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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尚未來臨,煙花爆竹非法運輸、銷售已進入高發期。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憑借敏銳觀察,查獲一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面包車,及時消除公共安全隱患。
1月16日18時50分許,豎新派出所民警劉欣華在轄區道路處理完一起交通事故后,繼續在路口疏導交通。此時,一輛白色面包車駛近,卻在距離民警不遠處突然剎車停駐,影響到后方車輛通行。這一異常舉動引起民警警覺,上前查看時,透過車窗發現車廂后座堆滿貨物,表面覆蓋的厚布因顛簸掀起一角,露出紅色煙花爆竹包裝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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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依法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打開車門后,民警發現車內塞滿了各類煙花爆竹,共計36箱,且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車輛也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民警隨即通知增援警力到場,依法將涉案車輛、人員及煙花爆竹全部帶至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經查,駕駛員顧某系啟東人,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煙花爆竹賣家。案發當日,賣家以200元報酬雇請顧某用其自有面包車,將這批煙花爆竹從啟東運至崇明并配送至買家。顧某明知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系違法行為,仍心存僥幸,企圖在節前“賺外快”,不料途中被民警查獲。
目前,顧某因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構成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的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涉案煙花爆竹被全部收繳。
警方提示:煙花爆竹屬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銷售均需取得相應資質并嚴格落實安全措施。上海市外環以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外環以外區域也需嚴格遵守燃放規定。市民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合格產品,自覺抵制非法運輸、存儲和銷售行為。如發現相關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10舉報,共同維護城市安全與節日祥和。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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