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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在2021年7月面臨指控,當時有網友公開爆料涉及誘騙年輕女性發生關系。事件從7月8日開始公開,涉及多名受害者。隨后警方介入調查。7月31日,吳亦凡被刑事拘留。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此后,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2022年6月1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強奸和聚眾淫亂案,由于涉及被害人隱私,審理不公開進行。11月25日,一審宣判,認定吳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住所先后趁若干女性醉酒后強行發生性關系;另外于2018年7月1日在住所伙同他人組織若干女性酒后進行淫亂活動。法院判決強奸罪成立,聚眾淫亂罪成立,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當庭上訴。2023年7月25日,二審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同樣不公開審理。11月24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吳亦凡開始服刑。刑期屆滿后,將執行驅逐出境附加刑,并從驅逐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入境。案件審理過程中,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部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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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刑事案件,吳亦凡還涉及稅務問題。稅務機關根據線索和數據分析,對2019年至2020年期間的稅務行為進行檢查。經查,吳亦凡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通過境內外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并少繳其他稅款。稅務局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以罰款,總計大量金額。稅務處罰決定書已送達吳亦凡。稅務問題與刑事案件同步處理,但獨立進行。稅務機關強調此類行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需要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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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吳亦凡的商業合作受到影響。多家品牌終止代言合同,其社交平臺賬號被封禁,音樂、綜藝和電影作品從平臺下架。相關基金會和協會取消其榮譽稱號。刑事判決和稅務處罰相結合,導致其在娛樂行業的活動完全停止。服刑期間,吳亦凡的公司面臨強制執行,涉及大量資金。表哥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受到限制高消費和資產凍結影響。這些后續措施源于事件引發的連鎖反應,確保法律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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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在2022年9月面臨警方調查。9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通報,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李易峰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事件曝光后,央視中秋晚會節目單刪除其表演內容,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移除其公益影片。中國電視金鷹獎、華鼎獎和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官方微博清空與其相關內容。多家品牌解約,其作品從平臺下架。事件導致其演藝事業中斷,協會和獎項將其列為劣跡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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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李易峰嘗試復出。2025年4月,他在曼谷舉辦演唱會,名為綠海之約。這是事件后首次公開活動。演唱會吸引部分支持者,但未在國內廣泛傳播。演唱會后,李易峰無新工作消息。6月,有報道稱其復出受挫,僅限于海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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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李易峰涉及財務執行問題。2025年8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李易峰及其公司大量金額。李易峰名下多家企業,其中若干為個人獨資企業,執行源于公司債務。強制執行包括資產處置,以清償欠款。財務問題與嫖娼事件無關,但加劇其經濟壓力。公司作為執行對象,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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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的刑事判決要求服滿十三年刑期后驅逐出境,稅務處罰已執行。李易峰的行政拘留后,海外演唱會雖舉辦,但財務執行持續進行。兩起事件從曝光到處理,均遵循法律程序,導致職業和經濟后果。事件過程顯示,違法行為引發多方面影響,逐步落實懲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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