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有一種餓,餓到人寧可去啃樹皮,嚼泥土,但就是不敢碰河里活蹦亂跳的魚。
“赤地千里,易子而食”,這八個字在史書里冷冰冰地躺著,說的就是地里一個糧食疙瘩都刨不出來,餓到沒辦法了,當爹媽的交換孩子來吃的慘事。
這種時候,人的腦子里就剩一個字:吃。
可怪就怪在這兒,史書翻遍了,只見災民啃樹皮、吃草根,甚至吞觀音土,就是很少提他們下河撈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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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河就在跟前,魚蝦就在水里游,為啥寧可活活餓死,也跟那條河劃清了界限?
那條河,在太平年月是養人的,到了災年,就成了吃人的。
這背后,是三把看不見的鎖,一把是老天爺親自上的,一把是管著水里的神仙上的,最后一把,是坐在龍椅上的皇帝給鎖死的。
第一把鎖:老天爺的脾氣,讓你沒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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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天吃飯的莊稼人,最怕的就是老天爺翻臉。
這臉一翻,要么是旱,要么是澇,反正不讓你好過。
先說旱災。
史書里頭,一個“大旱”跟著一個“大旱”,蝗蟲鋪天蓋地,地裂得能塞進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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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就地里旱?
河也一樣。
太陽毒得像要把地烤化了,河水一天比一天淺,大片大片的河床都露出來了,上面全是干裂的泥殼子。
水都快沒了,魚往哪兒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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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都擠在河中心剩下那點渾濁的水洼里,缺氧,翻著白肚皮,最后跟爛泥混在一塊兒,發出一陣陣惡臭。
這種時候,災民跑到河邊,看到的不是救命的糧食,是一河的死魚。
那水,你敢喝嗎?
喝一口都可能鬧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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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魚,你敢吃嗎?
都臭了,吃了不得立馬躺倒。
所以說,大旱一來,河自己先“餓”死了,它根本就不是糧倉,是個巨大的停尸場。
再說澇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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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完了,老天爺可能又換個玩法,下起瓢潑大雨。
連著十天半個月不見停,河水猛漲,沖垮河堤,濁黃色的浪頭卷著泥沙、爛木頭、牲口的尸首,轟隆隆地往下沖。
這時候的河,哪是河?
那就是一頭瘋了的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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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餓得頭昏眼花、走路都打晃的災民,有那個膽子和力氣靠近河邊嗎?
別說下水撈魚了,一陣風浪拍過來,人就沒了。
唯一的念頭就是往高處跑,離這吃人的玩意兒遠點。
再說,腦子稍微靈光點的人都懂,“大水之后有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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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退了,留下來的水坑里泡著各種臟東西,那水就是毒藥。
水里的魚蝦吃了這些,肚子里是啥玩意兒誰也說不清。
災民就算僥幸撈到一條,吃下去可能躲過了餓死,卻躲不過一場更折磨人的瘟病。
最后,也是最實在的一點:家伙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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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現在有魚竿、漁網,高科技的還有探魚器。
古代災民有啥?
兩手空空。
運氣好點的,能找根削尖的木棍,想在渾濁湍急的水里叉到魚,那跟買彩票中頭獎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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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個破筐去撈?
水流一沖,人和筐都不知道去哪兒了。
費半天勁,冒著生命危險,結果顆粒無收,這筆賬誰都會算。
所以,老天爺這第一把鎖,就把絕大部分人死死地鎖在了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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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把鎖:水下的規矩,看不見的眼睛在盯著
就算運氣好,碰上個風調雨un好的年景,河里水量不大不小,魚也肥。
災民們就敢下水了嗎?
不敢,心里頭有道坎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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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人的世界里,山有山神,地有土地爺,這水底下,住著的是更惹不起的大人物。
大江大河里是龍王爺,小溪小河里也有河伯、水君。
這些水神,管著刮風下雨,掌控著一方水土的命脈。
從皇帝到老百姓,誰不畢恭畢敬地按時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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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封禪書》里記得清清楚楚,天子都要專門搞大儀式祭祀河神。
在這種想法下,水里的魚蝦就不是普通的肉了。
它們是“龍王的兵,河伯的將”,是水神家里養的“雞鴨牛羊”。
你跑去撈魚,在神仙眼里,跟小偷跑到人家里偷東西沒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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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大不敬。
災民們心里頭有桿秤:現在挨餓,是天災,是命。
可要是為了填飽肚子,去偷龍王爺的東西,把神仙惹毛了,人家一發怒,直接來一場大洪水,把整個村子都淹了,那可不是一家一戶的事,是斷子絕孫的大禍。
這種對未知的、更強大力量的恐懼,是刻在骨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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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寧可在人世間的苦難里掙扎,靠吃土咽糠熬日子,也不敢去挑戰神仙的規矩。
他們怕的不是餓死,而是死了以后還要因為“瀆神”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在他們的觀念里,有些東西,就是比自己的命還重。
于是,那條明明流淌著食物的河,在他們眼里,就成了一座神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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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可以跪在河邊磕頭,求龍王爺開恩下雨,但絕對不敢把手伸進“神廟”里去拿東西。
這道用信仰和恐懼砌起來的墻,比任何堤壩都結實。
第三把鎖:皇帝的餐桌,碰不得的特權
要是說神仙的規矩還隔著一層,那皇帝的規矩就是明晃晃的刀子,直接架在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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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食物就是權力。
尤其是“魚”,這玩意兒不用辛辛苦苦種地,從水里撈上來就是一道美味,自然就成了達官貴人們彰顯身份的好東西。
孟子那句“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反過來不就說明了,在那個時候,魚是能跟熊掌擺在一塊兒說的頂級食材。
為了保住這份特權,有些朝代干脆把法律搬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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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河、那個湖,直接劃成“御用”,是皇家園林的一部分,叫“禁苑”。
老百姓別說撈魚,靠近都不行。
要是被抓到私自捕撈,輕的打幾十板子,屁股開花;重的直接發配到邊疆修長城,甚至當場砍頭。
為了一條魚,把命搭進去,把家毀了,這賬更不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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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年代的法律就這么嚴,到了災年,就算官府管得松了,可那種“這玩意兒是貴人吃的,咱碰不得”的念頭,已經像烙印一樣刻在幾代人的腦子里了。
最絕的,還得是唐朝。
李世民他們家姓“李”,鯉魚的“鯉”跟皇帝的姓一個音。
為了避皇帝的諱,朝廷居然正兒八經地下了道命令,不準吃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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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議》里寫著,抓到了賣鯉魚的,直接打六十大板。
老百姓要是不小心捕到了鯉魚,得趕緊放回水里,要是被人瞧見舉報了,那就等著倒霉。
這就荒唐到家了。
就因為一個字讀音一樣,一種最常見、最好吃的淡水魚,就成了老百姓的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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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活生生地告訴你,皇帝的權力能管到多寬,能管到你家的鍋里,管到你的嘴里。
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邏輯下,河里的魚,名義上是水神的,實際上是皇帝的。
災民們餓得眼冒金星,看著水里成群的鯉魚游來游去,他們看到的不是蛋白質,而是冰冷的律法條文和衙役手里的板子。
這么一來,路就全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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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爺不給機會,神仙不讓動手,皇帝不準碰。
三把大鎖一上,那條河就成了一道只能看不能碰的風景。
災民們只能掉過頭,去跟大地死磕。
他們挖野菜,捋樹葉,這些吃光了,就開始剝樹皮,刨草根。
那玩意兒全是粗纖維,根本消化不了,吃下去刮得腸子生疼,只是為了肚子里有點東西,騙騙自己不餓。
等到樹皮草根都沒了,最后的選擇,就是抓起一把白色的黏土,也就是所謂的“觀音土”,往嘴里塞。
這土吃下去,喝點水就在胃里脹開,能暫時頂餓。
但它進得去,出不來,最后把腸子堵得死死的,人就在肚子脹裂的劇痛中,活活憋死。
這是一種緩慢又絕望的自我了斷。
唐太宗貞觀九年,朝廷明令,“賣鯉魚者,杖六十”。
法令之下,河水依舊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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