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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電話|位置|地圖|導航|乘車路線|律師會見
▼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鄭州市大河路與古須北路交叉路口往北1.4公里路東。
▼導航:鄭州市正商興漢花園(往北)
▼乘車路線:鄭州市火車站或高鐵東站乘坐地鐵1號線到河南工業大學站下車在蓮花街長椿路站轉乘271路公交車至漢啟路綠源路站下車,沿古須北路向北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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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空拋物罪?
高空拋物罪,是指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為。
構成高空拋物罪需要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1.客體要件。
高空拋物罪侵犯的客體是建筑物和其他高空以下空間的社會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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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為。
行為人實施了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的行為。這里包含三層意思:
第一,物品必須是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如果不是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的,不構成高空拋物罪。
這里所說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東西,既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也包括構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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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為人必須是實施了拋擲物品的行為。
這里所說的“拋擲物品”,是指向外投、扔、丟棄物品的行為。如果行為人沒有實施拋擲物品的行為,物品是由于刮風、下雨等原因,從建筑物或高空中墜落的,即使該物品是行為人的,也不構成高空拋物罪,如果給受害人造成損害的,可以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必須是情節嚴重的。
這是給該罪設定的入罪門檻,只有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高空拋物罪,情節一般,危害不大的,不宜作為犯罪,符合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處罰;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處理。
這里所說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實施高空拋擲物品行為;高空拋擲物品數量較大的;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造成一定損害等,具體可以視情節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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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體要件。
高空拋物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高空拋物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根據刑法第291條之二的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如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多年以來專注于刑事辯護,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熟悉鄭州市第三看守所會見流程,熟知公檢法辦案程序,可以為羈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申訴控告、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辯護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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