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
中國教育報微信公眾號用戶@田田:
作為一名初一學生的家長,在對女兒的社交媒體管理上,我感到越來越失控。她經常玩手機到深夜,怎么說都不聽,而且與我們的交流越來越少,說話也總是不耐煩。現在她的各種社交媒體賬號都屏蔽了我們,我們很擔心她被低俗、虛假信息蠱惑和誘導。作為家長,我困惑的是:在給予孩子尊重的同時,父母管理和教育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對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能不能有一些規則限制?
田田對于如何管理孩子使用社交媒體的困惑,也是許多家長共同的困惑。同學間約玩、討論游戲、獲取感興趣的信息……當前,社交媒體已深度融入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安全、合理地使用社交媒體,已成為家長關心、社會關注的焦點。
當課余時間被短視頻填滿,當家庭規則在手機屏幕前失效,當朋友的概念就是社交媒體上的互關關系,當線上社交取代面對面交流,我們是否真正了解未成年人所處的數字世界?臨近寒假,未成年人自由支配時間增多。對于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究竟應該“筑起高墻”,還是應該“授之以漁”?校家社發揮合力的同時,遇到了什么樣的難點?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現狀掃描:是“第二課堂”還是“隱性風險”
深夜11點,山東某市初三學生小宇的手指,依然飛快地在視頻界面滑動,屏幕上光影變幻,映照著他疲憊又興奮的臉。
“(孩子)周末幾乎全天都在看,平時每天也要刷一兩個小時的社交媒體。以前還出去打球、彈吉他,現在都不去了。”母親金女士的話語中充滿了無力感,“我們也曾和孩子約定規則,周一到周五不碰任何電子產品,但他總能找到理由,查資料、看信息,看著看著,5分鐘就變成了半個小時。”
而在農村地區,未成年人沉溺社交媒體的現象更為普遍。皖北某縣教育局一位副局長憂心忡忡地告訴記者,當地農村留守兒童比例較高,因為缺少父母陪伴,大量學生把玩社交媒體作為情感寄托和人際交往的“替代品”,“特別是在放學后和周末,孩子完全沉迷其中,家長和老師對此無能為力,只能口頭說教”。
2024年11月,共青團中央發布的《第6次中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已突破1.96億,互聯網普及率高達97.3%。
一方面,社交媒體扮演了積極的“賦能者”角色。“適度的、用于與家人視頻通話或同輩健康交流的社交媒體使用,能夠增進親子和朋輩間的連接感。”北京大學附屬中學學生成長中心主任夏一凡說。
他觀察到,社交媒體上豐富的科普知識、藝術教學、時事討論等內容,為未成年人提供了學校教育之外的精神養分,有效激發了他們的好奇心和創造力。
另一方面,社交媒體也存在可能的“隱性風險”。部分未成年人因自制力、甄別力不足,容易被不良信息所影響,甚至因此走上違法犯罪之路。同時,個性化推薦算法可能導致未成年人過度沉迷于網絡。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袁治杰介紹,隱私泄露、網絡欺凌、隔空猥褻、線上詐騙……這些都可能是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時遇到的問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陳強則透露,該中心幾乎每天都會收到家長、未成年人關于網絡欺凌問題的咨詢求助。
更深層次的影響在于,社交媒體正在悄然改變著未成年人的社交模式。“同學之間有矛盾時,很少會當面吵架,他們會制作‘陰陽怪氣’的視頻、改編諧音梗歌曲,發布在社交媒體上。”夏一凡發現,很多習慣于線上社交的學生缺乏處理線下人際沖突的能力。
應對之舉:如何構建多方參與的“數字防護網”
面對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帶來的復雜挑戰,全社會正在共同編織一張堅實的“數字防護網”。
陳強介紹,在頂層設計層面,我國已建立了日益完善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律體系,從實名認證、網絡欺凌防治、私密信息保護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網絡保護”專章,明確規定“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明確了網絡平臺的諸多義務,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的特點,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為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提供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實踐中,各地各部門發揮了重要作用。教育部出臺的《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條措施》明確提出,培養學生健康用網習慣。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培養學生網絡安全和網絡法治意識,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用網習慣。鼓勵學生和家長共同開展“息屏行動”,減少對網絡過度依賴。
中央網信辦牽頭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公安部門對利用社交媒體實施的隔空猥褻、詐騙等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行為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各級團組織打造具有鮮明特色的青少年網絡保護工作體系,各地積極探索建立全方位保護格局。
各類網絡社交媒體平臺也在不斷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措施,包括升級“未成年人模式”,迭代未成年人識別技術,加大常態審核與監管等。以抖音為例,其“未成年人模式”不僅設有使用時間限制功能,而且配備了專屬內容審核團隊,目前已積累超過630萬份青少年友好內容。“開啟‘未成年人模式’后,未成年人就無法使用私信聊天和直播功能,更不能進行充值、打賞、提現等行為。”抖音未成年人保護相關負責人介紹。
同時,一些中小學通過開設課程、舉行實踐活動、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等形式,提升學生網絡素養。“我們開發了‘網絡小公民’網絡微課,并改編成情景劇。”湖南省常德市北正街恒大華府小學校長唐靜說,學校還設立了“云上家長學院”,通過上線15分鐘短視頻微課、舉辦家校共育沙龍等方式,教會家長與孩子訂立并執行科學的社交媒體使用規則。
針對社交媒體給未成年人成長帶來的困擾,各國政府紛紛采取措施,一些國家出臺了嚴厲的限制性舉措。2025年12月10日,澳大利亞16歲以下人群“社媒禁令”法案生效。法案要求多個主流社交平臺停止對16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服務,即便家長同意,未成年人也不能注冊或使用社交媒體。此前,丹麥宣布擬禁止15歲以下人群使用社交媒體,美國多州立法限制社交平臺使用年齡,歐盟禁止社交媒體向未成年人投放個性化廣告……這些措施雖然形式各異,但都體現了各國對未成年人數字福祉的深切關注。
落地之困:挑戰復雜交織亟待建立新的規則
盡管各方推出了諸多保護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的措施,但這些舉措在落地過程中依然面臨著現實阻力。
法律層面,身份認證是核心瓶頸。陳強介紹,盡管社交媒體平臺要求用戶在注冊時實名認證,但目前主要依賴手機號注冊,許多未成年人使用的是家長辦理的手機號,導致后續保護措施無法觸發。袁治杰進一步揭示了深層矛盾:為識別未成年人而收集個人信息,本身就可能構成隱私侵擾,形成“不識別無法保護,要識別可能侵權”的悖論。
學校層面,作為“數字原住民”的這一代學生給教育管理帶來了新挑戰。“比如,有的學校雖然從早期屏蔽不良網站的‘黑名單’制度,升級到只允許訪問特定學習相關網站的‘白名單’制度,但學生總有‘對策’。”一位接受采訪的老師說。
唐靜則提到了一個結構性困境:“我們學校很多家長在外地打工。有父母在身邊的孩子,使用手機是有規則的,監管得比較好。但留守兒童的情況堪憂,父母長期在外,隔代教育力不從心,存在只給錢、給手機玩,缺乏有效監管的狀況。”
“最薄弱的環節是家庭保護。”袁治杰指出,在線下空間,父母可以時刻關心孩子的物理活動,但在網絡世界,孩子可能進入任何一個未知的虛擬空間,父母不可能24小時緊盯屏幕,“這導致了監護事實上的部分失效”。
平臺層面,社交媒體推出的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功能、工具,需要家長主動協同使用,但目前主動使用相應功能的家長較少,也是個較難解決的問題。
面對這些復雜交織的挑戰,是否需要建立新的規則,成為社會各界關注討論的熱點。
“我舉雙手贊成,國家應該出臺專門的規則,限制一定年齡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在袁治杰看來,保護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好比文物發掘,“如果保護不好,不如暫不發掘”。
這一理念與2025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陳偉志的呼吁不謀而合——借鑒部分國家做法,出臺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的規定,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適時修訂《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嚴禁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成人賬號租售服務。
然而,如果要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也存在現實挑戰。夏一凡認為,全面禁止可能引發新問題,例如影響未成年人及時獲取信息、社交互動等正常需求的滿足,甚至可能導致他們轉向更隱蔽、監管難度更大的社交媒體,增加接觸不良信息的風險。還有專家指出,拿走了孩子手中的屏幕后,更重要的是,如何教會孩子與技術共處。
“社交媒體是信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要引導孩子勇敢地面對它、了解它、掌握它、認識它、擁抱它、用好它。”北大附中學生家長張琳經常和孩子溝通使用社交媒體的規則,“只要國家、社會、學校、家庭一起努力,就可以幫助未成年人正確健康地使用社交媒體。”
近期召開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座談會強調,著力提高網絡育人能力,提升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從技術防護到法律規制,從家庭監督到社會共識,這道關乎下一代健康成長的必答題,期待全社會的思考和回答。
《中國教育報》2026年01月26日 第02版
作者:本報記者 楊文軼 張晨 郭馨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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