研究,正確使用農藥可挽回全球農作物總產量的30%到40%。新國標的推出對農藥的正確使用將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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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農藥中文通用名稱》清理了500余項不符合現行要求的農藥品種,實現名錄動態優化,讓病蟲害防治更精準。同時結合當前農藥登記實際情況,新增215個已登記新農藥品種及21個微生物農藥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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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將微生物農藥單獨列出,補充生物學分類描述,細分品種分類,解決其因缺乏化學結構信息而導致的命名難題。
此外,新國標對信息表述更加精準化,由籠統表述改為按有效成分細分標注,刪除模糊統稱,提升應用與監管的精準度。
將避免出現“同名不同藥、異名同藥”現象
此外,新國標的實施還將有效遏制農藥商品名濫用等問題,對農藥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新標準實施后,將對濫用農藥商品名、弱化通用名現象起到遏制作用,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與生態環境安全。
侯春青表示,通過統一通用名稱,有效遏制“一藥多名”“一名多藥”等現象,減少企業濫用商品名行為,降低農戶誤購誤用風險,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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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統一的命名體系便于企業在登記、標簽制作、宣傳推廣等環節規范操作,減少因名稱混亂導致的重復申報和整改成本。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靳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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