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重返狼群》的故事再次回到大眾視野,格林與李微漪偉大的跨物種情誼令我們的動容。但這種故事或許在迎合或者說強化某種關于狼的迷思——狼只屬于曠野,狼的“天性”讓它不適合也不應該生活在人類社會中。
這個稍顯打破常規的觀點來自另一位與狼相伴者羅蘭茲,他養大了一頭叫布雷寧的小狼,布雷寧的一生都在人類社會里度過,他們一起打球、上課、泡吧、在各個國家旅居。狼是否一定屬于狼群?對于這個問題,《哲學家與狼》或許可以為我們提供來自另一種視角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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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認為訓練狗,甚至說訓練狼是殘忍的,就好像打破了它們的靈魂,或者使它們被永遠地恐嚇住一樣。但與此相反,當一條狗或狼知道自己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信心會大大增長,隨之而來的,也會更為鎮定。就像弗里德里希·尼采說出的不太悅耳的真相,那些不能夠約束自己的人,很快就會被他人約束。而對于布雷寧來說,我的責任就是做那個“他人”。不過約束與自由之間的聯系是深刻而重要的:約束并非與自由相對立,自由的最有價值的形態在約束中成為可能。沒有約束,就談不上真正的自由,留下的只能是放縱。
在接下來的十年中,我們總能在散步時遇見有些狗主人牽著他們的狗——通常是哈士奇或者愛斯基摩犬這樣類似狼的犬種,并解釋說如果不這樣,狗就會沖到遠處,很難再把它們牽回來,甚至可能就此再也看不到它們了。這很有可能是真的,但其實完全沒有必要如此。那之后,在我們住在愛爾蘭期間,每天都會從田間的羊群中走過,這時布雷寧也是沒被牽著的。我承認,第一次這樣嘗試的時候,自己還是有點緊張的,盡管也許羊兒們比我更緊張。而在我們相處的整個過程中,我從未對布雷寧大喊過,也從未打過他。我十分確信,如果一匹狼可以被訓練得完全無視命定的獵物,那么狗也可以被訓練得呼之即來。
布雷寧將繼續著這樣一種對于狼來說前所未有的生活。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能夠將他帶到任何地方,而我也確是這樣做的。誠然,這樣做是因為考慮到在我因講課而不能照顧他的早晨里,他有足夠的精力讓我的房子變成瓦礫。不過,我們之所以能一同過著如此有意義的生活——而非把他圈在后花園中并將他遺忘——全都得益于他學會了一種語言。若不是這種語言,他絕不會擁有這樣一種生活結構,也因此絕不會得到滿滿的可能性。布雷寧學會了這種語言。而既然他已經要在這樣一個充滿奇跡,而非機械性的人類世界中生活,這種語言讓他獲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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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前所未有的生活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經常有人這樣問我 :你怎么能這樣做呢?怎么能把一只動物從自然環境中帶離,強迫它過一種完全非自然的生活呢?問這種問題的往往是這樣一類人 :自由派中產階級學者,以生態主義者自詡,卻從沒有養狗的經歷或相關知識。不過拋開對問這些問題的人的中傷,只看問題本身,也就是避免在哲學中所謂“訴諸人身”(adhominem)的謬誤。這個問題本是一個很好的、值得探討的問題。
首先,我覺得我得指出,布雷寧并非出生在野外,他生下來就帶著束縛。如果沒有父母的訓練而將他放生到荒野,他一定會很快死去。不過這并沒有很好地為我開脫。從付錢買下布雷寧起,我就在維系著這樣一個在束縛中哺育狼的系統,如此一來,便剝奪了他依本性生存的機會。所以現在,問題變成:我怎樣證明這樣做的合理性?
我認為,這個問題預設的是:狼只有在做自然需要它做的事時(進行捕獵或與狼群的其他成員互動等自然行為),才會得到真正的快樂或滿足。這樣的主張也許看起來明顯是正確的,但事實上很難解釋清楚。首先,“自然的需要”是一個很復雜的概念。自然需要狼來做什么呢?或者說,自然需要人來做什么呢?確實,我們在何種意義上能說自然在需要什么呢?根據進化論,我們有時候會用比喻的方式來說自然需要什么,但這種討論從根本上來說歸于這一點 :自然要求生物傳遞它們的基因。我們所能為“自然的意圖”賦予的實在的意義,也只仰賴于基因成功的概念。像狼這樣的動物之所以會選擇捕獵與群居生活的策略,也是為了滿足這種基本的生物需要。然而,即使是狼,也可以采取各種不一樣的策略。在歷史發展的某一個節點上,由于尚不明了的原因,狼融入了人類群體,變成了狗。就“自然的意圖”而言,這就是其意圖的一部分,同狼繼續為狼沒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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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哲學中學到了這樣一個有用的技巧 :當某人下一個斷言的時候,要試圖去發掘這個斷言的預設前提。因此,如果有人說,狼只有在參與符合自然本能的活動時,例如捕獵、群居,才能夠過得快活的話,那么這種斷言的預設是什么呢?如果我們仔細分析的話,我們看到的也許是——至少就大部分而言——對人類的傲慢的表達。
不過我感興趣的地方在于“存在的靈活性”(existential flexibility)這樣一個整體的概念。為什么是人,且只有人,有能力過形形色色不同的生活,而其他生物卻生來注定成為遺傳法則的奴隸、自然歷史的仆人呢?除了一種殘存的人類傲慢,還有什么可以作為這種想法的基礎呢?幾年前,在預備一大早飛往雅典的前一個晚上,當我坐在位于蓋特威克機場的一個旅館的露天啤酒館里時,一只狐貍走近我,像一條狗一樣坐在離我不過幾英尺遠的地方,耐心地等著我扔些什么食物給它——我當然這么做了。服務員告訴我,它是這個旅館里的常客——顯然也經常光顧其他旅館。那么,請你試圖告訴這只狐貍它的天性要求它捕捉老鼠,或者告訴它,與我們不同,它的本質先于存在,也并不會為存在而存在。
當我們認為狐貍的自然本性只限于捉老鼠的時候,實際上是在貶低它。當我們對它們的存在懷有這樣一個局限性的想法時,實際上低估了其機智與隨機應變的能力。狐貍的天性是隨著歷史與命運的變化而不斷改變的。因此,其存在,也就是狐貍的本質,也在隨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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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不能簡單地排除自然歷史的限制。倘若把一只狐貍日復一日地關在籠子里,它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感到快活或滿意的。狼也不能。換作我也一樣。我們都有某些歷史賦予自己的基本需求。但若因此說狼與狐貍只不過是披著動物皮毛的提線木偶,任憑歷史來操縱系在它們身上的線,這種推論是沒有道理的。它們的本質也許限制了存在,但并沒有決定后者。就這一點來說,狐貍、狼與人沒有什么不同。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像是在打發到自己手中的牌。有時這一手牌太差勁,我們對之束手無策。有時則并非如此——然后要看個人的發揮。如今發到狐貍手中的牌便是,急速的城市擴張占據了它原有的自然棲息地——盡管這個術語很長時間以來已經沒有什么實質性的意義了。我想,我的這位狐貍朋友,就將這手牌玩得相當出色,這一點僅從它在桌間穿梭的方式就可以判斷——它只在有食物的桌旁停留,然后耐心地坐著,直到獲得需要的東西。
布雷寧同樣玩著命運發給他的那一手牌,而且我覺得他玩得相當好,至少那牌并不糟糕。他本可能會像其他狼或者狼狗那樣,因難以馴服而最終被關在籠子或后院。但與此相反,他過著多樣而豐滿的生活。我保證他一天至少有一次長時間散步,而且由于訓練過,我完全不需要牽著他。如果環境允許,我會讓他參與一些符合自己天性的活動,比如捕獵,或者與其他犬類交流。我竭盡所能不讓他感覺無聊——不過不包括聽我的課這種惱人的日常工作。那種認為“布雷寧會因沒有做野生狼該做的事情而不開心”的觀點,只不過是人類傲慢心理的一種陳腐的表現形式,它完全輕視了布雷寧的聰明與靈活性。當然,布雷寧是追隨著他一萬五千年前的祖先的腳步,響應著文明的召喚,與猿類中最強大也最墮落的一支締結了共生的,甚至是牢不可破的關系。站在遺傳的角度來看,你只需要對比一下目前狼與狗的數量——粗略來看是四十萬比四億,就能知道這個策略是多么驚人的成功。認為狼依附人是一種非自然的選擇者,這種觀點只能暴露出他們對“自然”的淺薄無知。考慮一下野生狼那短暫的壽命——七年已經相當長了——以及通常而言的,它們悲慘的死法,文明的召喚真的并非全然的災難。
以上節選自《哲學家與狼》
圖片為紀錄片《重返·狼群》劇照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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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與狼
作者:[英]馬克·羅蘭茲
譯者:路雅
出版時間:2025年10月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新民說
作者簡介:
馬克·羅蘭茲(Mark Rowlands),英國人,牛津大學哲學博士,美國邁阿密大學哲學系教授,著有多部哲學暢銷書,如《動物權利》《宇宙盡頭的哲學家》《跑著思考》《像狗一樣快樂》等。
內容簡介:
小狼布雷寧與哲學家馬克·羅蘭茲11年來朝夕相處,他與羅蘭茲一起生活,一起玩耍,甚至在羅蘭茲的大學課堂里打盹。他作為狼的生命不斷刺激羅蘭茲反觀作為猿猴的自己,將生命的真實瞬間從人類的傲慢、計算和貪婪中打撈出來。
“他便是那抹光亮,讓我得以在陰影中看到自己”。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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