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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近日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聯合發布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
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
和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以及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
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
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分別就相關事項作出安排
詳情如下↓↓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
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
和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省委和省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各大專院校,各企事業單位,中央駐滇單位,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暫行辦法(2014年修訂)〉的通知》(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修改〈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暫行辦法(2014年修訂)〉和〈云南省民營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評審認定暫行辦法〉相應條款的通知》精神,現將2025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的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規則
(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應符合且達到《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申報范圍和評審認定條件。2025年度的申報對象具體范圍為:
1.2023年以來通過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程序從外省(市、區)引進、博士后出站安置、回國留學人員安置程序到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高層次人才;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培養、自費到國外留學取得博士學位、研究取得成果、成為各學科專家的人才。
2.2006年以來機關企事業單位通過公開招聘方式引進的獲得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博士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必須是引進之前取得),且近3年來在現工作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果的高層次人才。
(二)申報規則
1.往年已參加過申報的人員不得再次申報。
2.已經在我省其他引進人才項目中通過財政資金享受過相關優惠政策的高層次人才不得重復申報。
3.根據《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第十八條“(三)在培養支持期內,不得申報州(市)或行業領域人才計劃”的規定,入選“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在培養支持期的人才,不得申報。
二、申報時間
2026年2月2日至3月31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和申報流程
(一)申報材料
1.申報人員填報及提交材料。申報人員認真填寫《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提交申報人員身份證明材料及成果證明材料。《申報表》中“主要業績貢獻”欄,請先簡要綜述申報人員取得的主要業績,并對自身學術水平和研究能力水平進行自我評價;再分項簡述申報人員主持或參與項目的情況,注明項目等級、金額及獲獎情況;最后分項簡述發表文章及專著情況,期刊文章注明期刊名稱(期數)、影響因子、查引次數;專著注明出版社、出版時間、發行量及是否規劃類教材。身份證明材料及成果證明材料應符合《暫行辦法》的評審認定條件,并與《申報表》中“主要業績貢獻”欄填報的內容相對應,涉密材料請勿提供。
2.申報單位審核匯總材料。申報單位要認真核實申報人員往年申報本項目、獲得我省其他引進人才項目和“興滇英才支持計劃”項目的情況,按照申報對象的范圍、條件嚴格把關、審核、推薦;要對申報人員是否享受過單位或相關部門住房扶持優惠政策的情況進行書面說明,若有在省內用人單位之間流動的情況,由現用人單位負責申報,原用人單位同時提供相關書面說明;要認真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在復印件上加蓋人事(組織)部門公章;要核對、梳理申報人填寫、提交的主要業績貢獻材料,填寫《2025年度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以下簡稱《基本情況表》)。
3.報送材料要求。《申報表》和《基本情況表》各一式三份(表格請到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知公告欄下載),同時報送電子版。裝訂成冊的身份證明材料及成果證明材料一份。電子表格請發至郵箱:ynrcfw@163.com,申報材料請報送至省人才服務中心。
(二)申報流程
1.評審認定工作按照個人自愿申請、用人單位推薦、主管部門把關、專家評審認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公示、省政府審批、次年財政下撥經費的程序進行。
2.各用人單位負責申報材料的前期受理、審核、內部公示、報送工作,省人才服務中心不單獨受理個人送審材料。
3.各州(市)的申報材料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受理,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州(市)財政局對申報人員情況進行初審,并在《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申報表》中“主管部門審核意見”和“各州(市)財政局審核意見”欄分別簽署推薦意見、蓋章,統一報送至省人才服務中心。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宣傳發動。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發動,擴大政策知曉面;要廣泛動員,認真摸排,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申報,把控進度,認真組織申報。
(二)認真審核推薦。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的申報范圍、條件和要求做好人員推薦工作,充分發揚民主,聽取各方意見,特別是同行專家的意見,并對申報人員名單進行內部公示,完善推薦流程,確保推薦質量。
(三)嚴格責任落實。申報人和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必須嚴格保證申報材料和內容的真實性,對在申報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取消其認定資格,并按規定納入誠信體系記錄。
聯系人及電話:高慧慧 0871-63632003
周俊藝 0871-63636036
附件:
1.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申報表
2.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申報材料清單
3.2025年度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26年1月13日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
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
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4部門《關于印發〈云南省民營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評審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修改〈云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暫行辦法(2014年修訂)〉和〈云南省民營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評審認定暫行辦法〉相應條款的通知》精神,現將2025年度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的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規則
(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應符合且達到《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申報范圍和評審認定條件。2025年度的申報對象具體范圍為:
1.在全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2.上述企業引進的符合《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人員。
(二)申報規則
1.往年已參加過申報的人員不得再次申報。
2.已經在我省其他引進人才項目中通過財政資金享受過相關優惠政策的高層次人才不得重復申報。
3.根據《云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第十八條“(三)在培養支持期內,不得申報州(市)或行業領域人才計劃”的規定,已入選“興滇英才支持計劃”,在培養支持期的人才,不得申報。
二、申報時間
2026年2月2日至3月31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和申報流程
(一)申報材料
1.申報人員填報及提交材料。申報人員和申報企業認真填寫《云南省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提交申報人員身份證明材料、申報企業材料以及成果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申報表》中“主要業績貢獻”欄,請先簡要綜述申報人員取得的主要業績,并對其學術水平、研究能力和對企業的貢獻進行評價;再依據申報人符合的評審認定條件分項簡述其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績。相關證明材料應符合《暫行辦法》的評審認定條件,并與《申報表》中“主要業績貢獻”欄目填報內容相對應,涉密材料請勿提供。
2.審核匯總材料。申報企業和所屬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認真核實申報人員往年申報本項目、獲得我省其他引進人才項目和“興滇英才支持計劃”項目的情況,按照申報對象的范圍、條件嚴格把關、審核、推薦;認真審核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在復印件上加蓋企業公章,報所屬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真審核、匯總填寫《2025年度云南省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以下簡稱《基本情況表》)。
3.申報材料要求。《申報表》和《基本情況表》各一式三份(表格請到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知公告欄下載),同時報送電子版。裝訂成冊的身份證明材料、申報企業材料以及成果證明材料一份。電子表格請發至郵箱:ynrcfw@163.com,申報材料請報送至省人才服務中心。
(二)申報流程
1.評審認定工作按照個人自愿申請、用人企業負責審核推薦申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推薦、專家評審認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公示、省政府審批、次年財政下撥經費的程序進行。
2.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轄區申報材料的審核、推薦和報送工作;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可直接報送至省人才服務中心。
3.根據《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建設支持方案》,經審批入駐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的用人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統一由承載園區管委會負責審核推薦,并直接報送至省人才服務中心。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宣傳發動。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發動,擴大政策知曉面;要廣泛動員,認真摸排,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申報,把控進度,認真組織申報。
(二)認真審核推薦。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的申報范圍、條件和要求做好人員推薦工作,充分發揚民主,聽取各方意見,完善推薦流程,并對申報人員名單進行內部公示,必要時可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承載園區管委會組織同行專家進行先期推薦。
(三)嚴格責任落實。申報企業和所屬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企業、所屬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承載園區管委會必須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和內容的真實性。對在申報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取消其認定資格,并按規定納入誠信體系記錄。
聯系人及電話:高慧慧 0871-63632003
周俊藝 0871-63636036
附件:
1.云南省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申報表
2.云南省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申報材料清單
3.2025年度云南省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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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發布
總編/楊銳責編/張云龍值班編輯/孔德云編排/任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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