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
您的工作生活津貼開始申領啦!
請各有關用人單位于2026年2月6日前提交相關申領材料至指定郵箱:ycgccrc@163.com。
01
高層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貼(柔性引進類高層次人才除外)
2025年6月30日前認定的第一至第六層次高層次人才,以實際工作時間按月發放,2025年7月1日后新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下一年度發放(重新認定的除外)。
①第一層次人才5000元/月·人;
②第二層次人才4000元/月·人;
③第三層次人才2000元/月·人;
④第四層次人才1000元/月·人;
⑤第五層次人才750元/月·人(2021年按舊標準認定的人員津貼標準為500元/月·人);
⑥第六層次人才500元/月·人。
02
柔性引進類人才工作生活津貼及交通補助標準
1.工作生活津貼:在我縣實際工作時間以月為計數單位,當月達到一定服務次數或天數按整月計算(其中,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服務次數不少于2次或服務時間不少于3天,第四至第五層次人才服務次數不少于3次或服務時間不少于5天),根據不同層次給予相應的工作生活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①第一層次人才5000元/月·人;
②第二層次人才4000元/月·人;
③第三層次人才2000元/月·人;
④第四層次人才1000元/月·人;
⑤第五層次人才500元/月·人。
2. 柔性引進類高層次人才可享受交通費用補貼:2025年度到我縣用人單位從事科研、技術服務、項目合作等短期工作,按實際交通費用支出給予補助,每人每年最高補貼標準如下。
①第一層次人才10000元/人;
②第二層次人才8000元/人;
③第三層次人才4000元/人;
④第四層次人才2000元/人;
⑤第五層次人才1000元/人。
03
用人單位提交相關材料
1.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柔性引才類除外):
①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申領表(附件3);
②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在崗承諾書(附件4);
2.永春縣域柔性引才類高層次人才:
①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申領表(柔性引才類)(附件5);
②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在崗承諾書(柔性引才類)(附件6);
以上材料請簽字后加蓋公章,電子版及原件掃描件發至郵箱ycgccrc@163.com。
04
注意事項
1.月份計算
首次申領:認定當月(以認定文件為準)至2025年12月31日;
非首次申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首次申領需提供銀行賬號、開戶行(具體到開戶支行);非首次申領默認原賬號發放,如有變動,請備注說明。
3.根據永春縣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政策支持規定涉及的相關條款:省、市、縣工作生活補助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不重復發放。
4.縣委組織部(人才辦)和縣人社局將適時到相關用人單位對來永時間、實際在崗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查驗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情況。有個人信用缺失(含其曾創辦企業)或提供虛假材料情形的,按有關規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質待遇:視情形追回由用人單位負責資助經費,納入個人(企業)征信系統并向社會公布。
5.受理單位:永春縣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
地址:永春縣城東街99號三樓(308)
電話:
0595-23897819
0595-23890911
附 件
名單類:
附件1:2025年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貼名單(僅供參考)
附件2:2025年度永春縣域柔性引才類高層次人才交通費用補助名單(僅供參考)
提交材料類:
附件3: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申領表
附件4: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在崗承諾書
附件5: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申領表(柔性引才類)
附件6:永春縣域高層次人才在崗承諾書(柔性引才類)
來源:永春人社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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