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郭興
近日,內蒙古與新疆兩大能源基地相繼出臺地方細則,響應國家層面對“綠電直連”的推廣部署。其中,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單一電力用戶綠電直連項目開發建設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納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總的來看,兩地新政核心均指向通過機制創新,構建可再生能源從生產到消費的“直達通道”,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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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綠電直連”模式,是一種可再生能源項目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而是通過專用線路向特定電力用戶直接供應綠色電力,且電量可清晰物理溯源的消費模式。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為該模式奠定了頂層設計基礎,而后各地紛紛開啟區域探索。
為何要發展“綠電直連”?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推動綠電直連有兩大層面考慮。一是為了滿足新能源就近消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需要;二是為了幫助傳統及新興高載能行業應對國際綠色貿易壁壘,滿足其綠色電力消費需求。
此番,內蒙古與新疆的新政正是這一國家戰略意圖的落地延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在《通知》中明確指出,發展新能源就近消納,是促進新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的重要途徑。同時,《通知》還鼓勵出口外向型存量負荷開展新能源就近消納,以確保產品滿足來自國際供應鏈和市場的強制性要求。
比較來看,兩地新政在內容細節上有所不同。其中,內蒙古的《方案》產業導向性更加明顯。文件適用范圍細分為新增用電負荷、氫基綠色燃料、降碳剛性需求出口外向型企業、燃煤燃氣自備電廠、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和林格爾數據中心集群)、電解鋁行業以及國家零碳園區七大領域,向外界傳遞出清晰的產業支持信號。
以氫基綠色燃料為例,內蒙古《方案》不僅明確了氫基綠色燃料綠電直連項目按照負荷用電量1.2倍確定新能源裝機規模;還明確了并網型氫基綠色燃料綠電直連項目上網電量2025—2027年不超過40%、2028年及之后不超過20%。值得注意的是,除并網型氫基綠色燃料綠電直連項目外,其余綠電直連項目皆不得向電網反向送電。這樣的制度安排為區域的氫能產業發展提供了助力。
另外,內蒙古《方案》還對綠電直連項目進行了并/離網型區分。其中,并網型項目作為一個整體接入公共電網,但要與公共電網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與責任界面,新能源須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戶側。離網型項目應具備完全獨立運行條件,與公共電網無電氣連接。依據《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可采取整體自發自用為主,余電上網為輔的模式;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地區,不允許向公共電網反送。目前,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已轉入連續運行,新政該規定也體現了政府因地制宜的發展考量。
在項目審批方面,內蒙古將多數項目的審批權下放至盟市,并鼓勵支持新能源開發資源不足的盟市(省區)突破地域限制。在與周邊盟市(省區)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依據發展需要謀劃建設綠電直連跨盟市(省區)合作項目。這樣的安排有利于發揮地方積極性,快速響應市場需求。新疆則要求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門承擔屬地管理責任,做好本地項目初審和申報,按程序依規履行核準(備案)手續,及時報送項目建設進展,采用由自治區發改委統一評估批復的模式。這樣的安排有助于加強統籌規劃,確保項目質量。
總的來看,內蒙古與新疆兩地的新政像是統一命題下的兩份不同答卷。其中,內蒙古交出的答卷內容精細,產業導向明確,有助于當地將能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勝勢;新疆交出的答卷則彰顯穩健、突出了安全底線,有助于發揮綠電直連模式促進綠電消納,賦能產業發展的作用。
來源:能源發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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