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8世紀,唐玄宗李隆基在長安創立了中國首個“國家級藝術院團”——梨園。
這里的演員享受著近似官員的待遇:按月領取俸祿,由太常寺統一管理衣食住行。最杰出的藝人甚至能被授予“樂營將”頭銜,享受五品官員的待遇。
雷海青便是其中翹楚。作為玄宗最賞識的琵琶大師,他不僅生活無憂,更獲得罕見的社會尊重。這種禮遇在古代藝人中鳳毛麟角,代表著藝人地位的短暫巔峰。
宋代勾欄瓦舍的興起,徹底改變了演藝生態。在汴梁的桑家瓦子,頂尖演員單場收入可達數十貫,相當于平民數月生活費。
但這繁榮背后是冰冷的市場法則:演員收入完全取決于上座率,再無“鐵飯碗”。南宋名角張七七因技藝高超“觀者如堵”,而更多無名演員則在角落掙扎,生計難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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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地位的分化同樣劇烈。丁仙現等頂級藝人能出入權貴之門,而普通演員被劃入“賤籍”,子孫三代不得科考。市場化給了他們成名的機會,也帶來了被遺忘的風險。
元代創造了《竇娥冤》《西廂記》等不朽經典,但大多數演員的處境卻更加艱難。他們多屬“樂戶”——世襲的賤民階層,法律禁止與平民通婚,子女也必須繼承此業。
即便色藝雙絕如女演員張怡云,雖受文人追捧,卻無法改變“官妓”身份,必須隨時應召演出。藝術成就與社會地位,在這個時代徹底割裂。
明代則呈現兩極分化:士大夫家班演員衣食無憂卻人身依附,民間戲班演員自由卻毫無保障。更危險的是,表演內容稍涉時政便可能招來牢獄之災,藝術與生存始終在刀尖徘徊。
清代“名角制”將少數演員推向神壇。程長庚、譚鑫培等巨星單場收入達數百兩白銀,堪比一品大員數月俸祿。
但光環之下是殘酷真相:從“龍套”到“名角”的道路漫長而淘汰率極高。雍正帝雖廢除樂戶賤籍,但社會歧視根深蒂固。即便是受慈禧賞識的楊小樓,被賜六品頂戴,在士大夫眼中仍是“戲子”。
行業的繁榮與個體的卑微,在這個時代形成了最尖銳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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