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就在太平洋那邊的仗快打到頭的時候,日本海軍航空隊干了件讓現代人想破腦袋也明白不了的事兒。
他們開始成批地把飛行員保命用的降落傘給收走了。
這可不是因為倉庫里沒貨,當時日軍手里并不缺這玩意兒。
上面的理由冠冕堂皇,說是為了“給飛機減重”,還能“讓操作更靈活”。
等到了萊特灣海戰那會兒,這股歪風邪氣更是刮到了天上——新來的菜鳥飛行員為了表決心,居然主動嚷嚷著不帶傘升空。
把這層窗戶紙捅破了,背后的算盤其實冷血得嚇人:在軍部那幫大佬眼里,飛機要是沒了,飛行員就跟打出去的彈殼一樣,是個廢品,根本沒必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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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做法,算是把戰爭史上那點僅存的體面給撕了個粉碎。
為啥這邊是“不能打”,那邊卻是“不讓活”?
往深了挖,這其實是戰爭邏輯變了三次臉的結果。
咱們把日歷往前翻三十年,回到一戰剛開打的那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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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天上的較量,與其說是打仗,倒不如說是“紳士間的擊劍”。
早期的飛機簡陋得沒眼看,跟個大號風箏差不多。
1911年意土戰爭那陣子,意大利有個叫朱利奧·加波底的少尉,去執行人類頭一回轟炸任務。
你知道他怎么炸的?
他在一百八十米的高空,用手從皮兜子里掏出四枚手榴彈,拿牙咬開引信,順著窗戶扔下去。
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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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枚掉進了土耳其人的兵營,連個人毛都沒炸著。
到了1914年,各國的將軍們對飛機的看法也就是個“高空望遠鏡”。
兩邊飛機在天上碰面,飛行員甚至還會互相招手打招呼。
后來為了不讓對方看自家的陣地,這才開始往天上帶板磚、扳手、漁網,想方設法把對方弄下來。
直到機槍架到了機頭上,這游戲才真正變成了要命的買賣。
話雖這么說,可大伙兒心里那桿秤還沒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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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算過一筆賬,“一戰把歐洲的貴族都給打絕了”。
這話一點不假。
當年的飛機那就是高科技的大玩具,能玩得轉、當得上飛行員的,家里要是沒個爵位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英國那邊的世襲貴族,這一戰死了兩成,死亡率比普通大頭兵高出一倍。
好些大家族直接斷了香火,陣亡名單拉出來一看,全是伯爵、男爵家的公子哥。
這幫人打仗,骨子里帶著股舊時代的“騎士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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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們看來,對面的不是必須要踩死的臭蟲,而是跟自己一樣有頭有臉的騎士。
一旦飛機被打廢了,飛行員跳傘逃命,在對方眼里,這就跟古代騎士被人挑落馬下,手里沒了長槍盾牌一樣。
這時候要是再補上一槍,那就是勝之不武,傳出去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所以,哪怕那時候降落傘爛得要命,跳傘能不能活全看臉——飛行員得先費勁巴力爬出座艙,往外跳,幾秒鐘內還得開傘,搞不好就被卷進尾流或者因為高度太低直接摔成肉泥——但只要對方跳了,贏家通常會目送他落地。
這不光是心善,更是一種階級間的默契:今兒個我放你一馬,明兒我跳傘的時候,指望你也能高抬貴手。
說白了,這就是一筆互相留后路的“保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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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套貴族老爺的邏輯,等到二戰一開打,徹底玩不轉了。
隨著戰爭機器越轉越快,老百姓也被卷了進來,打仗的性質變味了,成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這會兒賬本得重算:放跑一個飛行員,他回去換架新飛機,明天扔下來的炸彈搞不好就炸在我戰友、我家人的頭上。
都這份兒上了,誰還跟你講什么騎士精神?
特別是日本軍隊,把這種狠毒發揮到了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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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4月,美軍有個叫杜立特的中校帶著轟炸機群去掏了東京和大阪的老窩。
這是為了報珍珠港的一箭之仇。
活兒干完了,大多數美軍飛行員在中國迫降,可偏偏有8個倒霉蛋落到了日軍手里。
按說沒了武器的戰俘,怎么也得給點人道待遇。
但日本人腦回路不一樣。
同年10月,日本軍事法庭二話不說斃了3個,剩下5個被折磨得死去活來,還有一個直接死在大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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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不殺跳傘飛行員”的老規矩在日軍眼里連張擦屁股紙都不如。
更瘋的是對自己人下手。
仗打到后半段,日本海軍航空隊的老底子快拼光了。
新補上來的菜鳥技術潮得很,投彈根本炸不著人。
日軍高層一合計:既然正經打法不靈,那就連人帶飛機往上撞。
這就是后來“神風特攻隊”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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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邏輯下,降落傘不光是多余的累贅,更是動搖軍心的“后悔藥”。
于是就有了開頭那一幕:為了逼著飛行員去送死,連最后一條生路都給堵死了。
甚至有的飛行員被硬生生捆在座椅上,想跑?
門兒都沒有。
這時候,戰爭已經沒了底線,只剩下赤裸裸的消耗和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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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二戰這絞肉機里,還有這么一幫人,他們跳傘的時候挨打最狠,而且對方打得還最“理直氣壯”。
這就是傘兵。
好多人搞不明白:同樣是掛個傘在天上飄,憑啥打飛行員是“戰爭罪”,打傘兵就是“神操作”?
因為這兩撥人的性質壓根就不一樣。
飛行員跳傘,那是座駕廢了,人也沒了戰斗力,本質上就是個喊救命的落水者。
按照國際公約那意思,他這會兒已經不算戰斗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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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兵可不一樣。
傘兵跳傘,那是進攻的沖鋒號。
他落地不是為了逃命,而是為了扒鐵路、占據點、從背后捅刀子。
在半空飄著的時候,是傘兵最沒咒念的時候。
一旦讓他腳踩實地,聚成堆兒,那就是一臺恐怖的殺人機器。
所以,防守方心里明鏡似的:趁他在天上還不了手,趕緊把他突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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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那幾年,空降仗打了一百多回。
小股部隊搞偷襲成功率挺高,能有九成,畢竟動靜小,落地快。
可一旦搞大規模空降,那簡直就是往絞肉機里填人。
二戰里九次大規模空降,七次都打砸了。
原因很簡單,成千上萬朵傘花在天上飄,動靜太大,滿天都是活靶子。
而且,空降兵不光得防著敵人的子彈,還得提防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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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數據說出來能讓人憋死:
1943年西西里島戰役,盟軍搞空降。
當裝滿美軍傘兵的運輸機群飛過盟軍艦隊頭頂時,底下的軍艦突然開火了。
原來計劃臨時變了,陸軍那頭沒來得及跟海軍通氣。
海軍看著頭頂黑壓壓一片,還以為是德國人的轟炸機來了,立馬火力全開。
密集的防空炮火把毫無防備的運輸機打得稀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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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就有23架飛機變成了大火球,還有37架被打殘。
剩下的飛機隊形全亂套了,慌亂之中就把傘兵往下扔。
這些美軍傘兵落地后魂還沒定,還沒搞清楚東南西北,又遭到了自家登陸部隊的一通猛射——陸軍也不認識這幫從天而降的是誰。
最后點人頭:兩千人的空降部隊,只有四百多人活著到了指定位置。
四分之三的兵力,沒死在德國人手里,全報銷在“友軍”的槍口下了。
這說明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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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在神經緊繃的戰場上,別扯什么“潛規則”和“公約”,哪怕是同一個戰壕的識別信號,在恐懼和混亂面前,往往也是不好使的。
回過頭再看,《日內瓦公約》里那條“不許打跳傘飛行員”的規定,那是人類在殺紅了眼的時候,試圖保留的一點人性火苗。
它的道理是:當一個人放下武器、沒了還手之力,他就不再是敵人,而僅僅是一個人。
擱到現在,隨著大伙兒人道觀念強了,這規矩在絕大多數正規軍里又被撿起來了。
但這可不是因為戰爭變得溫情脈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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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因為大伙兒都算明白了一筆賬:打仗是為了撈取政治籌碼,不是為了瞎殺人。
活捉一個飛行員能掏出來的情報,還有換俘虜時的價值,遠比在天上把他打成篩子要劃算得多。
歸根結底,所有的仁慈背后,依然是一本算得精精細細的賬。
信息來源:
《二戰空降史教給了我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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