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批個人信息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重慶市兩江新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小區物業違法處理人臉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該案的基本案情是,重慶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物業管理居住場所涉及人臉信息儲備數量高達150萬條,存在10個以上風險問題;重慶某生活服務有限公司管理涉及13個小區,小區進出設備主要以人臉識別為主,存在4個風險問題;重慶某置業有限公司在人臉識別技術使用過程中存在6個風險問題。上述3家公司均存在未與第三方數據處理者簽署安全協議等普遍性問題,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2023年10月,重慶市兩江新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兩江新區院)與重慶市兩江新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網信辦)簽訂《關于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協同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技術支撐、信息共享、專項協作等工作機制。
2025年5月,兩江新區院發現,重慶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系統存有超過10萬條人臉數據,且在人臉識別技術應用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兩江新區院遂立案辦理,通過現場勘驗、走訪行政機關、調取書證等方式依法開展調查工作。同時,兩江新區院邀請區網信辦安全中心的業務專家赴現場檢查,認定重慶某科技有限公司、重慶某生活服務有限公司、重慶某置業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存在較大風險隱患,主要為:采集的人臉信息通過互聯網傳輸,采集14歲以下未成年人信息時未取得監護人同意,人臉信息等個人敏感信息未進行本地化存儲,對人臉信息處理未采取數據脫敏、加密存儲,未對敏感數據進行加密傳輸,隱私協議未明確告知處理者處理目的、保存期限等,未與第三方數據處理者簽署安全協議等普遍性問題。
2025年7月2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兩江新區院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區住建委)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相關企業對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收集個人信息違反法律規定的問題進行整改。
區住建委收到檢察建議后,對案涉企業依法監管的同時,向全區物業企業下發《加強物業小區人臉識別系統運用與個人信息保護的通知》,從行業層面劃定規范紅線。嚴格限定應用場景,嚴禁在業主生活細節監控、私人區域拍攝等非安全管理場景隨意使用。健全數據管理制度,要求物業企業指定專人負責系統運維與數據管理,確保數據僅用于小區安全管理,杜絕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等行為。規范同意獲取流程,處理人臉信息須取得個人在充分知情前提下自愿、明確的單獨同意;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人臉信息時,必須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嚴控信息存儲時限,存儲過程需采用加密技術,且期限不得超過必要限度,到期后自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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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兩江新區檢察院辦案人員到居民小區進行“回頭看”
2025年10月15日,兩江新區院邀請網信部門業務專家參與跟進調查,確認區住建委已全面履職,案涉企業對相關問題已全面整改,個人信息安全風險已消除。
最高檢提到,人臉信息作為敏感個人信息,收集和處置需遵循更加嚴格的標準,但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對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威脅。檢察機關針對物業、房地產等企業在人臉信息收集、存儲、傳輸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邀請網信部門業務專家協助調查,破解違規收集人臉信息取證難題,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推動規范物業、房地產等企業依法依規收集、使用人臉信息,通過個案辦理推動行業治理,筑牢個人信息安全防線。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樊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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