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有家長熱衷于所謂的挫折教育,把孩子送到五花八門的“吃苦夏令營”,讓孩子在惡劣的環境中沒苦硬吃;也有家長打著“自然教育”的旗號,讓孩子與家人去“隱居”,甚至過起與現代社會徹底隔絕、回歸原始狀態的生活。這都是對自然教育的誤讀。簡單地將“吃苦”等同于自然教育,忽略了單純的吃苦可能給孩子尤其是低齡孩子帶來的恐懼、怨恨、創傷,而非對自然的愛與尊重。
真正的自然教育強調的是借助自然環境來熏陶、培養孩子的健全人格,其核心是通過建立與自然的聯結,培養觀察力、好奇心、生態素養、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內心的平和與堅韌等品質,并以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為基本遵循,以保護孩子安全與尊嚴為絕對前提。它不僅不排斥社會交往,相反更強調通過溝通、協作、解決沖突等團體活動,培養孩子的同理心、規則意識、溝通能力等,以幫助孩子更好地融入并建設人類社會。
讓兒童長期脫離正常社會環境,既不是真正的自然教育,也非簡單的家庭教育方式問題,本質上是家長嚴重的監護失職。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尊重其人格尊嚴,父母或監護人應“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家庭教育應“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父母對孩子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都是失職行為。以自然教育為名的社會性剝奪與人格摧殘,相當于將兒童降格為與寵物無異的附屬物。這種極端的教育方式實則暴露了個別家長的無知和未成年人保護體系可能存在的漏洞。
家庭要做未成年人合格而非極端的守護者。孩子是獨立的權利主體,不是私有財產或實現個人理想的工具,警惕將成人未實現的愿望或挫折感投射到孩子身上;家長應主動通過各種渠道如家長學校、權威書籍、專業講座等學習科學教育方法。當面臨育兒困境或產生極端傾向時,應主動尋求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心理咨詢師或學校教師的專業支持。
應著力建設跨部門協作機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協同處置的高效聯動平臺,提升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化水平。針對面向學生開展的“自然教育”“研學旅行”“軍事夏令營”等活動,呼吁制定國家安全標準和管理規范。對宣揚極端教育方法、侵犯兒童權益的網絡傳播內容和渠道要加強監管與懲戒,對屢教不改的賬號或平臺及時封禁。
教育的底線是人性,是法律,是兒童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防范極端教育方式,需要家庭摒棄落后與偏執的觀念,回歸愛與責任的本質;需要政府與社會構筑起治理嚴密、反應迅速、支持有力的防護體系,共同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6年01月25日 第03版
作者:常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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