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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32歲程序員周末暈倒后猝死”一事,經由媒體報道后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據紅星新聞報道,2025年11月29日(周六)上午,32歲的程序員高廣輝突發(fā)身體不適,送醫(yī)搶救后被宣告臨床死亡。就醫(yī)記錄顯示,死因系呼吸心跳驟停,疑似阿斯綜合征,即心源性腦缺血綜合征。
家屬介紹,事發(fā)前一晚,高廣輝曾表示“第二天有工作任務”。其企業(yè)微信記錄顯示,11月28日下午5點左右,他修訂過一份部門任務共享文檔,其中4項任務的截止日期標注為29日。在家屬看來,這意味著他在事發(fā)當天仍有4項待完成的工作任務。
令人唏噓的是,事件中的一些細節(jié)更顯沉重:出發(fā)就醫(yī)時,高廣輝自覺情況不嚴重,還讓家屬帶上電腦以備工作;而在醫(yī)院搶救期間,他被拉入一個微信技術群,不久后有成員發(fā)消息,“高工幫忙處理一下這個訂單”;在他被宣告死亡8小時后,微信還收到了一條私聊消息,“周一一早有急任務,今天驗貨不過,要把這個改下”。
報道中提到,高廣輝生前所在的公司,已向廣州市黃埔區(qū)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已受理該申請,目前還未得出結果。工傷認定需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程序進行,其結果有待主管部門結合具體事實與證據依法審定,最終給家屬合理的撫恤。
但我們也應意識到,工傷認定終究屬于事后補救措施,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一條鮮活的生命,更難以撫平一個家庭破碎的傷痛。回歸事件本身,仍有兩點關鍵事實需要厘清:其一,高廣輝生前是否長期承受超額加班;其二,他在各種微信群中接收并處理工作任務,是否構成“隱形加班”?
勞動法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章節(jié)規(guī)定,我國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且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然而,高廣輝所在小區(qū)電梯監(jiān)控顯示,在猝死前一周的工作日中,他回到家的最早時間為21:38,最晚為22:47。整個11月的工作日中,他回到家的最晚時間為23:58。如果結合通勤時間及常規(guī)工作時長進行推算,其實際工作時間存在明顯超出法定標準的可能。
此外,近年來,最高法等部門在多個公開場合明確提及線上“隱形加班”問題,將“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明顯占用時間”作為認定該問題的標準,其目的正是讓勞動者在線工作有收益、離線休息有保障,同時也清晰傳遞出司法層面規(guī)范“隱形加班”現象的堅決態(tài)度。但從高廣輝生前的工作軌跡來看,很難說他真正享有過“離線休息權”。
32歲的高廣輝走了,他的悲劇是一個警示,提醒著我們:是時候為“隨時隨地辦公”設定清晰的紅線了。這需要企業(yè)守住經營的底線,建立科學的工作流程和考核機制,通過精細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而非單純依靠延長工作時間來追求業(yè)績;需要社會進一步完善法律保障、落實執(zhí)法監(jiān)督,加大勞動監(jiān)察力度,對違規(guī)企業(yè)依法嚴肅查處,形成強大震懾,讓企業(yè)不敢、不能也不愿觸碰紅線;還需要每一位勞動者清醒認識到,沒有健康,一切的奮斗都將失去意義,面對不合理的加班要求,要學會拒絕,并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只有企業(yè)、社會和個人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捍衛(wèi)工作與生活的邊界,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在為生活奮斗的路上,每個人都值得被溫柔以待。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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