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東縣的護林員王某,從2024年初開始,在自家和親戚家的山林里悄悄鋪設了近一千米的高壓電線,用的是一臺網上買來的“電貓”逆變器,這東西只要幾十塊錢就能買到,接上電源后動物一碰就會被擊倒,他這么做不是為了防止野豬破壞莊稼,而是專門等著野豬和麂子自己撞到電線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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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這件事已經有一年多,總共打到十頭野豬和五只麂子,一部分肉自己吃,剩下的賣給附近餐館或熟人,賺了六千三百塊錢,這些錢看起來不算多,對他來說卻是一份穩定的副業收入,他熟悉山里每一條小路、每一處溝坎,也清楚護林員巡查的時間,總能提前收好工具藏起來,沒人想到這個天天喊著保護生態的人,私下做的卻是最傷害生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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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林業部門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排查,有人舉報某片山林出現異常電擊痕跡,線索順藤摸瓜指向王某,警方打電話通知王某去說明情況,他當天就去了派出所,屬于主動投案,隨后警察突擊搜查他家,在冰柜里找到二三十斤凍著的野味,包括野豬肉、麂子腿和一包沒來得及處理的內臟,證據確鑿,王某沒有再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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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移交檢察院后,專家算了筆賬,這些被他打死的動物按生態價值折算,總共值兩萬四千八百元,這不是市場價,是它們在山里吃草、傳播種子、維持食物鏈的作用,檢察機關決定不僅要判他刑,還要讓他賠這筆錢,這叫公益訴訟,意思是損害的不只是某個人的利益,而是整個山林系統的損失。
2025年12月4日法院開庭,認定這名護林員犯下非法狩獵罪,理由很清楚,他身為護林員,知道哪里是禁獵區、什么時候是禁獵期,卻故意使用國家禁止的工具——高壓電網去捕獵,結果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違法所得6300元全部追繳,還要一次性付清生態賠償24800元,他在法庭上認了罪,說沒想到自己守了一輩子山,最后在山里栽了跟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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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確實讓人感慨,護林員原本是山林的第一道防線,可一旦監管放松了,熟悉地形的人反而容易鉆空子,他們比外人更清楚野豬常走哪些地方、哪里巡查看不到,連布設電網都選在樹根遮擋、坡陡難爬的位置,這種“內部人作案”,比陌生人進山更隱蔽,也更難防備。
再說那個電貓設備,現在網購很方便,搜高壓捕獸器就能看到很多帶電池、能調電壓的改裝工具,快遞送到鄉鎮網點,取件不用身份證,直接裝進背包帶上山,平臺不審核用途,物流也不管東西往哪去,等于把危險工具交到普通人手里,花一百塊的成本,可能讓整片林子的食物鏈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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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里冰柜放著二三十斤肉,看著像幾頓飯的量,背后卻有十多個生命被一下子奪走,野豬雖然數量多,但突然少了一群,狼和猛禽的食物就少了,種子靠這些動物傳播,沒了它們,有些植物可能過幾年就退化,這些后果平時沒人計算,真出了事,全得由他一個人承擔。
他被判了一年緩刑,這意味著只要不再犯事就不用去坐牢,但那兩萬四千八百塊錢的賠償必須全部拿出來,法院沒有同意他分期付款也沒有減免金額,他干了這么久工作攢下的錢估計不夠支付這筆賠償,現在他還在山里活動只是身份變了——從護林員轉為社區矯正對象,每月要去報到還要寫思想匯報材料,山還是那座山只是他再也不能隨便走進林子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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