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安徽亳州黃先生的一則爆料把合肥當代技工學校推上風口 —— 他25 歲的女兒小如,那個從母校畢業又回來當班主任的姑娘,在學校單人宿舍里沒了氣息,直到兩天后才被學生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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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揪心的是小如生前最后一條社交動態:12 月 31 日,她發了段學生排練元旦節目的視頻,鏡頭里孩子們笑靨如花,她配文 “教育的意義大概就是讓花成花,讓樹成樹”。誰能想到,這句溫柔的話成了她留給世界的最后注腳。
從發燒到離世:一張寫滿 “堅持” 的時間表
把時間撥回去年 12 月底,這場悲劇早有伏筆。作為班主任的小如被安排帶學生排元旦節目,晚自習加課余連軸轉,感冒發燒找上門時,她沒歇著,硬是撐到 12 月 30 日把演出辦完。
12 月 31 日體溫飆上去,小如找副校長請假半天,得到的答復是 “下午要開會,堅持一下”。這一堅持,直接把人熬到放假,最后還是在合肥打工的弟弟把她接走治病。病歷本上的記錄藏不住嚴重性:
1 月 1 日 39℃高燒伴嘔吐,門診掛水;1 月 2 日轉去安醫大一附院,確診呼吸道感染加應激性胃炎,都安排流感檢測了,可見病得真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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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請假到 1 月 6 日,可學校一句 “6 號有迎檢”,讓小如拖著病體回了校。這一去,就沒再出來。7 號還有同事送過飯、學生幫著打掃衛生,可 8 號晚上人沒了,直到 10 號晚上學生找她,才發現出事了。
法醫說,離世時間大概是 8 號晚上,算下來,在學校宿舍里躺了整整兩天。
家屬追責 vs 校方回應:各說各的 “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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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的委屈戳中不少人:“7 號 8 號都是工作日,我女兒住學校宿舍,兩天沒上班,學校就沒個人問問?” 在他看來,學校連最基本的注意義務都沒盡到。
可校方的說法堪稱 “教科書級甩鍋”。書面材料里寫著 “小如請假到 9 號,學校不知其返校”,負責人接受采訪時更絕:“學校人多辦公室散,就算她去過辦公室我們也不知道,查監控才確認她 6 號回來了”。
甚至拋出 “家屬知道她生病,覺得有責任就起訴” 的話,把球直接踢給法院。
這里藏著個明顯的矛盾:家屬說請假到 6 號,校方說請假到 9 號;學校通知了迎檢,卻沒人核實她來沒來。
更諷刺的是,7 號明明有同事給她送過飯,怎么轉頭就成了 “不知道她返校”?極目新聞的銳評說得直白:這中間的空白,實在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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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賬與良心賬:“帶病上班” 不該是職場潛規則
雖說校方把 “起訴” 掛嘴邊,但從法律層面看,這事真沒那么好撇清。參考之前蘭州那位患癌女教師的案子,法律明確規定職工醫療期內,單位得盡到保障義務。小如住的是校內宿舍,按地方政府的安全制度,教職工宿舍本就是重點監控部位,學校有日常檢查的責任。
退一步說,就算法律最后認定學校沒直接責任,這場悲劇也該敲醒所有職場人:“帶病堅持” 從來不是美德。網友的評論戳中痛點:“西方帶病上班要挨罵,咱們這兒倒成了敬業表現”“領導總覺得感冒是小事,可發燒到 39℃真能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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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尸檢還在進行,黃先生大概率會如校方 “建議” 的那樣走法律途徑。可無論最后判決如何,那個 25 歲、說要 “讓花成花” 的老師,再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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