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佳凱
據紅星新聞報道,近日,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的一則公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公告顯示,經核查,趙某芳等1014名參保人員存在死亡后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情形。官方已依法公告送達《責令退回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決定書》,要求家屬在30日內辦理退款,逾期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并非簡單的個案失誤,而是一起涉及面廣、時間跨度長的系統性管理漏洞。相關信息披露,多領取待遇屬期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8月,最晚到2020年8月,持續時間長達數年。涉及的金額從最低的數十元到最高的5974.47元不等。雖然單筆數額看似不大,但千余人的總量疊加數年的時長,暴露出養老金發放環節的審核與信息聯動機制存在明顯短板。
事件的核心問題在于“信息孤島”。參保人死亡后,其家屬需主動申報注銷,社保部門則依賴公安、民政等部門的數據進行核驗。但在實際操作中,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往往不夠及時、暢通,導致“人已故,待遇到”的尷尬局面屢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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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告中也提及,社保中心發出的《退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存在“無法送達且無法聯系”的情況,這進一步印證了信息更新滯后的問題。
從法律層面看,冒領養老金的行為明確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此次哈爾濱社保部門依法公告并準備申請強制執行,是履行法定職責、維護社保基金安全的必要之舉。這起事件也警示所有參保人及其家屬,必須依法依規享受社保待遇,莫因一時疏忽或僥幸心理而觸及法律紅線。
社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養老錢”“保命錢”,其安全與完整關乎國家信用與社會穩定。千余人死后多領養老金的現象,損耗的是基金池的資源,侵蝕的是制度的公平性。相關部門不能止于“事后追繳”,更應強化“事前預防”和“事中監控”。
利用大數據技術打破部門壁壘,實現人口死亡信息與社保發放系統的實時聯動,是從源頭堵住漏洞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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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也折射出基層社保經辦服務的困境。面對大量的參保人員,基層經辦機構人手有限,精細化管理面臨挑戰。如何在確保發放準確性的同時,又不給群眾增添額外負擔,是制度設計需要權衡的智慧。
或許,在強化技術監管的同時,也應簡化家屬辦理注銷手續的流程,并建立適度的容錯與主動糾錯激勵機制。
總而言之,“1014人死后多領養老金”事件像一面鏡子,既照出了現行社保管理體系中亟待修補的漏洞,也反映了依法行政、守護基金安全的迫切性。
每一次問題的曝光與整改,都是推動制度走向更嚴密、更公平的契機。唯有織密技術的“防護網”,打通數據的“隔離墻”,才能讓養老金發放既充滿溫度,又不失準度,真正守護好每一分“養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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